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因何成了永远的替罪羊

2012-1-6 08:37| 发布者: 多声| 查看:10530| 评论: 0|原作者: 徐学江(新华社原副总编)|来自: 人民网

摘要:   在迎接建党90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人不应忘记在血雨腥风的年代敢于第一个站出来创建中国共产党的人,更不应该忘记这个有大功于党、于人民、于人类进步和解放事业的历史巨人长期以来被作为“反面人物”大加挞伐, ...

  在迎接建党90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人不应忘记在血雨腥风的年代敢于第一个站出来创建中国共产党的人,更不应该忘记这个有大功于党、于人民、于人类进步和解放事业的历史巨人长期以来被作为“反面人物”大加挞伐,至今仍未获得应有的公正。


  笔者通过本文强烈呼吁,希望我们党利用建党90周年的机会,重新审视和评价陈独秀的历史功过,纠正长期以来在苏共中央、共产国际以及极“左”思想影响下在对待陈独秀问题上“过严过苛”的政治偏向,还他以公正和公道。


  近几年我阅读了一些有关陈独秀的文章和资料。出于对陈独秀不幸遭遇的不平,更出于对党的利益的考虑,我曾多次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声音。2007年5月25日,在陈独秀逝世纪念日前夕,我在新华网上发表了长文《历史不会忘记陈独秀》。2008年5月30日,同财政部、二炮、国家工商总局、新华社几位退休党员以及两位年轻党员联名给党中央写信(通过中组部转),建议“借明年‘五四运动’90周年或陈独秀诞辰130周年的机会,或大后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机会,重新评价陈独秀的历史功过,纠正长期对其不公正的对待”。2009年6月22日,在五四运动90周年之际,我又在新华网上发表文章《重新评价陈独秀必须突破几点认识迷思》。今年1月20日我在新华网个人博客上发表《应正式公开重新评价陈独秀历史功过》。这次给《炎黄春秋》杂志传去此文,算是我个人做的第五次努力。


  我以及赞同我看法的党员同志认为,重新评价陈独秀,纠正长期对他的不公正对待,是必要的,对党有利。因为:一、陈独秀建立了举国、举世公认的三大不朽历史功勋,这就是: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发起者和主要旗手,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缔造者和党的早期主要领导人。一个能同时立下三块历史丰碑的人是当之无愧的历史巨人,一千年后讲历史仍然要讲这三件深刻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大事,当然也绕不过这三件大事的主角陈独秀。二、综观陈独秀的一生,他始终保持了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家铮铮铁骨和真正共产党人的英雄本色。他是个对封建制度和反动派充满恨、对劳苦大众充满爱的人;是个忧国忧民,有强烈使命感的人;是个勇于冲破黑暗、追求光明的人;是个性格鲜明、意志坚强、宁折不弯的人;是个能站在革命前列,振臂高呼,冲锋陷阵的人;是个正直的人,有骨气的人。他一生五次被捕入狱,从清朝政府到北洋军阀、到法租界、到国民党政府,面对反动派的软硬兼施,他视死如归,从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屈服妥协。三、他在感情上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亲手缔造的党,他虽然被开除出党,但没有说过共产党不好,对国民党反动派对共产党的污蔑,他总是义正词严地予以驳斥;从国民党监狱释放出来后,他断然拒绝国民党封官许愿的利诱,也谢绝朋友要他到国外讲学的建议,他一心想到延安,回到党和革命队伍中去,只是由于王明、康生秉承苏共和共产国际的旨意极力阻挠而未能如愿。四、为了革命,陈独秀无私地奉献了一切,两个儿子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家破人亡,自己虽壮志凌云,满腹经纶,最后竟在贫病交加中悲惨死去。


  至于陈独秀的错误,要历史地、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如大革命失败的原因和陈独秀的责任,所谓“托派”问题,开除陈独秀党籍的根据等问题,都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鉴于陈独秀的巨大功绩和影响,也鉴于他的错误以及在当时复杂国际背景下对他的不公正处置,在大量内部材料公开、苏共有关档案解密的今天,难道不应该在更大的格局下、以更宽广的视野和胸怀对他的问题重新审视和加以廓清吗?


  对陈独秀的处理,党内一直有不少人公开地或背地里为之鸣不平,王若飞就是有代表性的一位。毛泽东虽然后来对陈独秀有批评甚至某些情绪化的说法,但总体而言,他对陈独秀持比较公正的态度,在多个场合的谈话流露了对陈独秀的敬意和对陈功绩的肯定。其中以1936年同埃德加·斯诺的谈话和1942年在中央一次学习会上的发言、1945年在“七大”预备会上的讲话谈得最完整、最客观,并表示将来修党史和中国历史时,要讲一讲陈的功劳。可惜,建国后毛泽东的诺言没有兑现。胡耀邦同志1984年在修改一篇关于陈独秀的文章时说:“第一次大革命,在那种条件下,陈独秀是很难不犯错误的”,“写陈独秀这种对革命有过很大贡献的历史人物,要像鲁迅写章太炎那样,有一种深邃的历史眼光,采取厚道公正的写法,这样才能正确评价前贤,深刻吸取历史教训,使后人受到教益”。这些年来,对陈独秀的评价虽然在发生某种悄悄的变化,但尚不能使人们感到“厚道公正”。但我们应该沿着毛泽东几次完整客观评价陈独秀的谈话和胡耀邦谈话的思路,把重新评价陈独秀功过的工作做到底。


  我认为,重新评价陈独秀历史功过和重新审视对他的历史结论和处理,已远远超越了陈独秀本人和他问题的本身,它实际上考验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正义和良心,考验着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对陈独秀问题,基调不能止于“微调”,而应作“大幅度调整”。所谓“大幅度调整”应表现为几点:一、对陈独秀功过有明确结论,肯定功劳是第一位的,对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犯的错误作实事求是的分析;二、还陈独秀以政治清白,洗雪王明、康生秉承苏共和共产国际旨意加在陈独秀头上“汉奸”、“间谍”、“特务”、“叛徒”等莫须有罪名;三、恢复陈独秀党籍,党内称“同志”。陈独秀的一生表现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中东路事件”作为开除陈独秀党籍的直接借口,是颠倒黑白的,站不住脚的,也违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四、承认陈独秀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的历史地位;五、以上诸点要通过党的正式决议和文件公告全党和全国人民,因为对陈独秀的处理、强加在他头上的种种罪名,都是或经过正式会议、做出正式决定,或写进几十年来的政治、历史教科书,或出于党的领袖人物的讲话,不做出正式、公开的重新评价,不足以澄清事实、消除长期的错误影响。


    要重新评价陈独秀功过,纠正对陈独秀过“左”、过严的历史结论和处理,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破一些思想障碍和认识窠臼。


  一、认为陈独秀的问题已成为历史,距今久远,当事人都已作古,我们后人何必找那样的麻烦呢。

  陈独秀的问题确实距今超过80年了,但他的问题既是历史,又不完全是历史,它仍影响现实和未来,他的问题是绕不过去的,对他不公正的处理和评价不做纠正,党内和学术界永远不会服气和平静,多数共产党员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纠正历史冤案、错案或政治偏差,无论中国历史和外国历史上都不罕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拨乱反正的精神,不仅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大量冤假错案,还纠正了建国后几十年中的冤假错案,甚至纠正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路线斗争中造成的冤假错案。有错必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时间久远不应成为问题。


  二、大革命失败的主要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负?

  过去历次正式文件、党的领导人讲话、著作和党史教科书,都把大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说成是陈独秀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放弃了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特别是党对武装力量的领导权。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全面,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的调子说话,有悖历史真实。


  从根本上说,第一次大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敌我力量悬殊,失败带有不可避免性。哪有革命一次就成功的?陈独秀之后还不是失败了许多次?


  从党的领导角度来说,大革命失败了,作为党的主要领导人陈独秀当然难辞其咎。但问题是陈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来自哪里?大量的历史资料表明,错误正是来自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中央的错误路线。如让中国共产党党员加入国民党,陈独秀从一开始就反对,认为只能搞“外部合作”,不能搞“内部合作”,搞“内部合作”,在国民党强、共产党弱的情况下只能束缚共产党手脚。而且在“中山舰事件”后,陈独秀本人不顾违犯“组织原则”,毅然单独退出了国民党。但苏共出于国家利益考虑,为了与执政的国民党搞好关系,硬是要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当国民党反动派叛变革命,对共产党人举起屠刀时,苏共为了维系与国民党的关系,通过共产国际一再让中共忍让。陈独秀不过是执行共产国际的错误路线而已。


  过去的文件和领导人讲话、著作,总是以内因外因论来解释,认为陈独秀必须对大革命失败负主要责任。其实中国共产党当时不过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中国共产党必须服从和听命于苏共和共产国际,谁敢有不同意见谁就会遭殃。而且共产国际代表是参加中共高层会议的,一切重要决定都必须得到他们的点头。从这种关系看,大革命失败,共产国际不止是外因,同时也是内因。


  尽管中共领导高层对大革命失败原因心知肚明,但过去公开的文件、领导人的讲话、著作,都不敢捅破这一层,决不敢提苏共、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有错误、有责任,更不用说要负主要责任了,尤其在共产国际解散和苏共20大以前。陈独秀只能长期充当苏共和共产国际的替罪羊。


  三、是谁开除陈独秀出党?主要是中国共产党,还是苏共和共产国际?

  不错,开除陈独秀出党的决议是中共中央做的。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决议只不过是按照苏共中央、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旨意、由苏共在中共的代理人“国际派”们的推动而作出的。开除陈独秀的原因主要有三条,没有一条不和苏共、斯大林、共产国际相关。


  一是大革命失败主要该由谁来负责。中国共产党中央,特别是陈独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一点陈独秀承认,但同时陈独秀对把全部责任推到他身上不服气,认为苏共中央(特别是斯大林和布哈林)和共产国际也有重大责任。这一点苏共和斯大林决不能容忍。当时的中共中央也不敢正视。把陈独秀开除出中国共产党,做永远的替罪羊,是苏共、斯大林洗刷他们在中国大革命失败问题上的责任的最好办法。


  二是开除陈独秀是苏共党内斯大林反托洛茨基斗争的需要。斯大林和托洛茨基斗争的焦点之一,是对中国大革命失败责任的看法上。托洛茨基指责斯大林和布哈林要对中国大革命失败负责。陈独秀得知托洛茨基的观点后受到了鼓舞,于是更坚信了他自己的看法。苏共和斯大林不愿受到托洛茨基和陈独秀两面夹击,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苏共的党内斗争之火引燃到中共内部,苏共把托洛茨基开除出党,中共把陈独秀开除出党。


  三是陈独秀在“中东路事件”问题上的立场触犯了苏联的国家利益,从而为执行苏共旨意的国际派们开除陈独秀找到了直接借口。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曾宣布沙俄对华的一切条约和特权废除,明确表示中东铁路归还中国。但1924年签定“中苏协定”时,苏联提出该铁路暂时“中苏共管”。1926年苏联又决定,为了中东铁路不为帝国主义所夺,“必须将铁路的管理权保留在苏维埃政权之手”。大革命失败后,中苏关系破裂,蒋介石1929年指示张学良包围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几个西方国家提出“国际共管中东铁路”方案。共产国际此时做出决定,指示中国共产党组织群众“保卫苏联”。为了响应共产国际号召,中共中央在机关报上发表一系列宣言、决议以及包括主要领导人李立三等撰写的文章,提出“拥护苏联”、“武装保卫苏联”、“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进攻苏联”、“以广大广大群众的革命暴动,来消灭帝国主义国民党强盗进攻苏联的战争”。


  当时已没有任何领导职务的陈独秀发现这种情况后,于1929年7月8日致函党中央,指出中东路问题的宣传要考虑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应该把矛头对准国民党的害国政策,说明若中东路引起战争,战场都在中国,战争中受直接蹂躏的自然是中国人民。他批评中央拿“拥护苏联”、“保卫苏联”、“反对进攻苏联”作为动员群众的中心口号“太教条了,太超群众了”,“只有最觉悟的无产阶级分子能够接受,而不能动员广大群众”,认为这样的宣传“于我们不利”。


  应该说陈独秀的意见是难能可贵的。他在国家民族利益与信仰发生矛盾的时候该如何对待头脑是清醒的。他意见的出发点,是为党着想,提醒中央注意宣传策略,而且是党内写信,完全合乎组织原则。


  但当时的中央却不能容忍陈独秀的意见,复信指出,陈独秀与中央的分歧“不会只是部分策略问题的讨论,而是包含了很严重的原则问题”,指责陈提“反对国民党政府对于中东路的错误政策的口号,是资产阶级左派(如改组派、第三党)的口号,走上了资产阶级观点,忘记了世界无产阶级的利益”。“国际派”的代表人物王明更是发表文章指出陈的信的七大错误,上纲为“反共产国际”、“反苏”、是“机会主义”。


  陈独秀同中央关于中东路问题的分歧,加剧了陈独秀及拥护他的一批人与中央的对抗。这时共产国际执委发来指示,要中国共产党“应当实行无情的斗争,来反对陈独秀取消主义的主张”,“党应当铲除自己队伍内暗藏的托洛茨基派和暗藏的取消派”。这样在苏共和共产国际的严令之下,1929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开除陈独秀出党。


  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开除陈独秀在很大程度上是奉命行事。从此以后,陈独秀就成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的“死敌”了,“叛徒”、“汉奸”、“日本间谍”、“杀人犯”等廉价政治帽子竟可以随便往陈独秀头上扣,只要能博得苏共和共产国际高兴。甚至1932年陈独秀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和投入监狱时,我们党的根据地机关报也幸灾乐祸地欢呼叫好。


    四、怎样看待中国的托派组织?怎样看陈独秀与托派组织关系?

  斯大林把托洛茨基定性为十恶不赦的敌人,开除出党并驱逐出苏联。这是苏联共产党内的事情,对错我们不必评论。但与托洛茨基观点有共鸣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的反对派,被定性为“托派”的那些人是不是就是敌人呢,这是一个值得研究和商榷的问题。从中国托派的主张和斗争矛头来看,始终是反对资产阶级反动派的,应该说它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一个派别,至于他们的主张不可能成功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陈独秀本人与托洛茨基毫无个人接触。他与从苏联回来的那批支持托洛茨基的留学生搞在一起,主要是因为他赞同托洛茨基对中国大革命失败原因的分析,即认为斯大林和布哈林也有责任。陈独秀虽然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即“中国托派组织”)的总书记,主要是那些人利用他的影响力。陈本人在政治主张上与那些极“左”派并不一致,不久他被托派开除就是证明。


  陈独秀等人在党内另立派别,当然为党的纪律所不容。但他之所以走到那一步,与苏共、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领导在大革命失败后对陈独秀没有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直接关系。那种把一切错误都归咎于陈独秀,采取孤立、批判、打击、剥夺他在党内言论权利的方针,只能把犯错误的人往对立的方向推。


  五、怎样看待党的领袖人物们关于陈独秀问题的言论和态度。

  要大幅度调整对陈独秀的功过评价和纠正对其不公正的对待,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如何历史地看待党的领袖人物们对陈独秀问题的言论和态度。


  大革命失败后到陈独秀被开除党籍期间,党内批判陈独秀调门最高、最无情的当然是王明,其次是李立三、博古,连陈独秀的学生蔡和森、瞿秋白也骂陈独秀是“机会主义”、甚至是“法西斯”。当时担任中央组织部长的周恩来,是开除陈独秀出党决议的起草人,当然也是支持开除陈独秀出党的。毛泽东当时不在党的最高层,直接批判陈独秀的言论比较少见。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意见不可能得到声张。当时党内高层似乎在对待陈独秀问题上态度很一致。但这种“一致”能不能证明当时中央的决定和领导人们的态度就完全正确、不容置疑呢?


  领导层的“一致”,主要是由当时的历史大背景注定的。批判和开除陈独秀并不是中共中央独立自主进行的,而是按照苏共中央、斯大林和他们的代理人共产国际的旨意进行的。当时党的高层领导的绝大部分成员都是盲信、紧跟苏共中央和共产国际的“国际派”,他们只能顺从,即使有不同看法也不敢坚持,因为他们的政治命运掌握在苏共和共产国际手里。


  今天我们重新审视陈独秀问题时,不能以当时领导人们的是非为是非,那是不可能重新评价陈独秀的。试想,如果以领导人们在特定历史环境下的言论作为判别是非的标准,那么历史上的许多冤假错案,包括建国后和文化大革命中的那些重大冤假错案能够平反昭雪吗?(本文原载于《炎黄春秋》2011年第7期,作者徐学江系新华社原副总编,原标题为“应正式重新评价陈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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