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4月20日,陈独秀向江苏省高等法院提出辩诉状,申明“弱冠以来,反抗帝制,反抗北洋军阀,反抗封建思想,反抗帝国主义,奔走呼号,以谋改造中国者,于今三十余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者,中国托洛茨基派的领袖,陈独秀这三大名分为世所公认。与有些人被动卷人政治斗争旋涡不同,陈独秀是主动地冲进政治斗争浪潮中去的。陈独秀自承“一生差不多是消耗在政治生涯中”。他最终被政治斗争逼入贫病交加、走投无路境地,却在离开人世前夕留下最具思想价值的民主政治主张。 本文仅就陈独秀自1931年至1942年约十年间的思想言论演进,作一简要的叙述和评论。 一 以监狱做研究室 1930年“九·一八”事变、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中国抗日民主运动日益高涨。在此期间,陈独秀著文近40篇(包括以托派组织名义发表的文章、决议、书信),声讨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揭露英美等国政府操纵国联袒护日本,谴责南京国民政府不抵抗政策,抨击蒋介石、汪精卫镇压学生抗日民主运动。 当时陈独秀呼吁开展“国民会议运动”,推翻南京国民政府,实现“革命的民众政权”。陈独秀在攻击中共红军为“土匪”的同时,又与托派负责人彭述之、罗汉三人署名(实际上只是他一个人的主张)写信给中共中央提出“合作抗日”建议。中共中央此时实行极左路线,当然不能与他们判定为“反革命的陈独秀”实行联合。陈独秀的联共反日反蒋主张,同样受到中国托派内部占居统治地位的极左集团的反对。其中包括刘仁静、汪泽楷、彭述之、任曙等托派领导干部和理论家们的反对。 1932年10月15日,随着陈独秀的被捕,他渴望在抗日民主运动中重振托派反日反蒋事业的种种梦想全部落空,他对中国历史进程几乎毫无实际影响。 南京国民政府将陈独秀由上海租界引渡到南京。军政部长何应钦传询陈独秀,陈告何:抗日需联苏俄方为有利。传询完毕,青年军人纷纷向陈索书。陈欣然挥毫题写“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坚守自己的思想理念和独立人格。在法庭开庭前两个月,陈独秀即在辩诉状中明确表示其“所思所行”,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改变。他驳斥法庭欲加的“叛国”及“危害民国”罪名,指出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本侵占国土,始终无诚意抵抗,且制止人民抵抗”,摧毁人民组织,箝制人民口舌,“宁至全国沦亡,亦不容人有异词,家有异说”,“试问谁为‘叛国’?”“以党部代替议会,以训政代替民权,以特别法(如危害民国紧急治罪及出版法)代替刑法,以军法逮捕审判枪杀普通人民,以刺刀削去了人民的自由权利,高居人民之上”,“试问谁为‘危害民国’?”“控予以‘危害民国’及`叛国’之罪”,“则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他要求法庭“即应毫不犹疑的宣告予之无罪,并判令政府赔偿予在拘押期内之经济上的健康上的损失!” 江苏高等法院于1933年4月26日以“危害民国罪”判决陈独秀有期徒刑13年,陈独秀不服判决,于6月15日上诉,指斥国民党执政后“以民国为一党一人之私产,目反之者为叛国,岂其以万世一系之天赋特权自居乎”!“无冠之王遍于宇内,田赋附加增逾正额十倍以至数十倍,新税名目多至难以悉数,贪夫盈廷,饿殍载道……士流动色相戒莫谈国事,青年出言偶激辄遭骈戮,民国景象固应如是乎?”“前年不战而断送东三省,今年不战放弃热河及平、津以东,南渡之局已重见于今日”。法庭“以予等反对如此建设中华民国之领导机关,而谓为‘乘日本之侵略,妄诋毁政府不抵抗’而诬为‘将中华民国之建设从根本上推翻’而判以‘危害民国及叛国’之罪,‘莫须有’三字其何以服天下后世”。陈独秀以如此激烈的语言抨击国民党专制独裁践踏民主,终于取得不小的胜利。6月30日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改判陈独秀徒刑8年,削刑5年。轰动全国的陈独秀审判案至此结案,陈独秀要友人汪原放收集全案文字编印《陈案书状汇录》出版,以扩大影响。这是一部正义与邪恶、民主与独裁论战的宝贵文献。 在朋友和学生的同情支持下,陈独秀在监狱中联合难友一致抗争,终于得到当局上层允诺,受到特殊优待:可以会见亲友,接受记者采访;可以购买大量书报,书稿可以出版,论文可以发表;有病可请医生诊治,并安排同狱的难友轮流看护。后来还允许他的第三位妻子潘兰珍每天到狱中照料他。狱中数年,陈独秀把监狱当做研究室,潜心读书。入狱不久,北京大学同人蒋梦麟到狱中看望陈独秀时,曾送来几本小说供他消遣。陈独秀对小说丝毫不感兴趣,而希望研读学术著作。1932年12月1日,陈独秀函请老友胡适为他寻购亚当斯密著英文版《原富》、李嘉图著英文版《经济学与赋税之原理》、马可波罗著英文版《东方游记》及崔适著《<史记>探原》,以及有关甲骨文的著作。在这封信中,他赞许胡适著述之才远优于从政,希望胡适不要弃文从政贻误前程。1933年陈独秀被判刑之后,致函方泉,求购英德字典和日本版的蒙古语、西藏语、缅甸语、朝鲜语、暹罗语、安南语、马来语、土耳其语等《独羽小丛书》,以备语言研究之需;又致函灵、羽二先生求购德文版《欧洲经济发展史》;致函汪原放求购《二十五史》、订阅《东方杂志》。在写给汪原放的四十多封信里,几乎每信必求购书刊。陈独秀精通日文,懂英文、法文,粗通德文,学过拉丁文及古希腊文。牢房中壁立的两个大书柜装满了从当时上海著名的别发洋行西书部和内山书店买到的外文书,有些是从国外订购的书。房中充满了书卷气,后人评述陈氏此时钻研学问的情景说:“先生无书不读,又精通法、日文。故其学,无不精;其文,理无不透,当代名家,实无其匹。” 陈独秀在狱中所写文字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文字音韵学,中国历史研究,自传与旧体诗。文字音韵学著作主要有《甲戊(1934年)随笔》、《古音阴阳人互用例表》、《荀子韵表及考释》、《屈宋韵表及考释》、《晋吕静韵集目》、《广韵东冬钟江中之古韵考》、《中国古代有复声母说》、《连语类编》、《干支为字母说》、《实庵字说》和《识字初阶》(即《小学识字教本》。其中《识字初阶》是陈氏集其毕生文字音韵学研究之成果,致力于寻找汉字的规律,试图解决汉字认、记、写皆难的问题,既具学术意义又有实用价值。 在中国历史研究方面,陈独秀准备撰写《古代的中国》、《宋末亡国史》、《明末亡国史》、《现代中国》、《耶稣与基督教》,期望融合中西之学,深入探索中国古今历史,可惜皆未成书。《道家概论》仅写成《老子考略》一文,考辨纠正历史学者著述中的失误。《孔子与中国》一文,与陈独秀在“五四”时期绝对否定“孔家店”不同,对孔子学说“重人事远鬼神”之义给予肯定;对孔子“建立君、父、夫三权一体的礼教”,他认为尽管“在历史上造成无穷的罪恶,然而在孔子立教的当时,也有它相当的价值”。当然,在当时国民党一党专政,否定民主、人权、法治的条件下,陈独秀仍然判定孔子总体思想还在危害中国。他写道:“孔子的礼教不废,人权民主自然不能不是犯上作乱的邪说;人权民主运动不高涨,束手束足意气消沉安分守己的奴才,哪会有万众一心反抗强邻的朝气。”结论是:“孔子不言神怪,是近于科学的。孔子的礼教,是反民主的。”陈独秀依然高举着科学与民主两面旗帜。 陈独秀在狱中受胡适等友朋辈的劝勉,写成《实庵自传》两章,由《宇宙风》刊出,引起巨大反响,编者誉之为“传记文学之瑰宝”。遗憾的是,自传没有续写下去。写诗,是陈独秀在狱中从事学术研究之外的余事。除与章士钊、刘海粟、陈钟凡等朋友之间酬唱外,面对内忧外患下号称“六朝金粉”的南京城里新贵们纸醉金迷的颓象,陈独秀感时伤事,写成《金粉泪五十六首》,抒发心中的愤怒之气,猛烈斥责腐恶势力。全诗开篇云: 放弃燕云战马豪; 胡儿醉梦倚天骄; 此身艰难能炼骨; 梦里寒霜夜渡辽。 此诗谴责“放弃燕云”十六州的石敬塘,实指放弃东北、京津的蒋介石。作者在梦里还希冀披甲出阵,抗击敌寇。身骨虽衰,而收复大好河山的壮心不已。 虏马临江却沉寂, 天朝不战示怀柔。 长城以外非吾土, 万里黄河惨淡流。 两载匆匆忘四省, 三民赫赫壮千秋。 以上几首诗揭露日本侵华和国民党妥协退让,可谓一针见血。 清党倒党一手来, 万般复古太平哉。 经正民兴礼教尊, 救亡端赖旧文明。 革命维新皆反动, 祭陵保墓建中兴。 上述这些诗痛斥国民党人复古倒退,反对革新,以维持其腐朽统治地位。 中国圣人长训政, 紫金山色万年青。 四方风火人边城, 修庙扶乩更念经。 民智民权是祸胎, 防微只有倒车开; 赢家万世为皇帝, 全仗黑民二字来。 囚捕无需烦警吏, 杀人如草不闻声。 严刑重典事唐皇, 炮烙凌迟亦大方; 暴虐秦皇绝千秋, 未闻博浪狙张良。 一面是愚民政策,一面是杀人如麻,国民党的专制不亚于暴君秦始皇。陈独秀多么希望有像昔时张良那样的勇士们去搏击今时的暴虐势力。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陈独秀大喜过望,以为蒋介石死定无疑,备酒祭奠延年、乔年两子。大呼“延年啦乔年,为父的为你俩酹此一杯!”说罢痛哭失声。 贪夫济济盈朝右, 英俊凋残国脉衰; 孕妇婴儿甘拼命, 血腥吹满雨花台。 革命者饱受统治者摧残,难免付出沉重的血的代价。身陷囹圄的陈独秀,不得不面对这种苦难,但他坚信这一切终将过去。如他赠汪原放联语所云: 海底乱尘终有日, 山头化石岂无时。 《金粉泪》最后一首诗云: 自来亡国多妖孽, 一世兴衰过眼明; 幸有艰难能炼骨, 依然白发老书生。 无论是诗的内容,还是诗的风格,《金粉泪》都表现了陈独秀这位白发书生的特殊风骨。正视苦难,怀抱理想,永不屈服,常存希冀。其为文,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为诗,低吟高歌皆为诗史。最早研究《金粉泪》并为之注释的陈旭麓先生说: 诗中涉及面较广,有军政大事,有生民命脉,有要人隐私,探幽阐微,言之有物有据,可以当史诗读。就诗的内容来说,反映了陈独秀虽历经艰险,失去自由,而字里行间仍流露着平生爱国革命的豪情……全诗所陈者,皆国家民族的安危所系,一无个人无谓呻吟。 1936年,画家刘海粟到南京第一监狱拜访陈独秀,刘海粟见到陈独秀就对陈说“你伟大!”陈独秀连忙说:“你伟大,敢画模特儿,和封建势力斗。”又大声抗议说:“蒋介石要我反省,他倒要反省。”陈独秀此时给刘海粟的印象是“他在狱中没有忧忧不乐,很自然,有气魄”。临别时,刘海粟请他题字留念,陈独秀即席命笔: 行无愧作心常坦, 身处艰难气若虹。 14个擎窠大字,确实表现了陈独秀在狱中的浩然正气,坦荡胸怀。 陈独秀在狱中反对国民党、反对共产党的主张依旧不变,见于他所写的《几个争论问题》长文。他强调中国当前首要的社会问题是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写专文《我们不要害怕资本主义》,说“在科学社会主义看来,资本主义无论为功为罪,而毕竟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必经的过程”。关于民主问题,陈独秀指出,它是“中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革命之全部策略的基石!”陈独秀在狱中不断写出文章、意见和信函,向中国托派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主张,企图遥控中国托派的活动。双方展开激烈争论,托派领导小集团变得极左,于1935年断然将陈独秀开除了。至此,陈独秀成为无党无派之人。 二 投入全民抗战热潮 1937年8月23日,陈独秀获释出狱。先是国民政府司法院释放训令云:陈氏“入监以来,已愈三载,爱国情深,深自悔悟”,遂减刑至三年,“以示宽大”。号称“顽石”的陈独秀在致《申报》的声明中宣告:“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前此法院科我之罪,诬以叛国……周内无罪而科以刑,是冤狱。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以诬蔑手段摧毁他人人格,与自身不顾人格,在客观上均足以培养汉奸,此非吾人今日正痛心之事乎!”孤傲自尊,人格不辱,这份未被《申报》公开发表的声明,真切地表达了陈独秀的这种品格。正如他写给陈钟凡的诗中所说:“沧溟何辽阔,龙性岂易驯!”以“宽大”之名,行“悔悟”之实,迫使“龙性”不改的独秀驯顺下来,这是办不到的。 日军相继在北京卢沟桥、上海虹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国民政府军奋起抗战,随着而来的是全民抗战热潮遍及全中国。国共合作渐呈佳境,出现短暂的“蜜月”。陈独秀受抗战热潮影响,思想为之大变。 陈独秀高度评价抗日战争的意义,指出: 此次对日战争,乃六七十年来改革与革命的大运动之继续,第一次李鸿章改革,第二次戊戌维新,第三次辛亥革命,第四次北伐运动,今日的抗战乃是第五次,到了对帝国主义武装冲突阶段,也就是民族解放运动的最尖锐阶段。 战争之历史意义,乃是脱离帝国主义之压迫与束缚,以完成中国独立与统一,由半殖民地的工业进到民族工业,使中国的政治经济获得不断的自由发展之机会。 陈独秀此时一反过去打倒国民党的主张,转而拥护国民党政府领导抗日。他在南京、武汉多次演讲、著文,提出“民族利益高于党派利益”,呼吁全国民众,尤其是“共产党及其他党派,都以在野党的资格绝对拥护抗日战争;一致承认国民党一党政权及其对于抗日战争之军事最高统率权这一事实,不要把开放党权和开放政权混作一谈”。“党派间以至一党中小派别之非政治的无原则的地位斗争,只有为敌人开辟道路!”“民族垂危的今日,在野的党派应该口心如一的援助政府抗战,获得胜利,不应该有保守实力趁火打劫的企图。”陈独秀为什么拥护南京国民政府领导中国抗日战争呢?他认为这时的国民党政府已有很大的进步,人们不应该怀疑国民政府抗战到底的决心。他说: 因“九一八”的刺激,反日空气弥漫了全中国,政府也有了二三年军事上的努力,于是乃有今日的抗日战争。 我们应该相信政府确有抗战到底的决心,是不会中途妥协的了。政府曾昭告全中国人全世界上的人,“中途妥协即是千古罪人”。言犹在耳,忠岂忘心。人民不应该再怀疑政府了。 政府要抗战到底,人民要援助政府使政府能够抗战到底……必须赶快有钱者出钱,有力者出力,使政府能够抗战到底。 对于弥漫一时的“速胜论”,陈独秀绝不赞同,他主张持久抗战,并以四川为抗战后方基地。他说: 既然开战,只有采用全面战、持久消耗战的战略。敌人不但在军事上强过我们,在经济上亦富过我们,我们本消耗战的战略,一是因为我们有可能得到外国的援助远过于敌人所能够得到的;二是因为我们是以全力作战,敌人需分力以备别的国家,如陆空军之对俄,海军之对英、美;三是因为敌人能战而不能拼,我不能战而能拼。第三点尤为重要。 现在有一班中国必胜论者,很轻率的说日本已经陷人了经济崩溃的境地,这一句话显然是毫无根据的乐观,是自己欺骗自己,在事实上,一个短时期内即一年半甚至二年,无论在经济上在军事上,我们是摧毁不了它的,我们需要能够持久的和它抗争,至少是三年,甚至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可以。这样的长期战争,在现代当然不可能,但我们要想得到最后的胜利,必需有虽三十年也不愿意做奴隶而要做主人的决心,纵然中间经过惨败甚至一时的屈服。 我们敢说:川军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最后长城……即万一不幸,武汉失守,在经济上、文化上,也只有四川能够领导云、贵做复兴中国的安哥拉。 陈独秀的持久战主张是建立在实行全民抗战的战略基础上的。他说: 单靠政府手中所有的一点飞机、大炮、坦克车,不但非日本帝国主义全部力量之敌,即比它在整个国防计划上所能够加于中国作战的一部分即三分之一,也还相差很远,以此抗战,不啻以卵投石,不待开火,胜败已可逆睹。我们必须预先见到这一胜败之必然性,然后才不至妄自夸大,才会诚心诚意的结合与国(特别是苏联),获得必要的军器,才会坚决的发动民众运动,形成全国民众的抗日洪流,以补足我们致败的缺点,以达到持久战、消耗战之目的,使敌人知难而退。 只要全国广大民众无束缚的自由组织起来,活跃起来,武装起来,敌人便无法摧毁这到处蜂起的几千万武装民众,这几千万武装民众之游击战之洪流,不但能够使政府的正式军队有反攻之可能,并且使敌人已经占领的地方,一夕数惊,不能统治,如此,敌人越深人,占领的地方越扩大,它们危险便越厉害。 这时的陈独秀,对抗战胜利充满信心,对抗战前途颇为乐观。1937年9月,他在南京中英协会与胡适、傅斯年(孟真)见面,傅、陈两个人有一段精彩对话。1938年6月,陈独秀以《我们断然有救》为题,把这次谈话予以公布: 孟真很颓丧的说:“我对于人类前途很悲观,十月革命本是人类运命一大转机,可是现在法西斯的黑暗势力将要布满全世界,而所谓红色势力变成了比黑色势力还要黑……我们人类恐怕到了最后的运命!” 我说:“不然,从历史上看来,人类究竟是有理性的高等动物,到了绝望时,每每自己会找到自救的道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此时各色黑暗的现象,只是人类进化大流中一个短时间的逆流,光明就在我们的前面,丝毫用不着悲观。” 他很严肃地向我说:“全世界已临到了窒息的时候,还能够自救吗?” 我说:“不然,即使全世界都陷人了黑暗,只要我们几个人不向黑暗附和,屈服,投降,便能够自信有拨云雾而见青天的力量……” 孟真向适之说:“我真佩服仲甫先生,我们比他年纪轻,还没他精神旺,他现在还是乐观。” 中国的抗日战争刚刚开始,日军步步进逼,南京国民政府正在计划溯长江西迁武汉,人们面对日军的烧杀轰炸,充满紧张、愤恨、沮丧、慌乱的情绪。法西斯德国大肆猖狂于欧洲。“红色”的苏联则在斯大林指挥下肆意践踏法律,制造党案,滥杀无辜,其国内一片“红色恐怖”。面对此情此景,陈独秀临危不乱,“还是乐观”,能不令人肃然起敬吗? “抗战建国”是当时流行的口号,究竟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呢?陈独秀先后在《抗战与建国》、《“五四”运动时代过去了吗?》、《国民党究竟决心采用那一种政治经济制度?》、《民族野心》、《资本主义在中国》、《告反对资本主义的人们》、《我们为什么而战?》、《我们不要害怕资本主义》等文中,阐述他既不同于中共又不同于托派的主张。他指出: 民族的国家独立与统一, 立宪政治之确立, 民族工业之发展, 农民解放。 在这一时代的各民族,必须完成这些民主任务,才能够摧毁旧的封建经济与政治,开展新的较高的生产力和新的政治制度,以成功所谓近代国家,即多多少少民主制的国家。 如何建设具有高度生产力和新政治制度的“近代国家”呢?陈独秀认为必须发展民族工业,自做主人,否则空喊“民族利益”,空喊“社会主义”,都于事无补。他尖锐地指出: 我们不要学唯名主义者,一听到社会主义便肃然起敬,一听资本主义便畏之如蛇蝎,厌之如粪蛆,如果人们不敢断言中国此时可以采用社会主义制发展工业,这必须毅然决然采用资本主义制来发展工业,只有工业发展,才能够清除旧社会的落后性,才能开辟新社会的道路。 陈独秀认为人类社会可以循序发展,也可能跳跃发展,但在中国却不能超越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 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若走循序进化的路,必须以内部经济的政治的成熟为条件,若走跳跃进化的路,则必须以外部的影响(刺激与援助)及内部政治的成熟为条件,不像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在政治上是革命的而却是幻想的,在经济上则是反动的;资本主义比起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还是革命的,因为前者使生产力增高,后者使生产力停滞甚至萎缩。 陈独秀不是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的弊病,他承认随同资本主义发展会带来“可怕的罪恶”。但他明确地指出: 它毕竟是一种进步的制度,能够增加社会的生产力,带来它所需要的民主政制,以清除旧的封建生产制的缺点与罪恶。在目前过渡时期,我们宁可忍受资本主义的罪恶,来代替封建军阀的罪恶。 陈独秀拥护国民党抗战,但在其他问题上仍与国民党保持距离,界限分明。他强烈要求国民党改变一党专政,实行民主政制,减轻人民负担,给人民以更多的自由;强烈反对国民党以“思想信仰之统一”作为党派合作抗战的条件,应尊重各在野党派的独立;全民抗战,需要训练和组织民众,但不可依赖土豪劣绅控制的区、乡、保、甲长,而应由政府选派优秀青年分赴各县担此重任;战时文化运动应注重农村。一切文化人如小说家、戏剧家、诗人、电影工作者、音乐家、画家、大学教授、新闻记者……凡是以文化为职业的人,都应该把他的精力用到抗战的行动上。要把抗战的基础,建筑在广大的农村里,文化人不要专在城市办刊物,而忘记那些急待唤起的农民群众。在国共摩擦问题上,他公开批评国民党未能抛弃“招降态度”,歧视在野党派,指斥国民党惟我独尊,妨碍在野党派对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治批评。 对于中国共产党,陈独秀出狱以后一反过去反对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转而拥护国共合作,主张以阶级妥协代替阶级斗争,以民族利益代替党派利益。这一主张同当时托派第四国际乃至中国托派顽固反对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完全相反,表明了陈独秀民族至上、爱国至上的立场。1937年8月,陈独秀与中共方面的叶剑英、秦邦宪在南京有过两次会谈,谈得很融洽。周恩来一度当面向当时赞同陈独秀政治主张的托派干部罗汉表示,对陈独秀这一派可以将“匪徒”二字停止不用。8月下旬,罗汉未经陈独秀同意,到南京八路军办事处向叶剑英重提1932年“一·二八”事变时他与陈独秀等人提出的与中共“合作抗日”的意向。叶剑英自然赞成,但表示需请示延安中共中央,并嘱罗汉亲赴延安商谈。9月,罗汉抵达西安会见林伯渠,林以礼相待,并向延安请示。罗汉接到延安中共中央关于陈独秀参加抗日应先履行三个条件的回电,于9月15日返回南京面见叶剑英、秦邦宪,叶、秦也对由洛甫(张闻天)、毛泽东签发的与陈独秀会谈的三个条件感到棘手。三个条件全文是: (一)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全部理论与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加人托派的错误;(二)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三)在实际行动中表示这种拥护的诚意。 这是受命于共产国际斯大林的中共中央的组织决定,等于把陈独秀拒之抗日门外孤立起来。随后,由王明、康生出面,诬称陈独秀等是每月拿日本人300元津贴的“汉奸”。中共出版物《群众》、《解放》和《新华日报》,从延安中央到武汉长江局和八路军办事处,一致攻诬陈独秀。由此激起各方知名人士纷纷起而为陈氏辩诬,社会舆论大哗。中共方面更加咬定陈氏为日特汉奸,且迫使为陈氏辩诬者反悔,退出辩诬行列。陈独秀忍无可忍,起而自辩,反击诬陷者。下面,是他《致<新华日报>之公开信》中的三段文字: 我在去年八月出狱之后,曾和剑英博古谈过一次话,又单独和剑英谈过一次,到武昌后,必武也来看过我一次,从未议及我是否汉奸问题,并且据罗汉说,他们还有希望我回党的意思。近读贵报及汉口出版之《群众》周刊及延安出版之《解放周报》,忽然说我接受日本津贴充当间谍事,我百思不得其解。顷见贵报短评,乃恍然大悟。由此短评可以看出,你们所关心的,并非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而是陈独秀能否参加反对托派运动的问题,你们造谣诬蔑的苦心,我及别人都明白了。 我在南京和剑英谈话时,曾声明:我的意见,除陈独秀外,不代表任何人。我要为中国大多数人说话,不愿意为任何党派所拘束。来武汉后,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的态度。为避免增加抗战中纠纷计,一直未参加任何党派,未自办刊物。我所有的言论,各党各派的刊物,我都送去发表。 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这样吗? 周恩来托人看望陈独秀,劝他不要写文章以免事态扩大。徐特立也到武汉面见陈独秀,劝慰有加。但陈独秀不肯就此罢休,他写信给何之瑜说:“他们无情理的造谣中伤,于我无损,只他们自暴其丑陋而已。我拿定主意,暂置之不理,惟随时收集材料,将来到法庭上算总帐。”他与中共的关系,算是永远破裂无法修补了。 据王文元《双山回忆录》记载,陈独秀在武汉时期曾打算团结那些既反对国民党又不亲近共产党的中间民主政治派别,筹划第三种势力,又企图插手国民党军队,以争取民主自由和抗战胜利为目标,独树一帜。然而,在国共两大武装政治集团的严密监控和政治打击之下,蒙受“汉奸”这一巨大屈辱的陈独秀,顿时失去一切政治联系,陷于孤立境地。他不得不拖着贫病之躯,离开抗战政治中心武汉,于1938年7月到达四川重庆,又几经辗转,最后躲到江津小县,远离政治斗争的旋涡。 即使如此,某种势力对陈独秀仍不放心。南京方面派胡宗南、戴笠往江津访陈,企图利用陈扩大对延安的宣传。延安方面则打算把陈弄到延安养起来,免得他在外边“胡闹”。陈独秀对后者早已失去信任,对前者则呼吁团结抗战,共渡难关。戴笠后来回忆陈独秀的谈话: 蒋先生的抗战决策,是符合国人愿望的。弱国强敌,速胜困难,只要举国上下,团结一致,则任何难关都可渡过。 斯大林之强权政治,初败于希、墨的极权政治,苏联好比烂冬瓜,前途将不可收拾,苏败,则延安绝无前途,此大势所趋,非人力所能改变。请转告蒋先生好自为之。 真是爱屋及乌,亦复恶屋及乌,正谬参半,实话实说,在沉重的压迫和打击之下,陈独秀又能说什么呢?1939年,因老病多难,不断搬迁,陈独秀约有十个月没有动笔为文。但是,他的思索并没有停顿,而是更加深邃了。 三 民主政治思想的升华 除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夹击之外,陈独秀还不见容于中国托派极左小集团。早在1937年1月21日,陈独秀在南京狱中写给上海托派临委成员陈其昌的信中即明白宣告:“我在此所发表的言论,已向人广泛声明过,只是我一个人的意见,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隶属任何党派,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自作主张自负责任,将来谁是朋友,现在完全不知道。我绝对不怕孤立。”陈独秀虽被摒除于政治中心之外,却没有与政治运动完全隔绝。孤悬江津乡间的陈独秀,以其清醒的政治头脑,密切关注国内形势,关注上海托派临委的动向,尤其关注“无产阶级专政”的苏联国内从1934年开始的持续多年对“反对派”的大清洗大屠杀暴行。苏联大批政要如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李可夫以及原社会革命党人、孟什维克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立宪民主党人、民粹派分子等,都被肉体消灭。被杀人数,有说几十万人,有说数百万人,有说二千万人,究竟多少,至今是一个谜。1940年,逃亡国外的托洛茨基也被苏联秘密警察机关派人用利镐砍死。这样的历史惨剧,怎能不让陈独秀对于民主和专政问题进行思考并作出合理的解析呢? 陈独秀郑重而严肃地说:“我根据苏俄二十年来的经验,沉思熟虑了六七年,始决定了今天的意见。”所谓思虑六七年,可上溯至1934—1935年间。那时身系南京狱中的陈独秀曾经对难友濮清泉说,现在苏联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专政到反动派,我举双手赞成;但专政到人民,甚至专政到党内,难道是马克思、列宁始料所及吗?此无它,贱视民主之过也。又说,资产阶级政权,是少数统治多数,他们能允许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不怕垮台;而无产阶级政权是多数统治少数,竟怕这怕那,强调一党专政不允许言论自由,焉有是理?六七年后的1940年,苏联已与德国签订苏德条约,并出兵与德国瓜分波兰。陈独秀盛怒之下,写《告少年》诗,指斥斯大林为古代传说中的食人厉鬼伯强,“旁行越邻国,势若吞舟鲸。食人及其类,勋旧一朝烹。”从此不再承认苏联是工人国家。 陈独秀晚年思索的结晶,集中于1940年初至1942年5月他逝世前所写具有强烈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意识的十几篇文章和书信,被胡适称之为陈独秀的“最后见解”,广为流布。在“最后见解”中,陈独秀对他往日曾经信仰的理论重新加以审视,作出新的判断。下面的对照表,集中反映了陈独秀新的专政民主观。 (甲)英美及战败前法国的民主制: (一)议会选举由各党(政府反对党在内)垄断其选区,而各党仍需发布竞选的政纲及演说,以迎合选民要求,因选民毕竟最后还有投票权。开会时有相当的讨论争辩。 (二)无法院命令不能捕人杀人。 (三)思想、言论、出版相当自由。 (四)罢工本身非犯罪行为。 (乙)俄、德、意的法西斯(苏俄的政制为德意的老师,故可为一类) (一)苏维埃或国会选举均由政府党指定。开会时只有举手,没有争辩。 (二)秘密政治警察可以随意捕人杀人。 (三)思想、言论出版绝对不自由。 (四)绝对不许罢工,罢工即是犯罪。 陈独秀对民主和专政理论的阐释,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民主主义是自从人类发生政治组织,以至政治消灭之间,各时代(希腊、罗马、近代以至将来)多数阶级的人民、反抗少数特权的旗帜。”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制“不尽为资产阶级所欢迎,而是几千万民众流血斗争了五六百年才实现的”。 (二)“‘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如果说无级民主与资级民主不同,那便是完全不了解民主之基本内容……无级和资级是一样的。”“只是实施范围有广狭而已。” (三)“十月(革命)以来,轻率的把民主制和资产阶级统治一起推翻,所谓‘无产阶级民主,’‘大众民主’只是一些无实际内容的空洞名词,一种抵制资产阶级民主的门面语而已。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有国有大工业、军队、警察、法院、苏维埃选举法,这些利器在手,足够镇压资产阶级的反革命,用不着拿独裁来代替民主,独裁制如一把利刃,今天用之杀别人,别天便会用之杀自己。列宁当时也曾经警觉到‘民主是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而亦未曾认真采用民主制,如取消秘密政治警察,容许反对派公开存在,思想、出版、罢工、选举自由等,TL(指托洛茨基—引者)直至独裁这把利刃伤害到他自己,才想到党、工会和各级苏维埃要民主,要选举自由,然而太晚了!” (四)“政治上民主主义和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是相成而非相反的东西。民主主义并非和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是不可分离的。无产政党因反对资产阶级及资本主义,遂并民主主义而亦反对之,即令各国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出现了,而没有民主制做官僚制之消毒素,也只是世界上出现了一些史大林式的官僚政权,残暴、贪污、虚伪、欺骗、腐化、堕落,决不能创造甚么社会主义,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样东西,即党的独裁,结果也只能是领袖独裁。任何独裁都和残暴、蒙蔽、欺骗、贪污、腐化的官僚政治是不能分离的。” (五)“应该毫无成见的领悟苏俄二十余年来的教训,科学的而非宗教的重新估计布尔什维克的理论及其领袖之价值,不能一切归罪于史大林,例如无产阶级政权之下的民主制问题。”“如果说史大林的罪恶与无产阶级独裁制无关,即是说史大林的罪恶非由于十月革命以来苏联制度之违反了民主制之基本内容(这些违反民主的制度,都非创自史大林),而是由于史大林的个人心术特别坏,这完全是唯心派的见解。”“我们若不从制度上寻出缺点,得到教训,只是闭起眼睛反对史大林,将永远没有觉悟,一个史大林倒了,会有无数史大林在俄国及别国产生出来。在十月后的苏俄,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史大林,而不是有了史大林才产生独裁制,如果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已至其社会动力已经耗竭之时,不必为民主斗争,即等于说无产阶级政权不需要民主,这一观点将误尽天下后世!” (六)“一班无知的布尔什维克党人,更加把独裁制抬到天上,把民主骂得比狗屎不如,这种荒谬的观点,随着十月革命的权威,征服了全世界,第一个采用这个观点的便是墨索里尼,第二个便是希特勒,首倡独裁制本土—苏联,更是变本加厉,无恶不作,从此崇拜独裁的徒子徒孙普遍了全世界……这三个反动堡垒,把现代变成了新的中世纪,他们企图把有思想的人类变成无思想的机器牛马,随着独裁者的鞭子转动,人类若无力推翻这三大反动堡垒,只有变成机器牛马的命运。”“今后的革命者若仍旧认为‘民主已经过时,无产阶级只有独裁,没有民主’,那只有听任格柏乌蹂躏全人类。” 陈独秀的傥论,可谓语惊四海,引起轩然大波。陈独秀曾说“绝对不说人云亦云豆腐白菜不痛不痒的话,我愿意说极正确的话,也愿意说极错误的话,绝不愿说不错又不对的话。”当时或后来的评论者,对于陈独秀的上述言论,或誉之为“极正确”,或毁之为“极错误”,都自有其道理。平心而论,除去不该毫无区别地把苏联与德、意法西斯相提并论之外,他的其他见解都是不容忽视的。这里,尤其应该注意陈独秀在根本理论上的变化,即他对当时号称世界革命指针的“列宁主义”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蔑视和否定。他说:“列(宁)托(洛茨基)之见解,在本国不合,在俄国及西欧又何尝正确?”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究竟应该如何评价? 马克思的国家学说,空想成分较多,认为国家是无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后所承接下来的祸害,其存在时间极短,主要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实现后,国家便立刻消亡。恩格斯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和镇压的工具,同时具有执行某种社会公共职能,即按照新的方式组织社会的职能。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一书片面强调国家只是阶级镇压的工具,实际上强调暴力,强调阶级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只有无产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专政,而不承认有人民自由国家。列宁甚至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包括自己所订法律的限制。1918年他在《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一文中说:“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又说:“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取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1920年他在《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一文中更说:“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章拘束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列宁在苏俄建国之初株守原马克思的国家学说,认为国家不过是即将废除的祸害,因此除了着重于实现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作用外,很少顾及国家政治制度的建设,尤其将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排除于视野之外,以致一开始便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下,构建了以党治国、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格局,将国家权力集中于党和党领导人之手。这就是陈独秀所说的“领袖独裁”。这种政治体制直接阻塞国家通向民主化、法制化的道路,阻塞人的自由发展的道路,也阻塞党自身民主化的道路。到了斯大林时代,列宁原来所谈的暴力镇压性质,这时候以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无产阶级专政”名义,完全成为实行暴力恐怖统治的工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某些领导人,往往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实行“议行合一”制,毫无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将国家行政权力集中于党中少数人乃至个别领导人之手,而且这种权力往往不受约束,重大国事在少数人圈子里决定,甚至由个人专断。这样,民主治党的原则固然无法保障,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则往往成为单纯的执行者,有职无权,有名无实。国家法律已无真正的独立性可言,更谈不上依法治国。在这种情况下,被陈独秀所谴责的“残暴、贪污、虚伪、欺骗、腐化、堕落的官僚政治”以及一切荒谬现象,便无法避免,也无法根除了。 四 简短的结语 陈独秀一生(1879—1942),觉悟于19世纪甲午中日战争,结束于或者说最后觉醒于20世纪中华民族抗日战争中。 陈独秀早年倡导民主科学,成为开一代风气的思想家。由康党、孙党而至共产党,身历辛亥、反袁、五四运动、国民革命,冲人政治斗争旋涡而不能自拔,复受制于共产国际,被逐出共产党。晚年重归“五四”,重拾自我,最后觉悟到民主政治原则的普适性,认定民主就是民主,既无新与旧之分、东与西之分,亦无“资”与“无”之分。马克思主义是一门大学问,辩证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陈独秀对民主政治的思索是他依据现实的体验和感悟,摒弃列宁国家学说之误,而未完全脱离辩证唯物史观的表现。这正是他晚年民主政治思想升华的基石之一。陈独秀这些见解,既是针对以苏俄为代表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是针对当时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领袖独裁以及一切反民主势力。后来刊布这些言论的胡适说它是:“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上稀有重要文献。”说陈氏的这些“独立思想”,“实在是他大觉大悟的见解”。 注:本篇转载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使用,作者(版权所有人)如果不希望被转载,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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