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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亢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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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日前收到由中行寄来三元,已复一信,谅达览。顷收到上月廿九航空信,知前寄二文及照片等,业已达左右,至慰。中华演词油印稿乃弟手写,与各报所记大不相同,希再行对阅一次,倘不相同,当可刊载也。弟在此间所发表之言论,当以弟写者为据,各报所记谈话及演词,颇多省改,势不能一一更正,真是糟糕!

       日来忙于演讲及各新出杂志之征文,各处演词又势不得不自行写定,自传万不能即时续写,乞谅之。杂志登载长文,倒多隔期一次,非必须每期连续,自传偶有间断,不但现在势必如此,即将来亦不能免。佛兰克林自传,即分三个时期,隔多年始完成者。况弟之自传,即完成,最近的将来,亦未必能全部发表,至多只能写至北伐以前也。弟对于自传,在取材、结构及行文,都十分慎重为之,不愿草率从事。万望先生勿以速成期之,使弟得从容为之,能在史材上、在文学上成为稍稍有价值之著作。世人粗制滥造,日得数千言,弟不能亦不愿也。普通卖文糊口者,无论兴之所至与否,必须按期得若干字,其文自然不足观,望先生万万勿以此办法责弟写自传,倘必如此,弟只有搁笔不写,只前寄二章了事而已。出版家往往不顾著作者之兴趣,此市上坏书之所以充斥,可为长叹者也!率陈乞恕,此祝

       撰安!


            弟独秀手启[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三日夜

                              《作家书简》(真迹影印)①




注:

①     这封信题为《关于〈实庵自传〉》发表于《古今》月刊第八期(1942年10月1日)时,将信中第一段文字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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