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题为《教育与社会》。故向来我国社会与教育,是别而为二的,致结果多不良。余前在高师讲演《社会与教育》时,曾言其概略,兹再反复言之,以尽本题之意义。社会与教育分离,其弊之最大者莫如减少教育的效力。诚以人类精力,本应经济。若教育与社会分离,是即个人之教育,其效力甚微,其不经济实甚。盖社会支配个人,其力量大;个人支配社会,其力量小,理至明也。或者疑社会力量未必优于个人,每以孔、佛、耶之学说,能支配地球上一部份人之精神,至历数千年之久为喻,不知世界自有人类以来,中华之孔子,印度之释迦牟尼,欧洲之耶稣,其个人力量之大,似足以支配社会矣。然从实际上观察,其个人之力量,实由社会而产生。试推论之,世人徒知孔子支配人之学说为家族思想,亦即人伦之道。然亦知夫中国之为世界最大农业国,其人皆为土著之民乎。既为土著之民,则重迁徙,鲜往来,其种种风气,皆足以养成人之家庭思想。是孔子之学说,为社会所养成,世人不察,倒因为果,误矣。释迦牟尼亦然。其学说由印度社会养成,非印度社会为释氏学说所制造。何以见之。印度地居热带,酷暑如焚,人人皆抱厌世悲观之思想,故造成释氏之学说。征之耶教,亦何莫不然。耶教重自由与进取,虽与孔教之家族思想不同,与释迦牟尼之厌世悲观主义亦异,然究其原因,亦以欧洲多岛,交通利便,人民轻于迁徙往来,故无家族观念。且其地属北温带,气候温和,故无厌世悲观思想。是其学说亦由四围环境养成,非由耶稣建此以改造欧洲人类者也。由斯而谈,此三大伟人之学说,非自成之,乃社会成之也。设使耶稣生于中国,亦必主张家族主义;孔子生于印度,亦必尚厌世悲观;释迦牟尼生于欧洲,亦必主张自由进取。要之,孔、佛、耶易地而生,其主张则互变也。从可知社会支配个人之力量大,个人支配社会之力量小矣。此既证明,则教育若离社会而独立,则教育之力量自减,讵得不谓之减少教育之力量耶。 教育与社会分离,足以减少教育之效力,前已言之矣。然实际如何减少,可条析言之: (一)教育的效力,普遍之力消失,只可及于部分或个人。 (二)学生训练的效力。社会与教育分离,则社会自社会,教育自教育,故假使学校训练好,而社会不好,其得益仍寡。吾年来从教育经验上,观察此说,最足征信。予见小学生,往往在学校受训练时,极为活泼,极守秩序,极为奋发,极能合群,极不倚赖。惟一入家庭,则此种佳处,即觉销灭。或少壮大学生,在学校时,无不品行纯洁,志趣高超,为一有希望之青年。殆一入社会,则渐染渐深,愈久愈甚,终成为一无希望之恶人。此其证明也。 (三)学术上应用之效力。教育与社会分离,则学生在社会,自有一种特别阶级。其所学何事,社会无从知之,故社会上不甚注重,不甚相信。此种弊病,在社会固应负一半之责任,而教育家亦应负一半之责任。何以言之?日本兴学之初,其社会亦不相信教育。复由教育家致全力医学、农学两种与社会密切关系之科学,使社会知其利益,其后遂得社会之相信。故欲求学术之应用,必须使教育与社会密接。至我国社会之不相信教育,固由社会与教育隔膜。然农业学生,其所学得之学问,反不如老农。工业学生亦然,一经实用,其成绩反不如一小匠。故欲求社会之相信教育,非教育家注意于上述事情而改良之不可。 鄙意以为以后办学,务使社会明了教育内容,深知舍教育以外,不足以培成社会上经营各项事业之人才,及深信教育在社会上之实益。欲做到此层工夫,办农业学校,宜在乡间,办工业学校,宜在省城。为教员者,又宜认真训练学生,作育人才。今社会上感觉旧学者不如新学者,则教育自然得社会之相用。又广州以丝业著名,应办蚕业学校。潮州富于水产,应办水产学校。北江多森林,应办农业学校。若在潮州办农校,在北江办蚕业学校,在广州办水产学校,则其所学非应所在地社会之要求,其学术之应用颇易自减,而教育力因以不大。前者言欲,用学术之应用效力大,而令社会了解内容,后者言欲学术应用力大,不可不适应社会之要求。推而言之,而我国各学校所授之经济学,若多用外国理论的,不及国内经济状况,盖此种教授,实属无稗实用也。又如动、植物学,其分配种数,虽甚清晰,而对于我国地方种类,多付阙如,亦有何大用之处。故学术与社会分离,是死学术,学术与社会合,方是活学术。教育与社会离合,于学术应用效力之关系有如此者。 (四)文化普及的效力。我国教育与社会分离,教育对于社会,亦取闭关主义,而广东尤甚。故学校门首,多有挂“学校重地,闲人免进”……等牌,不准外人窥看,人以为内中有不可告人之处。不知凡学校图书馆等,宜令人人皆可入内参观,使人人皆得增进知识,社会得渐渐改善。故外国图书馆,通俗演讲,均取开放主义,无论何人均可入内观听。我国直采取此法,使教育与社会合。否则教一千学生只一千学生受益耳,讵能希望文化普及乎!以上种种不好之处,皆就教育与社会分离而言。今后希望教育与社会打成一片,使教育效力宏博,则幸甚,幸甚! (演讲日期为1921年1月20日) 1921年1月21—24日《广东群报》 署名:陈独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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