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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玚:陈独秀的妇女观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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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妇女解放思想是近代以来重要的社会思潮。陈独秀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对妇女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主要的观点有: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残害;经济对使妇女独立的重要性;只有在社会主义下才能实现妇女解放。他不仅提出了这些观点,还亲自领导参与中国妇女的解法运动。陈独秀的妇女观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有现实意义,同时,对促进当今时代女性解放意义重大。


       关键词:陈独秀;妇女观;经济;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D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03-0014-02




       陈独秀作为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和中国第一个共产主义小组的重要创建人,对妇女问题表示出高度重视,更是热情关心、支持并参与中国妇女运动为推动中国女性思想的启蒙和争取解放的斗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历史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当代社会依然存在男女不平等等诸多问题,因而研究陈独秀的妇女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 妇女受压迫根源在于封建礼教


       陈独秀早期的妇女解放思想与他个人生活经历有关。1879年10月,陈独秀出生于安庆一书香门第之家,严格的家教并未让他忠诚于封建礼教,而是对其极为反感。1901年,受资产阶级改良派思想的影响陈独秀东渡日本求学,接触了西方文化,回国后参加了一系列反帝爱国运动,使他对封建旧思想、封建道德、更对封建旧婚姻制度深恶痛绝。他在《恶俗篇·婚姻》一文中写道:“你道中国人婚姻的坏处是什么?就是不合情理四个大字。”[1]


       在陈独秀看来,所谓的“不合情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剥夺妇女自主结婚的权利。陈独秀认为婚嫁应是男女两情相悦,不忍分离,所以才结婚;不是由父兄替作主,不问愿意不愿意,强逼成婚,怎能有爱情可言,甚至有“从小儿说亲和指腹为婚”的事情。[1]中国的妇女没有婚姻的自主权。二是,成婚的规矩让人厌恶。成婚本是一件喜事,但成婚的封建礼教却适得其反。“到了过门的日子,鼓乐喧天,正是一桩喜事,偏偏一家的老老小小,都要张嘴痛哭起来,好像死了人一般”。[1]“新妇过门的时候,穿大红、戴凤冠、系玉带,好像装殓死人一般”。[1]甚至有令人可耻的“闹新房”的规矩,“成婚三日以内,不分尊卑长幼亲疏內外的人,都可以想些新鞋奇怪的法子。来糟蹋新人”。[1]三是,妇女无离婚的权利。陈独秀认为:“我们中国的律例,女子不好,男子虽有七出的权利,男子不好,却没说女子可以退婚,这不是打打不平的事吗?”[1]男女是平等的,男人可以退婚,女子却不可退婚,使女子受封建礼教的压迫。更有可恶的风俗,若女人死了,男人照例可以续弦,人们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男人死了,女人便要守寡,终身不能再嫁,如女人再嫁会被人笑话。


       破是为了立。陈独秀强烈反对封建婚姻制度是为了呼吁国人有新型的婚姻观念。他说应该对这种封建婚姻制度实行改革,我们应该学学西方的文明,男女自己择配,要两情相悦,旗鼓相当的婚姻。就算日本婚姻的规矩由父母作主,也要儿女相商,二人愿意才算事。再有,子女可以再婚,若是夫妻恩爱,丈夫死了,女人不愿改嫁,这是她的恋爱自由,他人不强迫其嫁人,但若她自己有意改嫁,却要拘于守节、体面、树节孝坊等封建规矩,不能改嫁,岂不怨沉苦海。陈独秀主张婚姻自由,目的是为了使妇女从封建礼教中解脱出来,不再受其苦难。




       二、 只有经济独立才能使妇女有地位


       五四运动后,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陈独秀的思想也不断的与时俱进,其妇女观在实践中也逐渐走向成熟。他认为妇女摆脱受剥削受压迫命运的唯一途径就是经济独立。只有让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使她们的经济独立才能帮助她们在社会、在家庭里有地位。他说,“现代生活,以经济为之命脉,”[2]“西洋个人独立主义,乃兼伦理经济二者而言,尤以经济上个人独立主义之根本也”,[2]要妇女在社会上能够独立自主必须打破“夫为妇纲”的状况,向西方妇女那样在社会中有自己的职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若经济上不能独立,就会造成妇女在长时间的压迫下,丧失人格,思想麻木,甚至没有自己的思想,只能依附于男性。


       让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就要打破封建礼教观念。陈独秀认为,三纲之说是限制妇女独立解放的最大障碍。“儒者三钢之说,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君为臣纲,则民于君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父为子纲,则子于父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之男女,为臣,为子,为妻,而不见有一独立自主之人者,三纲之说为之也”。[3]要使妇女独立自主,就必须打破封建礼教的三纲之说,对封建制度进行革新,使她们不再成为附属品,不依附于任何人,可以独立生活,为妇女解放指出了方向。


       为使妇女独立自主,陈独秀还进一步在《青年杂志》创刊号上发表《妇人观》一文,目的是为了宣传男女平等,男女都参加社会劳动,女人不比男人差,甚至有些方面比男人做的更好。随后又在发表的《欧洲七女杰》中说道:“居恒以为男子轻视女流,每籍口于女子智能之薄弱,犹之政府蹂躏民权,每籍口于人民程度之不足。此皆蔽于一时之幻象,而未尝深求其本质也,其本质于何证之。欧洲记载所传女流之事业,吾侪须眉对之,能毋汗颜乎?爰录其脍炙人口者七人,以为吾青年女同胞之观感焉”。[4]陈独秀多次宣传西方妇女在人类文明史中作出的极大贡献,目的是为了将其作为参照,以此呼吁中国人关注妇女解放运动和争取权益。显然这时陈独秀关于妇女解放思想比以前有很大的进步。




       三、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妇女解放


       陈独秀不仅阐述了妇女受剥削受压迫的根源,从经济角度指明女性解放的道路。同时,陈独秀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妇女的解放,这是陈独秀妇女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陈独秀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迅速地由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逐渐转变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同时,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审视中国的现实问题,对几千年来困扰中国的妇女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陈独秀用物质决定意识原理解释中国妇女无地位的原因在于经济不独立,在此基础上,陈独秀进一步分析,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妇女解放的根本归宿。


       陈独秀对私有制下的女性的命运进行剖析,认为,“如果把女子问题分得零零碎碎,如教育、职业、交际等去讨论,是不行的”,[5]只有打破私有制制度,才能解决妇女问题。在私有制制度下,即使女性摆脱了男性,进入社会,也只能是“一面脱离了家庭的奴隶,一边便得去做定东家的奴隶;……在财产制度压迫和诱惑之下哪里会有纯粹的自由!”但社会主义就不一样,从根本上消灭私有制的剥削制度,给予所有人以独立的人格,因此妇女问题离不开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下才能够帮助妇女经济解放。在社会主义中,男女平等,皆有人格,人人都要参加社会劳动,人人民主,不受任何人压迫。这样,女子通过参加劳动来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同时也获得了独立的人格,争取到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才能使妇女解放的思想为妇女解放指明了大方向。同时,陈独秀关于妇女问题的诸多阐述,在理论和观念方面帮助妇女开了眼界,打开思路,顺应时代潮流,具有积极的意义。当然,受时代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陈独秀的妇女观有时代烙印。但陈独秀却以先驱者的姿态在中国妇女解放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首先,陈独秀妇女解放思想促使了民国初期的妇女解放复苏。妇女解放始于辛亥革命时期,当时喊出了男女平等的口号,出现了妇女的第一次解放,女子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活动。但随着袁世凯篡权,勒令禁止一些妇女的社会活动。陈独秀在这样的紧要关头重新提出妇女解放问题,使妇女解放运动从衰落走向高潮。其次,陈独秀的妇女解放思想促使了中国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转型。中国近代妇女运动的兴盛是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封建制度是奴役妇女,使她们只能依附于男性;封建制度被推翻后,人们认为资产阶级制度可以使男女权利平等,但事实上,资产阶级所存在着剥削制度无法实现人完全解放,更不必说妇女解放了;只有与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彻底解放。为中国妇女找到了正确的道路,提高了人们对妇女运动的认识,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正是在陈独秀等人的探索与指导下,中国妇女运动向着社会主义的方向进行着,并且取得了成功。同时,妇女的解放也为中国解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以至后来的革命中出现了一批英勇的女性为革命而奋斗。


       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才能使妇女解放的思想为妇女解放指明了大方向。同时,陈独秀关于妇女问题的诸多阐述,在理论和观念方面帮助妇女开了眼界,打开思路,顺应时代潮流,具有积极的意义。当然,受时代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陈独秀的妇女观有时代烙印。但陈独秀却以先驱者的姿态在中国妇女解放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参考文献:


       [1]陈独秀.恶俗篇[A].陈独秀文章选编(上册)[C].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2]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A].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3]陈独秀.一九一六年[A].陈独秀文章选编(上册)[C].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4]陈独秀.欧洲七女杰[J].青年杂志(1卷3号),1915-11-15.


       [5]陈独秀.女子问题与社会主义——在广东女界联合会演辞[A].陈独秀文章选编(中册)[C].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责任编辑:胡 悦]




       来源:《世纪桥》2015年3期






       注:本篇转载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使用,作者(版权所有人)如果不希望被转载,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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