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所说的应用文改良十三样,弟样样赞成。 独秀 1917年7月1日《新青年》第三卷第五号 附:钱玄同致陈独秀 独秀先生鉴: 弟自读胡适之先生之《文学改良刍议》即拟撰一文,题为《论应用之文亟宜改良》,两月以来,执笔欲写者数次,皆以校课太多,忙忙碌碌于编纂讲义而阁起。兹先将改革之大纲十三事函告如下。 1.以国语为之。 2.所选之字,皆取最普通常用者,约以五千字为度(此数一时不能说定)。 3.凡一义数字者(指意义用时完全一样,毫无差异者言),止用其一,亦取最普通常用者。 4.关于文法之排列,制成一定不易之“语典”,不许倒装移置。(中国字无语尾变化,若排列法无一定,必致主宾倒置,使观之者不能得正确之解释。故如“室于怒,市于色”、“昧雉彼视”等句法,必当严行禁绝。) 5.书札之款或称谓,务求简明确当,删去无谓之浮文。[如“辰维”、“忭颂”、“贱躯托福”、“德门集庆”种种肉麻可笑之句,必当删除,固无论矣。即如“阁下”、“足下”、“左右”、“执事”、“台安”、“道安”、“钧安”、“福安”、“顿首”、“叩上”、“拜手”、“再拜”之类,其实亦可全行删除。若抬头(双抬单抬,更不消说)空格偏写之款式“老伯”、“小侄”、“姻兄”、“世讲”之称谓亦当废止。弟个人之意见,以为除家族及姻亲中有称论者外,其余皆可以“先生”、“君”、“兄”三名词称之。大抵父执、师长、年高者、学富者、我所崇敬者,可称“先生”。年相若者,道相似者、不客气之朋友、泛交、后辈,可称“君”或“兄”。] 6.绝对不用典。 7.凡两等小学教科书,及通俗书报、杂志、新闻纸,均旁注“注音字母”,仿日本文旁注“假名”之例。 8.无论何种文章(除无句读文,如门牌,名刺之类),必施句读及符号。[句读如“,。:; ”之类,或用“。:; ”亦可,符号如“ ( )、“” 、一(用于人名之旁)、 Il (用于地名之旁)”之类。此事看似无关弘旨,其实关系极大。古书之难读误解,大半由此。符号尤不可少。]惟浓圈密点,则全行废除。 9.印刷用楷体、书写用草体。[楷体各人各写无一定,书法家尤喜立异,惟《唐石经》字体最为平易正确,现在刻木浇铅之宋体字,什九与之相同。草书在魏晋隋唐之间极为通行。自张旭怀素以至祝允明王铎,喜作狂草,各式各样,信笔写去,以致草书专成美术,而不适于实用。今宜取《急就》、《月仪》、《出师颂》等等之章草,及《淳化阁帖》、《真草千文》、《书谱》等等之今草,择其书写简易、笔画分明者,写一定体(其有未备,亦可兼取行书),以供实用。此事弟数年前即拟为之,因循未果。今后得暇,当勉力成之。中国文字由大篆而小篆,而隶而草(草亦兴于秦末),本为由繁趋简,故周用大篆,秦用小篆,汉魏用隶,晋唐用草。在应用上为极合轨道之进化,既用草矣,万无重事倒走之理(草亦不能再进者,因照中国文字之形式,变至草书,已简至无可再简也)。然自宋以来,忽又废草不用者,厥有二因:(1)为张旭怀素等狂草所坏,字无定体,且任情缴绕联绵,不易辨认。(2)为可笑之仪文礼法所拘,以为写了草书,使不恭敬,故臣对于君,民对于官卑幼对于尊长,皆须写耗时费晷之楷体,及其末流,竞至有所谓“黑方光”之“馆阁体”。现在第一层之弊,但须勒为定体,不许瞎写,便可矫正。第二弊,简直不成问题,直当破坏此种可笑习惯而已。] 10.数目字可改用“亚拉伯”码号,用算式书写,省“万”、“千”、“百”、“十”诸字。[如曰《说文》五百四十部、《广韵》二百有六韵、注音字母三十有九母,可作540、206、39也。此法既便书写,且醒眉目。古书中表数之句,更有难解者,如《尧典》况“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一语,骤视之,可作三千零六十六日(此从旬字逗),或三百二十二日(此从上六字逗)解。《史记》改为“三百六十六日”,固佳矣。今若改为“366”,岂不更为简明。 ] 11.凡纪年,尽改用世界通行之耶稣纪元(此事说来话长,当别为论,现在我自己可以先表明一句,我绝非耶教信徒,且我绝对以为今后世界只有科学真理,彼宗教神话,断无存留之价值。如国人以此为太骇俗,或仍用民国纪元,其民国前一年辛亥,至用共和元年庚戌,则倒数之,称民国纪元前一年,至民国纪元前二七五二年,亦未尝不可。惟彼帝王纪年,三年一改,五年一换,盗贼、夷狄、騃竖、淫妪,无不具备,此断当废止不用)。 12.改右行直下为左行横迤。 13.印刷之体宜分数种(如全方者、全圆者及丰锐停匀,毫无棱角者。隶书字体,与楷全同,惟笔势为异,亦可采用),以便印刷须特别注意之名词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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