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希奇古怪的坏风俗,实在是多的很,一时也说不尽,现在我拣那顶要紧的,顶有关系国家强弱的,说几件给列位听听。列位要是觉得我的话说得有理,不说全改了,就是能改去一半,那怕把我的嘴说歪了,手写断了,我都是心服情愿的。以后每册一篇,按期说来,列位听者。
第一篇 婚 姻 上
古人说得好,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朋友,有朋友然后有君臣。照这样说起来,夫妇乃人伦之首,为人间第一件要紧的勾当,若无夫妇,便没世界。偏偏我们中国人,于夫妇一事,不甚讲究,草草了事,往往不合情理。所以我着恶俗篇上,把婚姻一篇,放在头里。你道中国人婚姻的坏处是什么呢?就是不合情理四个大字。世界上无论什么事件,都逃不出情理二字,况是男女婚姻大事,更是不消说的了。可恨我们中国人,于婚姻一事,自始至终,没有一件事合乎情理。待我把那些不合情理的事,分为上中下三篇,细细说来。
第一是结婚的规矩不合乎情理。原来人类婚嫁的缘由,乃因男女相悦,不忍相离,所以男女结婚。不由二人心服情愿,要由旁人替他作主,强迫成婚,这不是大大的不合情理吗?你看中国人结婚的规矩,那一个不是父兄作主,有一个是男女相悦,心服情愿的吗?唉!开店的人倩个伙计,还要两下里情投意合,才能相安。漫说是夫妇相处几十年的大事,就好不问青红皂白,硬将两个不相识,毫无爱情的人,配为夫妇吗?若是配得两下里都还合式哩,就算是天大的幸福,但要相貌、才能、性情、德性,有一样不如式,便终身难以生育,就是郁抑成疾,除死方休。那不守规矩的人,好要闹出许多新鲜笑话儿来。象这样事,想列位的本家亲戚朋友邻舍中间,也眼见过很多,耳闻得不少罢。只是人人都说那班女子不守本分,我却不敢说这样不合情理的话。“巧妇常伴拙夫眠”,岂不是天地间一桩不平的恨事吗?这都是结婚由父兄作主,不问男女二人愿意不愿意的好结果。还有些男女的好歹,连父兄也不知道,那从小儿说亲和指腹为婚的,不都是这样么。只因攀扯人家的富贵,或是恋了亲戚的交情,孩子没有一尺长,便慌着说媒定亲,到后来是个瞎子也不晓得,是个哑巴也不晓得,是个疯子、傻子、瘫子、跛子都不晓得,是个身带暗疾不能生养、不能长寿的也不晓得,男的是个蠢笨无能的也不晓得,是个无赖败家的也不晓得。唉!你想男女婚姻,乃终身大事,就是这样糊涂办法,天下做老子娘的,岂不坑害了多少好儿好女吗?!这还罢了,我们安徽有几处,还有一种最可恨可杀可怜可哭的坏风俗,就叫做什么等儿媳。这等儿媳的规矩,是因为没有儿子,就娶下一位媳妇,等着儿子。若是等到二十多岁儿子还不来,那媳妇才可以择配他人,算是开笼放雀了。最可惨的是那媳妇一直等到十八九岁,那儿子到来了,只是“十八岁大姐周岁郎”,那媳妇也少不得守十几年青春活寡,才能成亲婚配。你道这是天地间何等不合情理的惨事哩!现在世界万国结婚的规矩,要算西洋各国顶文明。他们都是男女自己择配,相貌才能性情德性,两边都是旗鼓相当的,所以西洋人夫妻的爱情,中国人做梦也想不到。中国男子待女人,不过是养着他替我生儿子罢了。女人待丈夫,不过是靠着他穿衣吃饭罢了,所以女人没有好衣穿、好菜吃、好首饰戴,便有埋怨男人。男人没有儿子,便要娶妾,恩爱锺情的夫妇,普天下能有几人呢?就是日本结婚的规矩,虽有由父母作主的,也要和儿女相商,二意情愿才能算事。那有象中国强奸似的这样野蛮风俗呢?!“但愿天下父母心,爱惜人间儿女苦。”虽难仿西洋的章程,也要学日本的规矩,而今而后,再莫办这样古合情理的事了。
1904年5月15日 《安徽俗话报》第三期 署名:三爱 第二篇 婚 姻 中
第二成婚的规矩不合乎情理。原来成婚是人生一件大事,人人都说是喜事,我也说算是喜事。成婚的日子,亲戚朋友,本家邻舍,都来送贺礼,吃喜酒,大家热热闹闹,有文有礼,本是一桩大喜事。但是其中有三桩受罪的事。两下里既然结了亲,男女二人,要心服情愿,这是不消说的了。就是两边的家庭,也是情投意合,没有什么不合式了。偏偏我们中国人做事,真是出乎情理之外,亲事都已经说好了,到了接亲的时候,女家为了聘礼,男家为了嫁妆,还要大闹一场。无论男家的聘礼怎样好,女家总是不合式,纵然男的懂得大体,不讲究这些小事,那里边一班女太太们,也定要吹毛求疵,寻点小毛病来吵闹。倘若媒人从中说了谎话,衣服首饰礼物等件,有一样前言不符后语,更要闹得天翻地覆,把那班王八蛋做媒的儿子,头都骂来了,腿都跑匾了,肚子都气大了。这时候男女两家,就和仇人一般,那男家见了嫁妆不好,也是要说闲话的,即便嘴里不骂出来,那冷言冷语,姑娘过了门一年半载,还有难免的,这不是淘气的事吗。到了过门的日子,鼓乐喧天,正是一桩喜事,谁人不应当眉开眼笑呢?偏偏一家的老老小小,都要张开大嘴痛哭起来,好象死了人一般,这不是伤心的事吗?说起受罪的事来,即更是不合情理的很。新妇过门的时候,穿大红、戴凤冠、系玉带,好象粧(装)殓死人一般。另外头上还要披一块大红方巾,浑身上下通红,手脸一点儿也看不见,乍一见真真有些吓人。坐的那顶大花轿,上下两旁,没有一点空儿出气,轿门还要锁住,那身体弱的人,便要闷个七死八活。上下轿的时候,自己还不能随便走,必定学那瘫子似的,要好几位牵亲太太扶着上轿下轿。进了门,下了轿,又不能爽快进房,还要将地下铺的两条红毡子,前后掷换,名叫做“传红”。那新人小小的三寸金莲,已经是寸步难移了,还要踏着一双厚底的男鞋,名叫做“同鞋到老”。一步一步挨进房里,夫妇相会,并不说话,只是低着头,二人都呆子似的坐在床沿上,名叫做“坐帐”。坐了片刻,又有人牵了去,拜天地、拜祖宗、拜堂、苔花“闹新房”的规矩,更是可耻得很。成婚三日以内,不分尊卑长幼亲疏内外的人,都可以想些新鲜奇怪的法子,来糟蹋新人。那一班表弟兄和同学的朋友们,更是要拿烟送茶,捏脚看手,胡行乱语,无所不至。可怜那新人任人怎地糟蹋,只得合着眼,低着头,半句话也不能说,好象犯了什么大法,应该任人陵辱的一般。我们中国人,平日很讲究什么规矩礼法,到了这闹新人的时候,无论什么人,都可以跑进来轻薄一番,真真(正)有些不雅。大家反是相习成风,不以为怪,不知道那做新人的真是受罪不浅了。一上所说的三桩事,有一桩合乎情理吗?第一桩,结婚以男女相悦为真正第一件正经,和旁人并没相干。若父母从中需索聘礼,便是将女儿去换礼物了,这是合乎情理吗?第二桩,成婚本来是喜事,家里反当丧事哭起来,好象实在不忍教女儿出嫁的样子,其实女儿也未必有这样心思。到了临上轿的时候,还要哭哭啼啼,拉拉扯扯,惟恐早一刻,总要缠到半夜天明,这是合乎情理吗?第三桩,平日也是那个人,做新人也是那个人,怎么到了做新人的时候,就应该给人家糟蹋呢?况且世界上人,男女平权,毫无差别,怎么女人就这样下贱,应该听众人陵辱,不敢违拗,比妓女还不如呢,这是合乎情理吗?我想以后读书明理的青年男女,必不肯遵守这样不合情理的规矩了。
1904年5月29日 《安徽俗话报》第四期 署名:三爱 第三篇 婚 姻 下
第三不能退婚的规矩不合乎情理。我在第一篇上,说过结婚的规矩,总要男女相悦,自己作主,才合乎情理。我说出这话来,读书明理的青年男女,说我这话有理的,大概不少。但是有一班年老的人,以为男女结婚,要由自己作主,恐怕男女混杂,生出多少笑话儿来。况且中国女子,毫无学问,就是自己作主,也未必拣得着有才有德的女婿,到(倒)不如父兄作主,替他尽心选择的妥当。他们这样说,虽不合乎世界上的公理,按之中国的真情,却也不大错。若是除了自幼儿结亲的风俗,等男女都长大成人,由父兄尽心替他择婚,择得了合式的,再和男女二人相商,商量妥当了,方才结亲,这法子还勉强可以行得。至于成婚后不能退婚的规矩,更是大大的不合乎情理了。原来结婚的事,无论是自己择配,或是父兄替他尽心择配,断没有个个都择得合式,不走一眼的。若是配定就不能再退,那不是有误终身么。列位想想看,我们本家亲戚朋友邻舍之中,象那有才有德的姑娘,许配了一位愚蠢无识的姑爷,也是有的;许配了一位吃喝嫖赌败家荡产,不能养妻室儿女的,也是有的;还有许配了一位吃鸦片烟、做扒手,无所不为的,也是有的。你想一位有才有德的姑娘,定要终身婚配这样的不成器姑爷,不许退婚,岂不是活活的要他死在十八层地狱吗。也有一位有才干有学问的男子,配了一位极丑陋极愚蠢不能管家立业的老婆;或者是一位才貌双全的才子,配了一位一字不识的蠢妇;或者是一位忠厚老实的丈夫,配了一位淫荡泼辣的婆娘。这样的男子,配了这样的女人,不能退婚再娶,也算是终身恨事了。平常合股做生意的,皮(脾)气不同,还必定要拆伙,何况是夫妇大事,相处至少也有三四十年,若是配屈了,二人便和对头一般,如何能勉强拘在一处,终身不得其所呢?所以现在世界各国的法律,男女不合,都可以禀官退婚,各人另择嫁娶,以免二人不和,勉强配为夫妇,随后弄出不美的事来。他们西洋各国有学问的人,讲究退婚的道理,说退婚的规矩,有两层大大的好处:一是增进人类的幸福。原来人生在世,惟有夫妻搭伙最久,若是遇不着恩爱锺情的夫妇,便是终身的晦气。女子嫁了混帐不成器的男人,跟他受罪一生,就是有财主娘家可靠,也不是长久之计。若遇了不贤惠的嫂嫂弟媳妇,说起闲话来,更是无味得很。要遇了象这样的男人,都能退婚改嫁一个合式的,岂不是大大的幸福吗。男子娶了一个泼辣不规矩的女人,或是好吃懒做,或是不孝父母,或是胡行乱为,倾家荡产,人家家道兴衰,全靠着妇人当家,配了象这样的女人,怎能够有起家的道理呢?若能退婚再娶,岂不是人类的幸福吗。
一是保全国家的安宁。夫妻配合得不当,成了仇讐,时常闹气,那一家必不安宁。若家家都不安宁,那一国如何安宁呢?若是夫妇不睦,都可以退婚,另择合式的嫁娶,那全国的才子佳人,都各得其所,家家没有了怨气,便于国家也自然要添一段太平景象了。
照这样说起来,一国的法律,若没有退婚的例子,于国家治乱,都很有关系哩。我们中国的律例,女子不好,男子虽有七出的权利,男子不好,却没说女子可以退婚,这不是大大不平的事吗?天生男女都是一样,怎么男子可以退女人,女人就不可以退男人呢?岂是女子天上的下贱,应该受男子糟蹋的吗?男女不合式都可以退婚,这是天经地义,一定不可移的道理了。我们中国还有一样坏风俗,说起来更是可恶得很,女人死了,男人照例可以续弦,人人不以为奇。男人死了,女人便要守寡,终身不能再嫁。要是有钱的,还可以过日子,只有些穷寒人家,小儿细女,你说不改嫁,所靠何人呢?还有些体面人家,男人死了,女人要想嫁人,那娘婆二家亲戚,必定要出头逼着他守寡,说是体面人家女人改嫁,惹人笑话。殊不知留在家里,后来也要弄出笑话儿来,到(倒)不如爽爽快快大大方方的改嫁的好。若是夫妻恩爱得很,丈夫死了,女人不肯改嫁他人,这也是他的恋爱自由,旁人要逼他嫁人,这本是不通的话。但是他自己本来愿意改嫁,若是拘了守节、体面、请旌表、树节孝坊种种迂腐的话,不能改嫁,真是冤沉苦海了。
1904年9月24日 《安徽俗话报》再版第六期 署名:三爱 第四篇 敬 菩 萨 唉!人生在世,弄钱是不容易的,辛辛苦苦弄的几文钱,除了衣食而外,完纳国税,教育子弟,到(倒)是正经。偏偏我们中国人,无论穷富老幼,都要白费银钱,办些无益的事,好象把钱丢在水里响都不响。你道是什么事呢?就是敬菩萨了。那佛教的道理,象这救苦救难的观世音,不生不灭的金刚佛,我是顶信服的,顶敬重的,当时叫我去拜那泥塑木雕的佛像,我却不肯。因为那佛像是人做成的,并不是真佛,真佛的经上,明明说无我相,我们反要造一个佛相来拜,岂不是和佛教大相反背了吗?至于白费些银钱,来烧香敬佛,更是不通的事。佛教最讲究讨饭觅食,搭救众生,那肯叫天下人都因为敬菩萨烧香打醮做会做斋,也不晓得花了多少有用的银钱,那里有丝毫益处呢。那班敬菩萨烧香的偏偏烧得高兴,烧什么灶神香,烧什么土地香,烧什么城隍香,烧什么药王香,烧什么火神香,烧什么观音娘娘香,烧什么送子娘娘香。还有一班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成群结伴的去到九华山、汪洋庙,朝山进香,花费许多冤枉钱,无非是想发财发福,求子求寿。其实香烧过了,钱花尽了,还是不发财,不发福,不得子,不长寿的,也不知有多少。那有钱的花几文,还不算什么,只可怜的是一班穷人,东挪西借,典当衣服去烧香敬佛的,可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来,把有用的钱财,只供给着那班和尚们,养得肥头胖脑的,钱多了还要吃鸦片烟嫖婊子哩。这还是不算,还有那世家的姑娘们、少奶奶们、姨太太们,或是到庙里烧香,或是请和尚道士来家做斋,或是容留那尼姑们,来家念经化缘,穿房入户,弄出种种的笑话儿来,其名是敬菩萨,其实是恭维了活菩萨,这都不是烧香敬菩萨的好结果么。说起打醮来,更是花钱多得很,按年按季的,都要打个什么太平醮,那一乡打醮,那一乡各家都要摊捐,那一街打醮,那一街各家都要摊捐,好象钱粮国课一般,一家也不能免。打起醮来,或是三天三夜,或是七天七夜。顶阔气的,还有什么七七四十九天大醮,花费的银子,总有好几万。问起有什么益处来,大家都说打了醮,就可免一方瘟疫火烛之灾。哈哈!这样话真说得可笑,要知道文艺火烛之灾,并非是菩萨下降下来的,乃是人住的地方,吃的东西不干净,才要起瘟疫病。天气干燥,人家不小心火烛,才至于起火。若果真瘟疫病是有瘟神作崇,必定要打醮请下菩萨,方才能赶去瘟神,这便是那菩萨必定要人打醮请请他,才肯出头替人驱邪消灾。象他这样装腔作势,若果众人不打醮请他,他便要把火烧人家,象这样混帐王八蛋的火神,还应该敬重他吗?要说因为人做了恶事,瘟神火神就要降下灾难,那去恶行善就是了,也何必要打醮来拍菩萨的马屁,难道菩萨也合好恭维贪贿赂的脏官一样吗?人做了恶事,打醮请请菩萨,就可以饶过吗?我看打醮是白花钱有损无益的事,不过是好着那班首事们从中落几文钱养老婆孩子罢了。说起做会来,更是可笑得很,有什么雷祖会,又有什么火神会,又有什么关帝会,又有什么观音会,又有什么土地会,或是大家凑钱,或是会中积有公款,年年做起会来,无非是叫几个和尚道士吹吹唱唱,大家吃吃喝喝罢了。高起兴来,还要唱几本神戏,专点那打樱桃卖胭脂,唱着开心,哈哈,想必菩萨也喜欢看这样的淫戏,不然怎么不发气呢?至于那出城隍会,各城各镇,热闹非常。那看会的男男女女,堆山塞海,那班出会的儿子,忙得大汗披头,其名是敬重菩萨,其实是借此偷看妇女。抬着一个泥塑木雕的鸟城隍,满街乱串,家家都要恭恭敬敬,摆起香案,跪着迎接,以为城隍菩萨有多大的灵验,可以保佑众人,不能得罪他的。殊不知城隍并没什么灵验,那小小的黄黑脸儿,乃是人用檀香做成的。那块檀香,平常夜无人尊重,到了做城隍菩萨的头,人人就要对他磕头,都说他有灵验。安庆城隍菩萨穿的袍,常时被庙官的儿子,偷着去当银子过鸦片瘾,城隍都不能制住他,你看城隍有什么灵验呢?若到了兵荒扰乱的时候,大家弄得妻离子散,平常那一个不敬重菩萨,也不知受了多少香烟,到了这个时候,那些鸟菩萨,可能来帮助一点儿么?若说众人应该有难,所以菩萨不来搭救,怎么那班鸟土地、城隍、药王、火神、如来、观世音、四大金刚、三尊大佛,也都是泥菩萨下水自身难保呢。唉!你看平日大家烧香敬佛,打醮做会,何等高兴,仔细想想看,岂不是上了大当了,加上还要做斋来,那也不是一件荒唐事么。死了人,已经是倒运了,加上还要做斋,又是破财的事,观一个灯,做一个拯济,连经钱、火烛、香纸、火食,总要用上好几吊,拜一回忏,放一堂焰口,总要用上十多吊钱。要是产妇死了,破血污池跑桥,用钱还要多些。自古道和尚是色中饿鬼,既然出了死人的惨事,还要破费些钱财,请这班饿鬼来在家中,吹吹唱唱,你道成何事体。要说为人在世,做了恶事,死后必定要做斋念佛,超度亡人,解了罪恶,才能够超升天堂,这样话真同放狗屁一般。漫说天地间没有什么菩萨,就是有什么菩萨,人做了恶,只要做做斋请请他,便可以解罪,那有钱的人,生在世上,大可以无恶不作,只要死后多做几回斋,多念几堂经,就没了罪。如果有这样趋炎附势的鸟菩萨,那真是没有天理了。我看断无此理。所以无论有菩萨无菩萨,人有罪无罪,死后都不必做斋念佛。就是有菩萨,你无罪又何必要做斋来解,若是有罪,就是做一百堂斋,也是解不脱的了。可见做斋也是一件白花钱,毫无益处的事。你看我们中国十八省的人,那一处的人,不喜欢烧香打醮做会做斋,无非是想求福消灾罢了。唉!一年到头,十八省的人,为着这四件事,也不晓得用了多少钱,耽搁了多少时日,闹出了多少笑话,难道个个人都得了福,消了灾么?我看不但不能消灾得福,还因此得祸理!我们中国人,专欺负我们敬菩萨的人。照这样看起来,菩萨是断断敬不得的了,不如将那烧香打醮做会做斋的钱,多办些学堂,教育出人才来整顿国家,或是办些开垦、工艺、矿务诸样有益于国,有利于己的事,都比敬菩萨有效验多了。
1904年7月13日 《安徽俗话报》第七期 署名:三爱 第五篇 妇女的装扮
我想如今中国的妇女,一生一世,在黑暗地狱中,受极重的刑罚,如同犯重罪的囚犯一般,但是妇女们受这个刑法的苦境,象快乐的,越是大富大贵的女人,越是高兴受大刑法。这个刑法也不是衙门里的刑法,就是家里的刑法,谁知这个家里的刑法,若罪不至于死,受了三年五载,就有出头日子,讲到家里的刑法,是永远无满限的了。列位要知道到我所说的是甚么刑法,待我慢慢地一样一样说出来,给列位听了,就可明白了。第一样便是脚镣的刑法。列位看我们中国的妇女,拿一双脚缠的象粽子一般,皮开肉烂,不管痛,也不管痒,但晓得缠得极小,任凭你行走如何不便,也不去管他,比犯重罪的囚犯,装订脚镣,还要苦得几倍哩。我拿缠脚的妇女们,比钉镣的犯人,不是嘲笑他们,真真活象的呢。第二样便是手拷(铐)一般么?第三样是两只耳朵。穿了两三个孔儿,挂了几只圈儿,越是有钱的,越挂得多,耳朵挂得皮开肉烂,也不晓得痛痒,一心要他人称赞一声好看。唉,这个刑罚,便是衙门里犯罪的犯人,不曾见过的。列位想想做妇女们,犯了甚么大罪,要受这个刑罚,吃这般的苦呢?第四样是链条锁头颈的刑法。我见女人家头子上,都要套上一条兜兜链。这条链是甚么意思呢?我倒晓得的,不过是男子面前要好看罢了。哈哈,我好笑这般妇女们,只为要讨男人喜欢,便把自己当做犯人,当做牛马,还不晓得,倒大家高高兴兴,讲究链条的长短粗细,姑娘说嫂嫂的链条是金的,嫂嫂笑姑娘链条是银的,姐姐道妹子的链条长,妹子说姐姐的链条粗,还要埋怨爹娘,办得不公平,倒忘却了自己活象犯人的模样,你们想想好笑不好笑呢?第五样是一面枷。这面枷并不是真枷,也是比仿的样子,便是做官做府的人家,最有钱的财主人家,做新娘的时候,披在肩膀上的披肩,列位看起来比做一面枷,象不象呢?那个披肩上,还钉了许多金银珠翠,玛瑙玉器,不说虚话足有六七斤重,压在肩膀上,头颈都不能一动,背脊骨都不能曲一曲,这个模样,我拿来比做带枷,倒有七八分象哩。第六样是打皮巴掌。我看见我们中国的妇女们,四五十岁的老太太,二三十岁的少奶奶,十七八岁大小姐,十二三岁的小姑娘,都要拿些胭脂和粉来搽脸。拿了胭脂粉,用两只手在脸上乱打乱拍,拍得通红,列位想这不象犯罪的人被差人打了巴掌一般么?况且粉里面含有铅质很多,最伤皮肤,久了比打着皮巴掌还厉害哩。咳,这六样打扮,我拿来比犯罪的人受刑法,样样都象,但是有些不明白的妇女们,听了我这些说话,都要骂我是放屁,说我是梦话。唉,各位姐妹们,不要动气,我也是一片好心,要劝劝你们拿这些装扮首饰的费,改做读书的本钱,要有益多了。列位请看财主家的少奶奶大小姐,所用的首饰费,多的不下二三千洋钱,少的也有千几百洋钱,小户人家的姑娘媳妇,办些首饰,也要三十几元。每逢亲戚人家,婚姻喜事,或是出外烧香看戏,定要装扮得十分齐齐整整,满头插的是珠翠,浑身穿的是绸缎,如同花蝴蝶儿一般,休怪他不正经,我且请问你们做妇女们的,受了许多苦处,装扮得似蝴蝶儿一般,到底是给他人看呢,还是自己看呢?你们仔细想想,便明白了。咳,我想来想去,想这般妇女们的装扮,是甚么意思,一向有些不明白,想到如今,想出一个缘故来了。晓得了,晓得了,我中国妇女们,还是几千年前,被混帐的男人,拿女子来当做玩弄的器具,这般妇女们,受了这个愚,便永远在黑暗地狱,受尽了万般的苦楚,一线儿光亮都没有,到如今越弄越愚,连苦恼都不晓得。相习成风,积非成是,象这样坏风俗,真是大有害于世道人心呀!
1904年9月24日 《安徽俗话报》第十二期 本篇未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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