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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织绸厂焚毙女工之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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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十日,上海闸北川公路祥经丝厂兼织绸厂,晚间失火,焚毙女工多名,已检出女工尸身六十一具,其余不知下落者还有数十人。该厂工人共计五百余人,除男工五六十人及本地女工三十余人不住厂外,其余由外埠招来之女工四百余人,皆分住厂中底层及二层楼。起火时都已入睡,住底层者多已逃出,住二层楼者,因只有一门三窗,各窗都有铁栅,不能跳出,门口及楼梯均极狭小,人多抢出,反将门口堵住,故多在屋中烧死。救火会闻警驰来,乃因水管不灵,无法拯救,遂至焚毙百余人。

       此事件之负责者,一是祥经厂主,二是江苏省长。上海一般丝厂、织绸厂的厂主,都防备工人如盗贼,不但门禁而且窗禁也甚严厉;祥经厂不但建筑多用木材易于延烧,而且每窗都有铁栅,数百人的卧室只有一门,门梯又均极狭小,岂不是将工人们活活地闭在屋中烧死!厂主烧点房屋不打紧,而且他还可以向协隆保险行拿得十一万保险费,工人们的保险费向何处去拿?在这件事,我们应该看出工人保险法及工厂法的必要。

       闸北官办的自来水厂,万分腐败,居民拿出自来水捐钱,一月中总有几次一两天无水吃用,这种可恨的情形,凡是住过闸北的人都应该知道。闸北人民因为这种情形,极力争持将水电厂改归商办,而江苏省长始终不允,以至自来水厂至今未能改良,水力甚弱,祥经厂火起,虽救火会与警察同时驰至,而无水也无法拯救。因为救火这一点,闸北居民更有向江苏省长将水厂争归商办的必要。




            1924年3月19日《向导》周报第五十七期

                                                            署名: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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