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与戈尔巴乔夫两位总书记的觉醒

2014-8-25 14:32| 发布者: 李银德| 查看:10464| 评论: 0|原作者: 郭立田

摘要: 本人研究陈独秀,对其晚年的“民主”见解敬佩有加,而读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与新思维》与《回忆录》,对其当政时的“新思维”亦感慨良多。陈独秀与戈尔巴乔夫,一位是中共的创始人和连任五届的总书记,最后竟被开除党 ...

 

本人研究陈独秀,对其晚年的“民主”见解敬佩有加,而读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与新思维》与《回忆录》,对其当政时的“新思维”亦感慨良多。陈独秀与戈尔巴乔夫,一位是中共的创始人和连任五届的总书记,最后竟被开除党籍打入另册;另一位是苏共的末代总书记和前苏联全面改革的创始者,最后因改革失败而被推下历史舞台。两人都从本人的特殊经历和历史地位出发,对斯大林体制、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但不仅反思开始的时间相差几十年,而且反思的广度、深度和结论也不尽相同。本文试图对中共和苏共两位总书记晚年的思想觉醒过程进行一番比较。

 

一、对斯大林体制的认识

1919年6月11日,正当“五四运动”之火猛烈燃烧之际,其精神领袖和“总司令”陈独秀即被北洋当局逮捕投入监狱,后在全国各界营救下于9月16日获释,为了躲避北洋当局的继续迫害,遂于1920年1月逃离北京到了上海。此时陈独秀的声望正如日中天、光芒四射,随后他就破釜沉舟,投入俄共(布)和共产国际的怀抱,决心“走俄国人的路”,创立中国共产党,准备按照俄国十月革命的模式,在中国进行一场社会主义革命。但不幸的是,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他竟被当做斯大林的替罪羊,被扣上“右倾机会主义”罪名,随后又接受托洛茨基主义思想并参加中国的托派组织,因此于1929年11月被开除党籍。也就在此前后他开始反对斯大林,并对斯大林体制(即所谓“斯大林政制”)进行反思。陈独秀在1929年12月的《告全党同志书》中开始指责斯大林的“机会主义政策”,并在《我们的政治意见书》指责斯大林的“官僚主义统治”。这是对斯大林体制批判的开始,但尚未对斯大林体制进行定性。到了1934年,陈独秀始在《给托派国际书记的信》中提出:斯大林政制是“官僚党制”和“个人独裁”。而到了1938年,陈独秀更在《我们为什么反对法西斯特》一文中把斯大林的独裁制与法西斯制连接起来,声称:“我们之反对法西斯特,不唯其名唯其实,无论他挂的是何等金字招牌,无论他为了何种目的,只要他在事实上采用和法西斯特同样的手段,我们都一律反对。他还在该文中陈述了法西斯制的特征,例如他说:“法西斯的统制,是要停止人们思想之自由,全德国人非希特勒之言不能言,全意大利人非墨索里尼之言不敢言,企图把全国人变成无知的牛马,随着希特勒、墨索里尼的鞭子转动,人们失去了思想自由……。”又如他还借中共《新华日报》之口说:“法西斯的流氓们,要把世界拖回黑暗中古的时代,要把历史向后转,他们疯狂的杀人放火,‘焚书坑儒’,颠倒是非,混乱黑白。而到了1940年他更明确地把法西斯德国的“国社主义”与苏维埃苏联的“格柏乌政治”(即秘密政治警察制度)看作是同类,说它们是“比中世纪的宗教法庭还要黑暗的”“宗教法庭”。同年他更在《给西流的信》中列表(共五项)对比俄、德、意法西斯制的共同点。至此陈独秀真可以说是已经大彻大悟,抓住了斯大林体制的要害——法西斯制与独裁制。而更为重要的是,他在这封信中对斯大林与独裁制关系的论述,他说:“在十月后的苏俄,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斯大林,而不是有了斯大林才产生独裁制”。这样他就把斯大林的种种罪恶归结为独裁制(即专政制度)问题,并把这种独裁制与十月革命后苏维埃俄国实行的独裁制联系起来。这种见解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非常深刻和令人敬佩的。


现在我们来看戈尔巴乔夫。戈尔巴乔夫对斯大林体制的反思过程则相当漫长。按他在《回忆录》(2002年中文译本单行本)中的说法,是从莫斯科大学时代(1950—1955)开始的,他说:“如果没有这五年,也就没有政治家戈尔巴乔夫”。(《回忆录》45页)而关键是1956年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关于斯大林“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正是这个报告给全党和全社会造成了政治上和心理上的振动。这时戈尔巴乔夫的内心是困惑的,一方面他赞成赫鲁晓夫的大无畏行动,另一方面他自己的问题反而更多了,其中许多都没有答案。(同上书53—55页。)不过同时他却认识到,对“上层”(即苏共中央的“当权者”们)来说,他们当下就明白了,批判斯大林就是批判体制(即制度)本身,而这种批判对体制的存在构成了威胁,也威胁到当权者的平静安宁。(同上书54页)而与此同时,戈尔巴乔夫还认识到“赫鲁晓夫的悲剧”所在,这就是他没有对斯大林的“极权主义”进行分析,没有揭示出其“深刻的根源”。但戈尔巴乔夫还是承认,赫鲁晓夫的行动是对“极权主义体制”的第一次冲击,是苏联社会朝“民主化”迈进的第一次尝试。(同上书60页)这里重要的是戈尔巴乔夫明确提出了斯大林的“极权主义体制”即“独裁专制”问题(同上书190页)。而后来他开始走上仕途,当上了边疆区(相当于一个州)第一书记,这时就开始接触到这一体制的“游戏规则”:区委第一书记是政权体制中的关键人物,其职务和权力不是人民给的,也不是差额选举产生的,其最后决定权属于中央总书记,而第一书记又被赋予了“无限的权力”,而他们又应当支持总书记,这是“君子协定”。(同上书68、80页)后来他自己也于1985年当了总书记,但即使这时他对问题的认识也没有再深入下去,没有追溯到十月革命后列宁所确立的苏维埃专政制度,对马列主义意识形态更“不敢越……雷池一步”,其原因恐怕就是他自己所说的“社会意识惯性”(同上书133、132页),因此他始终没能达到陈独秀的认识深度。

 

二、对列宁、列宁主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认识


陈独秀在建党之初就决心走俄国人的路,而俄国人的路就是布尔什维主义之路,即列宁主义的路,而列宁主义之路的核心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对列宁主义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清楚的。陈独秀在1940年《给西流的信》中说:“如果说斯大林的罪恶与无产阶级独裁制(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引者)无关,即是说斯大林的罪恶非由于十月以来苏联制度之违反了民主制之基本内容(这些反民主的制度,都非创自斯大林),而是由于斯大林的个人心术特别坏,这完全是唯心派的见解。斯大林的一切罪恶,乃是无级独裁制之逻辑的发达,试问斯大林的一切罪恶,哪一样不是凭借着苏联自十月以来秘密的政治警察大权,党外无党,党内无派,不容许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这一大串反民主的独裁制而发生的呢?”而在《我的根本意见》一文中陈独秀更进而指出:“所谓‘无产阶级独裁’(即无产阶级专政——引者),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即党的独裁,结果也只能是领袖独裁。任何独裁都和残暴、蒙蔽、欺骗、贪污、腐化的官僚政治是不能分离的。”于是他提出要“重新估计布尔什维克的理论与其领袖的价值”。而在《致S和H的信》中明确指出布尔什维克的领袖是包含列宁和托洛茨基在内的。这样他就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列宁和列宁主义。陈独秀的这些论述在今天看来也是非常深刻的和具有现实意义的。


至于戈尔巴乔夫。他无论在《改革与新思维》还是在《回忆录》都没有直接涉及列宁本人、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他的《回忆录》中谈到列宁时只是模棱两可地说:“一方面,列宁曾经是党内自由辩论的拥护者;而另一方面——正是他在十一大的讲话中选不了关于禁止派别的决议,这事实上意味着对异己思想进行无情的斗争。……我认为,性格特点,对自己正确性的绝对相信,在这里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列宁喜欢争论,不到以自己的论据和颠扑不破逻辑将对方击败决不甘休。但遇到‘镰刀碰石头’硬对硬的场合,对手不肯认输的时候,他便不惜采取极端手段了。”(同上书144页)但是直到最后他还是没有摆脱列宁本人和列宁主义的束缚,他虽然宣誓“要民主、要自由、要人权”,声称要结束“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引者)”(同上书203页),甚至说这是“同布尔什维主义(实即列宁主义——引者)的决裂”(同上书231页),但就是不想直接触动列宁本人,甚至还说什么“向列宁求教是改革的思想源泉”(《改革与新思维》22页),还幻想着按照列宁的所谓“改革”思想办事(《回忆录》360页)。这说明戈尔巴乔夫的认识与陈独秀相比还有相当差距。


这里我们回头看看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一文给无产阶级专政下定义说:“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这里他特别强调了专政的两个特点,一是“采用暴力手段”,二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 还有就是列宁在其他文章中对无产阶级专政内涵的论述。首先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一党专政”,他说:“当有人责备我们是一党专政而提议——象你们所听到的那样——建立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时,我们就说:‘是的,是一党专政!我们所依靠的就是一党专政,而且我们决不能离开这个基地……’”其次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领袖专政”,他说:“把群众专政和领袖专政根本对立起来,实在是荒唐和愚蠢可笑。”因为“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领袖……来主持的。”最后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个人独裁”,他说:“无可争辩的历史经验证明:在革命运动史上,个人独裁成为革命阶级专政的表现者、代表者和执行者,是屡见不鲜的事”;“所以苏维埃的(即社会主义的)民主制与实行个人独裁之间,绝无任何原则上的矛盾。”一党专政、领袖专政和个人独裁正是列宁所理解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内涵。列宁的这些论述,为俄国布尔什维克自十月革命以来实行一党专政、领袖专政和个人独裁,提供了理论依据。这样看来无论是斯大林的个人独裁,还是毛泽东等人的个人独裁,都可以在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找到根据。而陈独秀与戈尔巴乔夫都还没有达到这样的认识高度,对陈独秀来说这可能是因为他当时掌握的材料有限,而对戈尔巴乔夫来说则是因为他自青年时代就加入了布尔什维克党,因此他那一代人“缺少精神营养,只准许吃一份单纯意识形态的口粮,却被剥夺了亲自比较、对照不同流派的哲学思想并作出自己选择的机会。”(同上书151页)在这一点上他甚至远远落后于叶利钦,因为后者已经认识到布尔什维克俄国的二十世纪是一个“血腥的世纪”,(见叶利钦在沙皇尼古拉二世葬礼上的悼词),而这就是戈尔巴乔夫的又一个悲剧了。

 

三、对民主的认识


晚期的陈独秀继承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传统,重新高举起民主的大旗,谱写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一页。早在1929年陈独秀就在《致中共中央信》提出实行“党内民主”的问题。但由于此时他陷入了托洛茨基主义的陷阱而未能对民主问题作出深刻的阐述。但到了1936年他在狱中所写《无产阶级与民主主义》一文中已对无产阶级民主问题有了全新的见解,例如他说:“民主主义乃是人类社会进化之一种动力……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并不是抛弃民主主义,而是扩大民主主义”,而如果谁不懂得这一点(如斯大林),谁便是“抛弃了民主主义”。接着他进行了进一步的思考,并取得了突出成果,主要是以下两点:第一,是民主的普世价值。他在《给连根的信》[1]中批评自列宁与托洛茨基以下,都“不懂得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上之真实价值”。在《我的根本意见》一文中更进一步论述说:“民主主义是自从人类发生政治组织,以至政治消灭之间,各时代(希腊、罗马、近代以至将来)多数阶级的人民,反抗少数特权之旗帜。‘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这里,民主的阶级性被抽掉了,剩下的正是列宁所痛斥的“一般民主”或“纯粹民主”。显然,这种观点是同列宁的民主观针锋相对的。第二,是不拘泥于马列主义教条。陈独秀晚年关于民主问题的论述完全是他自己“独立思想”的结果,他不相信任何教条。他不仅直斥斯大林,而且也直接批评了列宁和托洛茨基。例如,他所写提纲式短文《我的根本意见》就是针对列宁与托洛茨基的。他在《致郑学稼信》中甚至说:“列托(指列宁与托洛茨基——引者)之见解在中国不合,在俄国及西欧又何尝正确。”这里,令人感兴趣的是他对托洛茨基的直接批评,他在《致西流的信》中说:在民主的问题上“LT(指列夫·托洛茨基——引者)直到独裁这把利刃伤害到他自己,才想到党、工会和各级苏维埃民主,要选举自由,然而太晚了!” 这里陈独秀对托洛茨基的批评可谓入木三分、一针见血,因为当初托洛茨基在鼓吹“专制”和“无情镇压”方面是比列宁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而到头来他却被斯大林专了政。因此,如果托洛茨基本人当权,他也难保不会成为一个暴君和独裁者。这样,陈独秀晚年的民主思想不仅是针对中国托派的,也是针对托洛茨基本人的。最后,陈独秀对马克思也不迷信。他在《致SH的信》中明确说,他最后的民主观“乃根据苏俄二十余年的教训,非拟以马克思主义为尺度也”。又说,对于“圈子”、“教派”、“正统”之类,“素与弟口味不合”,“故而见得孔教道理有不对处,便反对孔教,见得第三国际有不对之处,便反对它,对第四国际,第五国际,第……国际亦然”。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1937年他出狱后即宣布说:“我只注重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迁就任何人的意见,我在此所发表的言论,已向人广泛声明过,只是我一个人的意见,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隶属任何党派,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接着他在1941年《致郑学稼》的信中更宣布:“将我辈(指中国的托派们——引者)以前的见解彻底推翻”。至此他已经完全跳出了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思想家。


我们再看戈尔巴乔夫。戈尔巴乔夫在1985年当选总书记后不久即提出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上”(《改革与新思维》31页),并开始推动社会和国家的“民主化”改革,高喊“民主化”、“再民主化”的口号(该书48页),同时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民主化措施,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意识形态的等各方面的民主化,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改革方面,更是在1988至1990年的短时间内,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果(《回忆录》323页)。但与此同时他又根据列宁要“多一点光亮”的主张,把“公开性”(即让人们了解有关过去的“全部真相”)定为一种制度,当成是全面民主化的“突破口”,他说:“没有公开性就不会有民主。”“必须使公开性成为不停顿地发挥效力的一种制度。公开性中央需要它,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各地同样需要,甚至可能还更加需要。”(同上书129页)而问题就出在这里,由于大搞公开性,首先使“报刊失控”,斯大林问题又被折腾出来,甚至发展到对列宁本人、马克思主义思想、社会主义原则也进行“重新评价”的地步,结果社会被分成了“两级”,一极是“改革派,一极是“守旧派”(同上书153—158页)。最终由于守旧派的势力(他们是既得利益集团)过于强大,而发生了以副总统阿纳耶夫为首的1991年“八一九”政变,结果戈尔巴乔夫被赶下了历史舞台,与此同时苏共垮台,苏联解体。这又是戈尔巴乔夫本人的一个很大的悲剧,但是无论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在政治制度上,他都使俄罗斯乃至全苏联实现了历史性的民主化转型,就像他在1991年底辞职电视讲话中所说的:“我今天仍然确信一九八五年春天开始的民主改革在历史上是最正确的:社会获得了自由,在政治上和精神上得到了解放……极权制度已被消除……在民主改革的道路上实现了突破,自由选举、新闻自由、宗教自由、代表制权力机构、多党制成为现实,人权被认为是最高原则”。这无疑是戈尔巴乔夫的一个最大的历史性功绩,就这一点而论,他的成就远远超出了陈独秀。

 

四、对民主与社会主义关系的认识


陈独秀在1940年《给西流的信》中说:“科学、民主、社会主义乃是近代人类社会三大天才的发明,至可宝贵”。他还在《我的根本意见》中说:“政治上的民主主义和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是相成而非相反的东西。”他甚至还提出一个公式:“民主+科学—→社会主义”。这说明,陈独秀虽然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放弃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但仍然坚持社会主义理想,认为它是超阶级的全人类的理想。当然这种社会主义理想已不再是他原来所信奉的专制社会主义,因为这时他已经把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使之成为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只是他还未来得及形成自己的系统理论而已。因此陈独秀向民主的回归并非是简单的回归,而是在更高阶段上的回归,是包含着以往阶段一切积极成果的回归。这是他毕生思想的最光辉成果,也是他最令人崇敬的地方。


至于戈尔巴乔夫,他在《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民主越多,社会主义就越多”,“没有民主,就没有也不可能有现代社会主义”(该书73、95页)的论断,在《回忆录》中说:自己既是“社会主义者”,又是“民主主义者”(该书318页),这说明他已经接近了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只是到了后来,当1990年苏共二十八大的一个代表在会上说:“苏共总还是有出路的……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向多党制转轨势所必然……更改党的名称,应该是社会民主党”时,戈尔巴乔夫立即表态说:“这些论点和政治报告的精神相近似,也与改革派的立场相接近。”(同上书234页。)事实也是这样,正是在这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苏共《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新纲领,并发表声明说:“改革政策的实质在于,从官僚专制制度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这些文件体现了戈尔巴乔夫对社会主义思想所做的“现代解释”(同上书320页),说明他不仅接受了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概念,而且赋予它适合于全人类的人道主义普世价值,决心走上人道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道路,因此他并不打算把共产党简单地更名为社会民主党或民主社会党。可尽管如此,他还是远远超出了陈独秀当年的认识高度。但历史却没有给戈尔巴乔夫以采取具体行动和措施来贯彻这条道路的机会,这是他人生的又一个悲剧,甚至是最大的悲剧。


我们的对比分析结束了,应当从这一分析中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就让读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去作出自己的判断吧!

 

2014年7月于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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