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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小荣:“火烧晨报馆”与1920年代中国知识界的思想与政治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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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1925年底发生的激进群众火烧晨报馆舍事件引发中国知识界巨大争议。主张精英政治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认为,这是对言论自由的肆意践踏,因而视群众为无知无识的“暴民”,群众运动是易于被别有用心之人操纵的“暴民运动”;主张阶级政治的中共党人认为这只是群众运动的轨外瑕疵,不能因此否定群众运动的整体进步意义,提出要对群众运动加以政治训练和组织领导。这场激烈争论最集中地反映了20世纪20年代中国舆论界和知识界中自由主义者与共产主义者之间的思想分歧与政治分野。对有志于改造中国的知识分子来说,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政治、苏俄的无产阶级专政,以及历史唯物主义对中国社会的理论分析和群众立场,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思想选择和政治运动。


       关键词:群众运动;言论自由;火烧晨报;知识分子;政治分野






       学术界对于“火烧晨报馆”事件虽有关注,但在著述中要么一笔带过,仅作为历史背景介绍;要么只是作单纯地叙事讲述,从新文化运动以来知识分子思想演变史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的学术成果相对较少。本文拟以知识分子思想与政治的关系为研究视角,对“火烧晨报馆”事件做思想史的解析。1925年11月29日,自誉“正气所钟”的北京《晨报》馆舍在北京国民革命示威运动中被少数激进群众纵火焚烧,造成轰动一时的“火烧晨报馆”事件,引起当时舆论界和知识界的震动。“一般麻木的舆论,生气勃然,一些充新闻记者的书生,都不已于言的摇着笔杆儿对晨报被毁事件发表种种批评与同情的文字。从与晨报吵架未久的世界日报到章士钊的朋友们办的现代评论,到中美合办的中美晚报,莫不有一篇对晨报表同情,对群众致遗憾,责备与诅咒的论文。”围绕“火烧晨报馆”事件,作为社会报的《晨报》和作为中共北方区委机关报的《政治生活》展开激烈论战。这场发生于“仇友赤白”论战间隙的思想交锋,进一步暴露了自五四运动以来暗伏于知识界和舆论界中的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思想分歧,在经过五卅运动的涵养勃兴和反对关税会议、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国民革命示威运动的直接刺激下,第一次以显明决裂且无有妥协的方式公开于世人面前。其中,胡适与陈独秀之间的私人通信问答,最集中地反映了20世纪20年代中国知识界和舆论界中自由主义者与共产主义者之间的思想纠葛,以及在共产主义开始从纷繁思想流派中的一家之言,迅速演进成为影响范围日益壮大的社会运动时,各自所持立场的政治分化乃至对立。




       一、“火烧晨报馆”始末


       北京《晨报》馆舍被国民革命示威运动中的少数激进群众焚毁,源起于1924年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囚禁“贿选总统”曹锟,同时驰电邀请孙中山和段祺瑞赴京共商国是。北京政局“一时颇有澄清之象”,全国局面亦“因冯玉祥倒戈而发生大变化”。


       在“赤化将军”冯玉祥的默许下,国民党和共产党得以在北京公开组织活动,一时市民集会和群众运动风起云涌,北京城内鼓吹革命气氛大涨,“无日不在报上看见的,就是国民会议四字”。但在孙中山逝世后,执掌中枢的段祺瑞“外崇国信”,在金佛郎案、五卅惨案、关税会议等问题上妥协退让,激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的强烈不满。中共中央作出决定,“应当利用这种革命心理,有组织的去预备武装工人阶级中最勇敢忠实的份子”,力争国内革命民众政权的实现。


       就在北京城内民众倒段之声不绝于耳之际,郭松龄倒戈奉系成为加速倒段运动的导火索。郭松龄倒戈,“与李大钊有关”。在李大钊、任国桢等共产党人的积极联络下,奉系将领郭松龄在1925年11月22日于滦州发表倒戈通电,指责张作霖“一任某国人之专横蹂躏”东三省铁路及其他事业,置人民于涂炭,要求张作霖“引咎下野,后事使张学良负责”,否则“将以武力从事”。


       郭松龄的倒戈反奉,以及吴佩孚、孙传芳和冯玉祥因此形成的反奉联盟,使以奉系为主要政治后盾的段祺瑞执政府面临倒台危险,尤其在曾毓隽、姚震相继被国民军拘捕后,“益不自安”,这就为争民众政权的奋斗,制造了“一个良好的时机”。为了促成这种可能的实现,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以北京各团体各学校为主体,“决乘机为大规模的民众运动,以推倒现政府建设真正的国民政府为口号”,定于11月28日在天安门召开国民革命示威运动大会,“迫段祺瑞辞职,拿办朱深、章士钊、姚震、李思浩等祸首”。


       但是,由于国民党右派邹鲁、林森等人告密,11月28日的群众运动早已被京师警察厅所预防。京畿警备总司令鹿钟麟派出部队维持执政府秩序,又电令警备部队不得让群众进入段祺瑞私宅,群众只能在府外高呼“请段祺瑞下野”“请段祺瑞缴出印信来”“迫段祺瑞签字即日离京”口号。随后,游行示威群众分队转赴章士钊、李思浩、刘百昭、朱深、姚震等私宅,捣毁宅中残存器具。由于当天的游行示威运动没有达成预期目标,国民革命示威运动委员会决定次日再举行示威活动。


       11月29日下午三时,北京市民群众再次汇聚天安门。在朱家骅等人率领下,游行群众出天安门,经前门大街,至新世界。此时突然有两名非游行群众混入队伍捣乱,导致现场秩序紊乱,朱家骅等人见无法维持秩序,急忙宣告解散并自行离去。游行队伍自是分作两队,其中一队直往晨报馆而去,时值下午五时。


       晨报馆于当日下午四时许即已获知游行群众高呼打倒《晨报》的消息,当即在门前布置铁网,又用报纸及石木等物封堵大门。游行群众抵达报馆时,见大门紧闭不得入,遂用巨木撞击始入,火烧晨报馆舍之事随即发生。


       ……大队至时,先以木棍将招牌拆毁,又欲进入该馆,访其编辑主人谈话,讵该馆已将双扉紧闭,群众遂用巨大铁钟连敲其门,然内仍无应者……当经孔武有力者将堆垒之重物移去,开门放众入内,遍觅其中,已查无一人。众益愤愤,齐呼捣捣,一时砰拍之声大作,所有器物以及印刷机器铅字等等,悉被捣毁无遗。报架子上之报纸,当亦片片如蝶之飞舞,不料该纸竟落于生煖之煤炉内,立被炉火燃着,浓烟火光登时弥漫各室,而煤油墨油更助之为虐,火焰高逾十丈,民众始纷纷退出。


       斯时该报馆门外马路便道上拥集看热闹之市民等,已如人山人海,有一为首者,除令整齐队伍,高呼种种口号外,复对民众宣告晨报馆之罪状,谓报纸乃代表舆论机关,所有言论,悉应本诸民意,方为称职。讵该报向来专以拂逆民意为能事,彼既不能代表国民公意,发挥言论,在国民即不能承认其为舆论机关,故此略施惩处,以为拂逆民意者戒。宣告毕,即齐队而去。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火烧晨报馆”事件。




       二、社会之舆评


       “火烧晨报馆”事件发生后,立即引发社会各界尤其是舆论界和知识界的震动。北京《大同晚报》《中美晚报》《甲寅周刊》,天津《益世报》,上海《申报》《晶报》《时报》《新闻报》等纷纷报道转载此事,对《晨报》遭遇表示深刻同情,“各方慰问,日必有数百封函电”,且指责激进群众捣毁晨报馆实为侵犯言论自由之暴行,群众运动已沦为暴民运动。“舆论对急进分子参加放火,颇不直。因高调要求言论自由者,捣报馆已欠自由,况继之一炬乎。”


       11月30日,北京《大同晚报》发表《国民运动之破产》社论,指斥放火焚烧《晨报》馆舍的激进群众是“暴民”“暴徒”,焚毁馆舍的行为是对言论自由的侵犯,“是无异与正气宣战”。社论认为,如果群众运动都被这些毫无法律敬畏和自由追求的“暴民”“暴徒”控制包办,无异于“国民运动之自杀”,中国极有可能堕入“暴民专制时代”。


       11月30日,任鸿隽在给上海讲学的胡适信中感叹,以争言论自由的群众运动如果容不下持有异议的舆论机关,这样的国民革命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自由进步吗?“前天和志摩说笑,《晨报》馆恐怕不免,昨天也居然应验了。照这样下去,谁知北京城的池鱼还有许多呢?谁又晓得‘国民革命’这四个字,代表的是甚么东西呢?”18汤尔和亦在给胡适的信中,对在群众运动风潮鼓动之下,向来以冷静理性著称的知识界亦卷入其中而状若发狂深感忧虑。“朱留(骝)先平时颇谨饬,亦中风狂。是足见非稍稍读书,有相当修养者,无不从风而靡,人心如此,可畏哉。”


       自12月5日起,向来与《晨报》互通声气,被视为“章士钊的朋友们”办的《现代评论》,连续刊发《首都的革命运动?》《闲话》《爱国运动与暴民运动》《对于中国报纸罪言》《平民革命的目的与手段》《民众运动与领袖》等系列评论文章,围绕《晨报》馆被烧事件,集中讨论了言论自由与群众运动关系。评论认为,《晨报》只是一个“言论机关”,无论人们如何不同意乃至敌视它的观点,也只能用“平和手段对付他,决不可使用暴力去摧残他”。但是,“革命的民众”,一方面高呼言论、结社、集会的自由,另一方面却用暴力破坏言论机关。这种“矛盾之极”的行为说明,群众运动还处于“无组织无训练的”的状态之中,是极其不成熟的。如果不对群众运动施加约束,使其回归到遵守现有法律条令的“有秩序有组织”的正轨状态,那么“与天日同光”的爱国运动就有可能变成“一个恐怖的暴民运动”。


       险些与《晨报》遭受同样恶运的《甲寅周刊》亦连续刊发评论,一方面对《晨报》馆舍被群众烧毁表示同情与愤慨。“报章为人民喉舌。凡欲言论,无不应保此机关。乃竟捣毁之,岂我之言论应自由,而人言论便不应自由乎?人之言论自由可肆,我之自由以摧残之;我之言论自由果真能自由乎?呜呼,自由天下,许多罪恶皆假汝之名而成,不图于言论界见之。此以自由之本身而贼害自由也。”另一方面又对舆论界的沉默表示惋惜。“近日时事中最可悲怆者,莫如晨报馆被焚而无一人敢下严正之批评。”究其原因,不外乎群众运动已然沦入暴民运动,“駸駸有百年前巴黎恐怖之象”。


       “火烧晨报馆”事件的发生和社会舆论的转向,表明舆论界和知识界对五四运动以来群众运动的观感开始发生变化。由于参加此次国民革命示威运动者,“未必尽属之纯洁之学生”,一般批评者据此忧心忡忡,认为纯良之学生运动一变为暴戾莫测之群众运动再变为践踏自由之暴民运动,实非社会和国家之福也。“今者学风之坏,人心之险,澶漫而无底极矣。坐见数千百英年子弟,逐日为洪河洗去,即从焉而莫能救矣。”


       迫于各界压力,北京国民革命示威运动委员会正式致函《京报》,解释“火烧晨报馆”事件并非该运动委员会指挥之行动,纯为部分激进群众越轨之自发行为。“晨报馆之被焚,系在二十九日香厂散会以后,大会不但无此决议,并曾力加制止,众所共见。”同时又致函《益世报》,请求补发国民大会的两则通电——《致全国同胞电》和《致国民军通电》,言明“捣毁安福各要人住宅,以及一切经过”,非国民大会之本意。




       三、《晨报》的自辩


       “火烧晨报馆”事件发生后,社会上普遍有一个疑问,即在京中发达报业中,为何是《晨报》而非其他报纸被游行示威群众烧毁?国民党元老吴稚晖认为,这不过是一起由于纸屑燃烧的偶发事件而已,“不足责也”。如果一定要怀疑这是政治报复,那也是《晨报》近年敌视国民党、国民革命而自招祸患。“此次晨报受攻击,十分抱枉。但他两年以来,常造广州国民党之不利消息,不但记载不真实,失其大报态度,而且还是传袭了新党攻击新党的政策,大不合算。”


       上海《晶报》亦持此种观点。《晶报》认为,《晨报》馆舍被毁,约有两因:一是得罪于国民党。该报“平素对于国民党,向持攻击态度。孙中山逝时,冷嘲热讽,流露笔端,对于吴佩孚则钦崇备至,每尊之曰吴将军,对陈炯明表好意”。《晨报》尊崇吴陈二人而贬低孙中山,自然难以获得国民党的好感。二是见恶于共产党。《晨报》对共产党动辄“大声斥之”,对苏俄持敌视态度。“是以此次晨报被毁,半为反对苏俄化,为共产党人所不满,半为党派上平素积怨甚深,借以报复。”


       12月3日,《晨报》在发给各界团体的电报中指认,捣毁报馆嫌疑最大者就是共产党。因为火烧事件发生时,正是“仇友赤白”思想论战激烈之际。《晨报》多刊有反对共产党、反对共产主义的言论,“较为社会注目,颇有认为反共产报纸者。虽不敢据此断定,谓焚毁之举,必出于嫉恨之徒,而此外则殊苦无别解”。在北京群众运动高涨之际,《晨报》的做法无异于火上浇油,自取祸端。


       12月7日,复刊出版的《晨报》发表《本报被难始末记》(记叙)和《旧战迹与新战线》(社论)两文,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布《晨报》馆舍被烧详情。在《本报被难始末记》一文中,《晨报》对激进群众火烧馆舍细节作了详细描述,突出渲染了三个问题:第一,闯入《晨报》馆舍者,是狂乱之暴徒而非良善之群众。“暴徒一至门前,即举长矛乱撞横捣,执杖者则砸右方广告牌。同时持大锤者以锤撞门。”在《晨报》看来,如非暴徒,何必手持长矛、木杖和大锤等锐利武器砸人屋舍?第二,火烧《晨报》馆舍者,系有意为之而非无心之失。“当暴徒之入内,曾有一人先至邻近购买煤油,故火着之后,火势极烈。”在《晨报》看来,若非有意以煤油助燃,火势如何能够烧毁屋舍?第三,捣毁《晨报》馆舍者,有自得之色而无惭愧之心。“偃旗携械,从容望北而去。”在《晨报》看来,这种怡然自得的态度就是有目的烧毁的证据,而非激进群众的一时冲动。


     《晨报》总编辑渊泉在《旧战迹与新战线》的社论中分析,捣毁馆舍之因,约有三说。


       第一说是“反共产说”。自1924年中俄恢复邦交以来,《晨报》多有刊载中国不宜效仿苏俄倡行共产主义的文章,警告共产党如果强制实行共产主义,只会变成“暴民争夺之利”,使社会陷于混乱状态之中,“令民众流连颠沛之苦而已”。《晨报》的态度,“为急进者流所不满”,因而招致祸端。渊泉在社论中公开表达了对共产党的不满:“吾人所欲忠告该党者,则吾人推翻盘踞现代社会一切恶势力之革命工作,自有一定之阶程,若以强权或暴力压迫吾人改变态度,则吾人唯有坚忍抵抗而已。”


       第二说是“党派倾轧说”。由于外间多有《晨报》是研究系机关报的传闻,《晨报》馆舍被捣毁,实为党同伐异、党派倾轧之结果。针对这种说法,渊泉辩解说,《晨报》创办人虽与研究系过往甚密,但这只是个人行为,而不代表《晨报》的立场。《晨报》作为社会报,严禁社员加入任何党派,故与既成政党从不生关系。以党派倾轧之说来开脱捣毁晨报之恶行,“是非故意抹杀事实,便为有心侮辱吾人矣”。


       第三说是“同业煽动说”。“或谓最近同业中有不满于吾人之言论者,故煽惑无知之辈起而为难。”渊泉认为,《晨报》与京中各报同属报界,营业虽有竞争,尚不至于有人违背报业公德,利用狂乱无序之群众运动,“乘机而图报复”。渊泉认为,这种说法,“不过一种臆测而已”。


       在社论的最后,渊泉指责群众运动是缺乏理性自制的乌合之众,“易为富于刺激性之口号所摇动”,根本不足以恃之为革命成功的工具。捣毁私人屋舍、火烧舆论机关等暴行的发生说明,欲救中国,唯有启发民智才是根本之途。“此吾人所以益觉思想革命为根本要图也。”




       四、中共的批驳


     《晨报》的自辩和一般社会舆论在解读“火烧晨报馆”事件时,对共产党、共产主义和群众运动表现出来的不满、排斥乃至敌意,企图“在意识上阻挠群众运动的发展,在此盲目的社会,损害群众运动的威信,而根本破坏国民革命”,引起中国共产党的高度重视。为澄清事实,引导社会舆论,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向导》和中共北方区委机关报的《政治生活》,连续发表政论驳文,对《晨报》馆舍被烧毁表示“同情之余”,又提出“必须思索晨报何以被毁的原因”。


       中共认为,社会上所传共产党指使激进群众焚毁晨报馆舍的说法,是国民党右派、工贼和帝国主义者长期宣传抹黑共产党的“必有现象”。在驳斥包括《晨报》《大同晚报》《中美晚报》等有“错误记载与言论”报刊的同时,中国共产党“绝不隐避自己的政见,绝不是故意的‘卑之无甚高论’”,而是旗帜鲜明地对北京国民革命示威运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北京民众革命运动之结果已是国民革命之开端”。中共提出,对“火烧晨报馆”事件不应仅从情感上盲目附和,而应当从群众和群众运动本身的特点来进行剖析,“不然我们就会弄错了的”。具体来说,中共主要阐述了以下三个观点和主张。


       第一,北京民众运动是群众运动而不是暴民运动。


       中共认为,国民革命示威运动是一场争自由的“群众革命运动”,是“人民的直接行动,革命行为”。北京民众所提的政治要求,“实是全国被压迫人民之要求”。作为革命者,决不能因为发生了部分激进群众火烧《晨报》馆舍的轨外举动,就随声附和反革命者的说法,把群众运动看作一种“难以理性揣测”的“暴民运动”。这种说法不过是“治者用来咒骂群众,煽惑群众的口调”,一种“很感情的出言诅咒”罢了。


       第二,中国革命前途是国民革命而不是共产革命。


       中共认为,北京国民革命示威运动的主要目标是“推倒段政府,要求人民政府”,属于争取民众政权的国民革命运动,而不是立刻实现共产主义的 “赤化”运动。渊泉把《晨报》被焚归咎于“反共产说”,不过是一种被迫害妄想。“晨报诸君以为他们曾经不断的攻击过共产党,……就很容易地得到共产党党员趁水摸鱼,很阴谋地将晨报捣毁,使它不能出版,少了一个仇敌,收快意一时的结论。”中国共产党对一切反革命势力只会“从宣传上与组织上”与之周旋斗争,决不会对这样“小小的一张‘盲目社会的’报纸”,采用“零碎的暴力攻击”来实现伟大的革命目标。


       第三,舆论机关要成为革命之友而不是舆论蟊贼。


       一般批评者反感群众运动之处,主要在于其摧毁了作为舆论机关之报纸。“灰烬所余的纸张能特别引起人们的同情。”汤尔和在给胡适信中就恨恨表示,“京中状况狞恶可怖,白昼纵火烧报馆,此是何等景象?”中共认为,争取言论、结社、出版自由权利,“也在革命群众与革命阶级要求的范围之中”。群众运动中发生少数激进群众烧毁舆论机关馆舍事件,确是轨外行动。如果以此否定群众运动的正义性和进步性,却是缺乏理性的表现。中共诘问,在北京众多报纸中,群众偏偏选择《晨报》发泄不满,还是要从《晨报》自身找原因。“晨报的确是被群众毁了,而这不是群众运动本身的问题,也不是甚么‘暴民运动’,乃是晨报平素的言论给了一部份读者许多印象,能使他们在‘舆论蟊贼’的口号之下捣毁了它。”中共告诫《晨报》及其同情者,若要避免成为“舆论蟊贼”,只须“在革命的理论与行动上”与国民推诚,自然能够避免被群众运动捣毁之结果。




       五、胡陈争论与中国知识界的思想与政治分野


       北京发生“火烧晨报馆”事件时,胡适正在上海,“天天被各学校似绑票一般,绑了去讲演”,并不知悉详情。“南中多不知其何故而被毁。”只是在从北京朋友来信和报纸上获知“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的消息后,胡适就断定此事与中国共产党脱不开关系,因此和陈独秀有过书信往来,围绕言论自由、舆论机关与国民革命的关系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我们做了十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而见解主张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你说几句话。”在这场未曾公开的争论中,胡适对陈独秀及其“同党少年”提出严厉批评,对群众运动和国民革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胡适认为,作为“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陈独秀在“火烧晨报馆”事件上所持的肯定态度是极不恰当的。“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胡适表示,既然“争取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是国民革命示威运动大会主要议决案中的重要内容,那么作为舆论机关的《晨报》也应该享受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并受到这种权利的保护。但是《晨报》恰恰就被高呼争取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群众给烧毁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


       身受西方自由主义熏陶并接受系统思想训练的胡适提醒陈独秀,无论是从事书斋式的学术研究,还是从事具体的政治运动,抑或是培育个人的道德修养,对于来自各方面的不同意见要有容忍之心,这才是自由的真谛,才是新文化运动弘扬科学、启发民智的要义。胡适希望同为新文化运动旗手和领袖的陈独秀,能够继续秉承新文化运动高扬的科学与民主的精神,尊重和容忍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对社会公共议题的意见和表达,共同勠力建设一个健全的人格和社会。胡适就此次南下武昌、上海等地讲演,连番遭遇各地激进舆论攻击一事,诚恳劝导作为政治领袖的陈独秀要注意约束同道,避免制造国中过激情绪,损及社会理性的培育和成长。胡适认为,这是两个人自今而后能否继续成为朋友的共识和底线。“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


       从胡适的性格及其人际交往的过往来看,这样严厉而近乎绝情的话语似乎很少出之于口,更不会留墨于人、授人以柄。从两人后来的书信往来看,陈独秀并未直接回应胡适的责问。但是,对胡适企图通过知识精英的努力建立一个“还有一点人味儿”的“人的社会”的书生式理想,主张群众运动和阶级政治的陈独秀是不屑一顾的。他认为,如果把“规规矩矩的开会、游街、请愿”,看作“守纪律有意识的群众运动”的唯一内容,那么,历史上一切民众暴乱武装革命,“都一概可以不守纪律、无意识、非真正民意等话抹杀之了”。在陈独秀看来,少数激进群众火烧报社馆舍的行为,虽是群众运动的轨外之举,但完全没有必要对之进行大肆鞭挞乃至谩骂诅咒。因为处在革命与反革命尖锐政治对立下,群众运动对于敌人之“暴”,亦犹如敌人平时对于群众之“暴”一样,“这是很自然的结果”。就此次国民革命示威运动而言,北京市民群众的主要目的就是逼迫段祺瑞下野,即便是群众要杀他,亦“如同杀路易十六,尼哥纳第二一样”,乃是革命之内容。以段祺瑞政府的卖国罪行,“还不够国民加以制裁么?而且这决不是少数人的行为,何能厚诬群众为少数人呢?”


       胡适和陈独秀在对待“火烧晨报馆”问题上的分歧,既反映了这对新文化运动挚友在某些具体社会问题上的意见矛盾,更揭橥了知识分子在五四运动特别是五卅运动以来,在关于群众运动和国民革命问题上所发生的思想分野与政治分化。即解决中国问题,究竟是依靠精英政治的温和改良还是阶级政治的彻底革命。这是“火烧晨报馆”事件引起舆论界和知识界震动的深层原因,也是其具有标志性意义之根本所在。


       中共认为,以梁启超、张奚若、丁文江、徐志摩等为代表的知识界中的“高等华人”,关于对群众要启蒙教育,对群众运动要警惕约束,要通过社会精英推动切实的点滴进步累积换取中国发展的政治主张,不过是一种政治幻想。“他们是在五四运动中间曾经以领导文学思想革命自任的大学教授们,在他们的生活与思想已经贵族化的时候,幻想出许多解决中国时局的计划。”群众运动不是燕树棠、陈西滢这些文人墨客们坐在书斋里想象出来的,不是请客吃饭,更不是绘画绣花,要文质彬彬,要温良恭让,而是宏大与微末、进步与粗野共同构成的生动历史图景。北京国民革命示威运动,在大的一方面,“要求推倒段政府,主张建立国民革命政府的呼声”;在小的一方面,“打毁各卖国贼家屋,火烧晨报”,两个方面的结合,才是真实发生而非书斋想象的群众运动,才是“合起来终于成为历史的事实”。在阶级政治勃兴的时代,国民革命的成功既取决于革命思想在群众中间的启蒙和传播,更决定于革命思想转化成为社会行动的政治能力,即革命政党如何教育群众、组织群众、训练群众。“闭着门读书或做官是一百年也没有成功的!”




       结语


       1925年11月29日发生的“火烧晨报馆”事件,在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社会思想变迁史上具有特殊意义。“吾国自有新式政治以来,言论之不自由未有甚于此时者也。十一月二十八日之变所被于政治之意味,较之辛亥八月十九日尤为深至。”“火烧晨报馆”事件在北京国民革命示威运动中虽是少数激进群众的一种轨外行动,但实际上却是自1923年中共提出建立“思想革命上的联合阵线”,中间经过1924年的国共合作、中俄恢复邦交和“首都革命”,再到1925年由“五卅惨案”激起的全国反帝废约运动后,在改造中国的政治主张和具体方式上,中国知识界最终发生思想与政治裂变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一九二五在中国国民革命史上,在世界的社会革命史上,实在占着和欧洲一八四八年及俄国一九〇五年同等的重要地位。”


       当以群众运动为主要特征的国民革命迅速兴起,通过冲突矛盾、宣传话语以及政党政治的影响迅速而广泛地渗透进中国社会生活,力图用政治实践的革命之力,建构起以阶级政治为基础的新认知体系和社会关系时,中国知识界的内在分裂和新陈代谢就成为巨大革命洪流奔腾冲刷下的必然结果。“思想界与政党界左右分化的过程,显而易见是随着国民运动的进展而日益激厉的。”相比于“愈弄愈远”的梁启超、章士钊及一般知识分子,“走得太快”的陈独秀及其“同党少年”自然就成了新潮流的赶潮人。1920年代后期中国社会情势和思想风气的这种变化,让信仰自由主义的胡适不得不承认,中国知识界已然生发出一种新的强烈趋向——从崇尚自由的“个人主义”开始向尊崇信仰阶级的“集团主义”的剧烈转变。“一九二三年以后,无论为民族主义运动,或共产革命运动,皆属于这个反个人主义的倾向。”这种巨大的时代变化,暴露了信奉自由主义的知识阶级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时的无助与无力。陈衡哲在给胡适的信中就痛苦地坦承:“我眼见虎狼水火的侵犯全国人民而绝不能求助,我觉得惭愧而羞耻。”


       在自由主义者无力解决中国现实问题时,主张“集团主义”的阶级政治者自然就成为中国革命历史进程的思想主宰。面对“火烧晨报馆”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纷扰时,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以历史命运的指引者、社会思想的引导者、群众运动的组织者的身份,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对这些纠结于细枝末节的批评者的不屑。“盲目社会的人们生来就只有一副二五等于一十的脑袋,从未受过分析政治的训练,所以在一种事变之后,免不了引起许多昧于事体富于感情的舆论而社会的浅薄暴露无余,实在可惜得很。”在救亡图存的现实问题面前,中国知识界的政治分化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政治、苏俄的无产阶级专政,以及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分析和群众立场,为有志于改造中国的知识分子提供了一种新的思想选择和政治行动,指示了“一个intellegentia处在社会变革的时候,他应该走的路”。诚如郭沫若所言:


       我从前是尊重个性,景仰自由的人,但在最近一两年之内与水平线下的悲惨社会略略有所接触,觉得在大多数人完全不自主地失掉了自由,失掉了个性的时代,有少数的人要来主张个性,主张自由,总不免有几分僭妄。……大众未得发展其个性,未得生活于自由之时,少数先觉者无宁牺牲自己的个性,牺牲自己的自由,以为大众人请命,以争回大众人的个性与自由!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话便是这个意思。






       作者简介:薛小荣,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安徽史学》2022年第3期。






       注:本篇转载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使用,作者(版权所有人)如果不希望被转载,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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