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廿七日《中华新报》载:据日人方面喧传,驻华英美两国公使,对于中东路之管理方法,业经议定五项如下:(一)根据一九二O年之条约,尊重中国之管理权,劝告中国自动的整顿该路,以防日人之干涉;(二)对于沿线之土匪,希望中国组织特别警备队备之;(三)根据华盛顿会议之决议,要求关系各国共同援助;(四)废止海参威之管理委员会,缩小哈尔滨之该技术部之权限;(五)中俄会议对于中东铁路问题,不宜干涉。 国人试看英美帝国主义怎样“根据华会决议”掠夺中东路的,怎样蔑视中国的主权,他们竟说得出口,不准中俄会议“干涉”中东路;新爱[卖]国贼外交系对于他们主人的这项训令,一定奉命惟谨,不敢违背的。所以他们天天抬出外蒙问题以塞国人耳目。而把中东路问题抛在九霄云外。被蒙蔽的国人呵,你们须知在政治和经济关系上,中东路问题之重要十倍于蒙古咧! 1922年10月4日《向导》周报第四期 署名: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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