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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渔:《“北李南陈,两大星辰”之说源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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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陈独秀、李大钊在五四运动与创建中国共产党中的作用,中共党史学界历来有不同的评价。有的认为陈独秀的作用超过李大钊,有的认为李大钊超过陈独秀,有的则认为这两人的作用难分伯仲。我是赞成毛泽东所说的“陈独秀是五四运动总司令”的,即使退一步说,我也认为他们两位的作用是差不多的,很难分出高低。为此,我曾在一次会议的报告中引用过“北李南陈,两大星辰,漫漫黑夜,吾辈仰承”四句话,后来因为忘记此话的出处,以致成了中共党史研究中的一个学术疑点问题。今年是中共诞辰80周年,加之此话出处前不久已找到,因此,我想借纪念建党的机会,对此问题来龙去脉作一交代,以了却这一“公案”。

       问题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

       1979年12月,在党中央的支持和关心下,中共党史人物传讨论会在广州召开,当时的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省委第二书记兼广州市委第一书记杨尚昆到会接见代表或讲话。参加的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100多个单位150多人。会议宣布成立了以何长工为会长,胡华等为副会长的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我当时是中央党校学术委员会成员,与中央党校另两位党史教师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由于此前的11月我做胆囊摘除手术刚刚出院,所以奉命去参加会议时我未做任何发言准备,也未向大会递交论文。可是一到广州报到,就见已打印好的会议日程表:大会第一天由胡华教授作报告,第二天就安排我在大会上作报告。这一安排完全出乎我们预料之外。我要求取消这一安排,可胡华教授等仍坚持要我讲,只同意将时间推迟,安排到大会快结束时讲,并说中央党校的同志既然与会,就总得在大会上讲一讲。

       由于这是一次中共党史人物研讨会,我便根据会议的主题、听别人发言所受的启发和自己在党史研究中的感受,在会议快结束时作了一个有关《学习延安整风运动评价中共党史人物的经验》的报告式的发言,因会前无发言准备,身边未带资料,故发言内容多凭记忆所及。总的观点是认为延安整风时对中共党史人物的评价是非常慎重的,我们今天评价党史人物也应十分慎重、实事求是。

       我在报告中谈到,延安整风中不仅实事求是地为过去受到错误批判的一大批同志,如林育南、李求实、何孟雄等平了反,推倒了加在他们身上的一切不实之词,肯定了他们的历史功绩;而且对过去一直是正确路线代表的人物的评价,也是实事求是的,并没有因为他们是正确路线的代表,就认为他们是一贯正确而没有任何错误,或者从来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过去在党的历史上犯过严重错误的人,当时虽然批判了他们的错误,但同时也肯定了应该肯定的功绩,并没有因为他们犯了错误而抹杀一切。那时对中共党史人物的评价,不但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既反对绝对的肯定,又反对绝对的否定,而且无论是对功也好对过也好,都不过多的去追求个人的原因与责任,而是更着重于社会、历史和思想根源的分析,以便更好地总结历史经验吸取教训。我认为这些经验都是值得我们今天好好学习的。

       为了论证我的这些观点,我根据记忆,还在报告中引述了毛泽东在党的七大发言中对他自己的评价。他说:本人行年五十有二,二十六年前,不知道有马克思主义,也不知道有帝国主义,开始只学了些华盛顿、拿破仑资产阶级的东西。后来学了马克思主义,我也有点马克思主义,但不要以为够了。人家喊万岁,我喊五十二岁,科学的说法是五十一岁半。他还说:地球不完全,太阳不完全,向着完全总是不完全的,永远也不是完全的。他说,历史问题决议将好事都挂在我的帐上,我不同意,其实,我只是个代表,不能将好事都挂在我一个人的帐上。我在历史上也犯过很多错误。历史决议不写这些错误是可以的,但没有写并不是就没有错误或者就否定这些错误。我想用这一材料说明,延安整风时即使是对于毛泽东的评价也是实事求是的,并没有虚夸。

       因为我不同意有人把陈独秀在“五四”时的作用说的总要比李大钊低一些、矮一截,所以我在报告中还举了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对陈独秀的评价。大意是,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曾说过:五四运动虽是自发的,但自发运动也总会有个领头的人。陈独秀就是当时全国人民的总司令。李大钊是他领导的,我们是他领导的,新文化、白话文、标点符号……都是他领导的。共产国际派人来帮助组织党,到上海也找到了陈独秀,在创造党的问题上,陈独秀的功劳有些像普列汉诺夫,但思想不如普列汉诺夫。现在我们虽然还不是吹陈独秀历史的时候,但将来我们修党史时总要吹一吹他的功劳。

       报告中,我表示完全赞同毛泽东对陈独秀的这个评价。并强调,即使不同意毛泽东的这个评价,也无论如何不能把陈独秀在“五四”中的作用说的比李大钊低。就是为了说明和印证这一观点,当时我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说1920年的时候,黄日葵曾拿一张李大钊与陈独秀的合影照片给赵世炎看,在那张照片的背面就写有这样的诗句:“北李南陈,两大星辰,漫漫黑夜,吾辈仰承。”赵世炎非常欣赏这首诗,认为这道出了人们对二位先生的崇敬心情。我是想用这个例子说明,当时陈独秀在人们的心目中并不比李大钊低,认为陈独秀要比李大钊矮一截,这不符合当时的实际。

       在这篇报告中,我还引用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第二版序言中关于历史人物评价的一段话,以说明延安整风中对中共党史人物的评价,是与马克思对历史人物评价的精神完全一致的,我们应当很好地学习和运用这种辩证唯物地评价历史人物的精神和方法,以推动我们对中共党史人物的研究。

       由于这篇报告完全是被“逼”出来的,许多都是凭着自己记忆讲的,虽大意可能不错,但并不十分准确,讲过之后我就把它放下了,多少年来再没有提到它。但没有想到,过了20年之后,即在1999年纪念李大钊一百一十周年诞辰之际,有一天,也在1979年参加了广州党史人物传会议的中国人民大学资深教授彭明先生忽然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北李南陈”的问题,北京大学萧超然教授已在文章中发表了,他并问我这一材料的出处。我想这大约是因为多年来人们习惯了“南陈北李,相约建党”的说法,而这里却出现了一个“北李南陈,两大星辰”的说法,源于何处呢?所以人们提出了疑问。由于事隔20来年,我已记不得当时是根据什么材料讲的了,只好回答他说,我是根据一个人的回忆材料讲的,这个人到底是谁现在已经记不得了。不久,萧超然教授又给我打来电话,也来问我这一材料的出处。因为我仍然想不起是哪个人的回忆,只好作了跟答复彭明教授一样的答复。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不太经意地讲到的这一则史料,居然成了中共党史研究中的一个学术疑点问题。我一直苦于讲了这个问题而又未能给人们以圆满答复。碰巧,今年中央党校主楼要维修,所有办公室都要腾空,在清理办公室图书和旧物时,无意中我发现了当年我看到的那件回忆材料,我想应当把这一材料公诸于众,以了结这一“公案”。

       这份回忆材料,就是1960年黄仲苏老先生写的回忆录。它收在一份打印的有关赵世炎的材料之中,是否已经公开发表过,不得而知。从材料上看,黄仲苏似乎是赵的同乡,当年与赵同在法国勤工俭学。1922年8月暑假期间,他应赵之邀到了巴黎郊区克鲁梭钢铁厂,除参观赵做工的车间、参加赵领导的座谈会和读书会以外,还在赵的宿舍住过三夜,同赵做过长谈。白天赵去上工前,还曾取出自己的笔记本和诗稿给黄看。因为黄对赵写的这些东西非常感兴趣,经赵的同意,黄就抄录了赵的几篇杂感与诗稿,并将其长期保存下来。“北李南陈”问题,就是黄仲苏当时抄录下来的赵的一则《杂感》。在黄仲苏老先生写的回忆录中,赵世炎的这则《杂感》全文如下:

              “北李南陈(一九二O·八)

              黄日葵兄告诉我,有人曾在李陈两先生
       合摄照片的硬纸板上这样写着:北李南陈,
       两大星辰,漫漫长夜,吾辈仰承。这几句话
       真正道出了五四时期我们青年追求光明、尊
       重先生的殷切心情。

               我在北京读书时常到李先生家去请教,
       承他对我们学习时加指示,因此他就成了我
       的导师。

              出国路过上海曾到环龙路去见陈先生。
       他对我们勤工俭学规划表示怀疑,认为工读
       兼顾是办不到的。他没有给我一个陈述的机
       会,也不曾对我提问,他不是和我谈心而只
       是向我训话。他给我留下一个印象:自信心
       强,判断力也强。

              我接受了李先生的指导,也要记住陈先
       生的话,用以激励我自己。”

       与黄仲苏老先生抄录的赵世炎这则《杂感》对照来看,1979年在广州我凭记忆所讲的,有些内容很显然是讲错了;不是黄日葵拿照片给赵世炎看,而是黄日葵告诉赵有这样一张照片,那几句话也不是写在照片的背面,而是写在嵌照片的硬纸板上,而其中的“漫漫黑夜”也记错了,应是“漫漫长夜”。

       黄仲苏老先生写的这篇回忆,到目前为止可能还是一件孤证,还没有其他材料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考虑到“五四”后的情况,当时许多进步青年都向李大钊和陈独秀请教,许多学校团体包括天津和武汉的学校团体都请他们去作报告,我觉得他所写的这些情况还是可信的。当时人们把李大钊、陈独秀并称为“两大星辰”,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它说明作为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的陈独秀、李大钊两人在“五四”时期的历史地位。

       至于用以说明陈独秀、李大钊在建党初期的巨大贡献的“南陈北李,相约建党”一说,据我所知,此说的真实历史背景与人们多年来流行的说法也有较大出入,对此,我准备另以专文述及。






载于:《云梦学刊》 2001年03期。

又载于:唐宝林主编《简报》2003年第7、8期合刊,第9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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