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723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联席会议记录

[复制链接]
1723 0

                            中共政治局会议
                  (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与国民党左派在同小资产阶级和农民的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相互关系的问题。

       陈独秀通报同汪精卫谈话的情况,汪提出以下四点:

     (1)1927年1月3日占领日本租界的行动,不是根据国民党的指示采取的,而是在共产党人宣传鼓动的影响下进行的。

     (2)何时提出“打倒蒋介石!”的口号,国民党对此一无所知。这是共产党人未向国民党通报的情况下提出的。

     (3)存在两个党组织是不合适的。如果领导权属于国民党左派,共产党人跟随他们,那就不需要共产党。如果是另一种情况,领导权在共产党人手里,那就不需要国民党。

     (4)苏联在唆使中国人民同帝国主义作斗争,并在这一斗争中作残酷的自我牺牲,但苏联自己却不积极参与这种斗争。

       鉴于这最后一点,参加谈话的徐谦要求苏联与国民政府结成反帝军事同盟。为了证实上述第四点,他援了张作霖公布的一些文件,这些文件似乎表明,苏联喜欢呆在幕后【注:指1927年4月19日在北京报刊上发表的《给驻华武官的指示》,似乎该指示是在1927年4月6日搜查苏联驻北京全权代表处时所截获的文件中发现的。实际上这个文件是伪造的。详情见《历史研究》杂志,北京1985年第2期第181—196页】。汪精卫也说,他收到了江西几位将军的会议发来的电报,他们在电报中表示反对蒋介石,同时也反对共产党人。汪精卫以国民政府名义给他们发了复电,表示支持他们进行反对蒋介石的斗争。同时汪精卫只字未提国民党左派对电报后一部分内容的态度。

       汪精卫总结说: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谁领导群众?群众跟谁走?跟国民党走还是跟共产党人走?国际关系和军队状况的恶化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共产党人的过错。如果国民革命因此遭到失败,那对人民群众来说会更糟糕。

       为了改善同国民党左派的关系,鲍【注:M . M . 鲍罗廷】提出三点意见:(1)两党密切合作,共同解决所有问题;(2)制定对小资产阶级的总的政策,没有这种政策,灾难就不可避免;(3)制定对农民的总的政策。若这三点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那么国际形势就会变得毫无希望。

       张国焘拒绝鲍提出的所谓共产党对小资产阶级的错误政策的指责。他要求派遣工人和农民到军队中去,并把他们武装起来。

       维【注:TH . 维经斯基】说:这里讨论的问题并不是新问题。国民党左派会在一定的方面摇摆不定,因为现在坐而论道的时候已经过去,需要解决的问题非解决不可了。对于农民,问题可以通过局部没收土地的办法来解决,国民党左派也赞成这样做,但湖南的农民运动使他们感到害怕。对所提出的问题共产党可以作两种回答:

     (1)要求国民政府对土地运动有明确的态度,协调而不是反对这一运动,或者(2)完全支持土地运动(?)。

       我们对小资产阶级的态度是明确的:国民政府应当帮助小资产阶级反对大资产阶级,它自己也要同大资产阶级作斗争,并且支持这种斗争。另一方面,我们应当帮助小资产阶级劳动群众为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而斗争,但这种斗争应当通过工会加以协调。国民党内的派别问题也很重要。

       陈独秀:比如在土地问题上我们有没有共同的方针呢?原则上说,我们同国民党左派对这个问题的态度似乎是一致的。但是今天有人告诉我,国民党关于没收大地主[土地]的决定由于河南的形势而不会公布。

       鲍罗廷认为,小资产阶级处境不妙有两个主要原因。一个原因是看不见的,这就是帝国主义者的金融封锁和其他封锁,另一个原因是看得见的,也是小资产阶级明显感觉到的,这就是在手工业部门做工的工人争取自身经济需要的斗争。小资产阶级的注意力自然集中在第二个原因上。试图向小资产阶级说明真实情况,但只指出第一个原因,并用它来偷换第二个原因,这是没有用的。唯一的出路是向小资产阶级作出让步。但主要问题是,共产党能否控制工人群众和自己的省级组织。在游行示威中和在其他重大事情上,共产党没有充分显示出自己领导群众运动的能力。共产党能控制武汉无产阶级和湖南农民吗?可以商定一定的方针,但条件是共产党能够执行这个方针。我本人对此表示怀疑。如果共产党自己不能做到这一点,也许它同国民党一起能够做到。这就是我为什么讲共同解决的原因。国民党相信,你们能领导群众,但实际上却不能。出路只有一条:或者同国民党决裂,或者一起作出决定,一起执行。

       老头子【注:陈独秀】提出6条意见供讨论:

     (1)小地主和革命军官的土地不没收。

     (2)成立解决小资产阶级与工人之间纠纷的仲裁委员会。

     (3)商人有权参加各种自治机构,反革命分子除外。

     (4)不禁止、不妨碍帝国主义的贸易。

     (5)邀请国民党积极参加工农组织。

     (6)支持国民党政府增加和征收捐税,条件是不剥夺贫困居民阶层。




《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6—1927)》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2

关注

0

粉丝

1104

主题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陈独秀研究 Chenduxiu.net ( 皖ICP备11019635号-3 )

皖公网安备 34080302000148号

GMT+8, 2024-11-23 09:19 , Processed in 0.061846 second(s), 20 queries .

本站顾问:沈 寂 程继兵 李银德 徐晓春 主编:陆发春 执行主编:万多胜 编务支持:吴力伟 蒋正涛

主办:安徽大学陈独秀研究中心

主编热线:139556023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2-2021, 陈独秀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