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 P.与 S . Y.关于民校工作之合作,尚未切实规定,兹经 C . P.中央和 S . Y.中央决定下列办法,望各地方切实遵照执行: (一)各地民校工作, S . Y.地方应直接受 C . P.地委或区委之指导;其无 C . P.地方者,由 S . Y . 中央依据 C . P.中央通告指导之。 (二)各地 C . P.和 S . Y.在民校工作之同志应合组党团,党团工作由 C . P.地委或区委直接指挥之,但党团开会时, S . Y.地委或区委须派一人出席。 (三)我们在民校工作之重要点,为宣传左派政治主张(以《向导》之所指示为准),造成左派地位,对右派之反动行为及言论,务必不懈的加以攻击,此种工作不限于本地有无右派分子,即使本地民校工作完全在我们之手而无一右派分子,亦应同样的积极的进行此种工作,因为必如此才能造成真正左派。 (四)左右派的分化要在行动与争辩中才能看出,左派的地位也要在行动中才能造成与巩固,所以在民校的每一集会(如区分部地方大会等)中,我们务必提出些实际的政治问题(如《向导》八十一期后之各种实际问题),充分的做左派的政治宣传。 (五)要有左派倾向的分子,才介绍入民校,要有阶级觉悟的分子才介绍入 C . P.或 S . Y.;民校中之左倾分子,除忠实的工人外,不宜勉强拉入 C . P.或 S . Y.。 (六)我们在民校的地位为左派,胡汉民等为中派,孙科以至叶楚伧等为右派。我们对于中派的态度,亦应照《向导》之所指示而批评之。 (七)务极力推销《向导》于民校中的左派分子及中立分子。 C.中 T . S . Chen S.中 Freeman Yuin (代) 1924年9月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选自《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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