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9日,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同志拿了“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从美国的胡适儿媳妇手中征得的“陈独秀等人致胡适13封信扎”(11封是陈独秀的,另2封是陶孟和和钱玄同的)的影印件,请我作鉴定。因为我30年来收藏有196封陈独秀的亲笔信影印件、复印件和照片,还有陈的诗、文、字联的笔迹数十件。我从各方面鉴定后,认为其是真品,而且在国内没有发表过。文物局同志表示,将把这些信扎由国家收卖下来,然后陈列在北京五四大街“红楼”里举办的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展览,既是这个纪念馆的“镇馆之宝”,并得到很好的保护,又可以供广大民众和学者参观使用,免得继续流散在民间。结果,国家文物局动用“国家优先权”,以554.4万元的高价,购得了这批信扎。 这些信扎的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是十分珍贵的。因为这些信主要是1920—25年陈独秀从新文化运动转向建立共产党、从文化救亡转向政治救亡过程中,与胡适为首的坚持文化运动的北京同人之间的矛盾斗争情况,填补了这段历史的许多空白,特别使人看到在新文化运动中结成“黄金搭档”的陈独秀与胡适分离时,那种难舍难分的感人情感。 现将其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这批信中最早的一封信是 当时陈独秀一方面由于发起新文化运动,受到保守派的猛烈攻击,并加谣言诬陷,难以继续在北京大学立足;另一方面,由于在五四爱国运动中上街散发攻击北洋政府的传单而被捕,虽经各界营救,在拘留三个月后获释,但在家中仍受监视,出门必须报告警局;警局还在其家(北京府右街箭杆胡同9号,今为20号)后门,特设一岗哨,执行监视。陈独秀忍受不了这种拘束,在李大钊等人的帮助下,于这年春节前,经天津转到上海,同时也将以他为首的北京同人编辑的《新青年》杂志,带到了上海。因为,从1919年开始,《新青年》由原来的陈独秀一人编辑,改为编辑部成员轮流编辑。而在陈独秀被捕期间,胡适乘负责编辑《新青年》的姐妹刊《每周评论》之机,与李大钊发生了《问题与主义》的争论,胡适,连续发表四篇“论问题与主义”的文章,反对李大钊在《新青年》上宣传马克思主义。说明新文化阵营开始出现分裂。所以,在陈独秀出狱后,即1919年10月5日,在寓所召开《新青年》编辑部会议,试图弥合裂缝。会前,胡适对沈尹默等人说:“《新青年》由我一个人来编。”反对大家轮流编辑,意在独霸编辑权,禁止别人再“谈主义”。鲁迅则说:“也不要你一人编,《新青年》是仲甫(即独秀)带来的,现在仍旧还给仲甫,让仲甫一人去编吧!”[1]于是,会议决定,《新青年》自7卷1号起,仍由陈独秀一人主编。于是,1920年2月,陈独秀去上海时,就将杂志带到上海。 巧的是,这时陈独秀的思想也由于巴黎和会上强国欺侮弱国、把战败国德国侵占我国山东的权力,判给日本的刺激,同时又受到十月革命后苏俄对华友好的外交政策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影响,开始转向马克思主义,并脱下西装和长袍,到工厂去做工人运动。他还请在各地的朋友和《新青年》读者,对各地的工人状况进行调查,准备在这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出版专号。 没有想到,上海的《新青年》出版,也发生了新的困难问题,于是,就有了陈独秀 日前因《新青年》事,有一公信寄京,现在还没有接到回信,不知大家意见如何? 现在因为《新青年》六号定价及登广告的事,一日之间我和群益两次冲突。这种商人既想发横财又怕风波,实在难与共事,
《新青年》或停刊,或独立改归京办,或在沪由我设法接办(我打算招股办一书局),兄等意见如何,请速速赐知。 信接着谈及《罗素全集》和李大钊、陈博生的《社会问题丛书》出版遇到困难后强调说: 我因以上各种原因,非自己发起一个书局不可,章程我已拟好付印,印好即寄上,请兄等切力助其成,免得我们读书人日后受资本家的压制。
这封信说明两件过去人们未知的事: 1、李大钊与胡适发生“主义与问题”之争时,陈独秀因在狱中,未知其站在哪一边。陈到上海后的行动表明,他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李大钊一边的,就是当时政府禁止的“过激党”,因此,不仅胡适与陈独秀明确了分歧,就是一开始与之合作的负责《新青年》印刷和出版的、不问政治的群益书社老板,也害怕起来,据此要提高《新青年》的定价(以风险加大为由,“想发横财”)和取消广告(以免刺激当局,产生“风波”)。为此,陈独秀为维持杂志的影响和扩大销量,坚决不干。 2、坚决不干,那么怎么办呢?陈独秀自己“打算招股办一书局”,这就是后来共产党成立初期出版了大量马克思主义图书和小册子的“新青年社”的来历。 二、 群益书社对于《新青年》的态度,我们自己不能办,他便冷淡倨傲令人难堪;我们认真自己要办,他又不肯放手,究竟如何处置,请速速告我以方针。 附上《正报》上骂你的文章,看了只有发笑;上海学生会,受这种人的唆使,干毫无意识的事,牺牲了数百万学生的宝贵时间,实在可憎之至,倘数处教会学校果然因此停办,便更是可憎了。你可邀同教职员请蔡(元培——引者)先生主持北大单独开课,不上课的学生大可请他走路,因为这种无意识的学生,留校也没有好结果。政府的强权我们固然应当反抗,社会群众的无意识举动我们也应当反抗。 这封信的意义,一是说明陈独秀当时还是对胡适一往情深,二是纠正了过去一个传统观念:陈独秀总是支持学生爱国运动的,总是批判胡适反对学生运动的。这次不一样。这次是陈独秀唯一的一次附和胡适反对学生运动的主张,认为当时虽然是“五四运动”一周年纪念,但没有发动学生运动的形势,所以他表示对《正报》的骂胡文章“看了只有发笑”,进行了谴责,并热情建议胡适在北大“单独开课”,严厉批评了坚持“不上课的学生”。 请看,半个月内,陈独秀在没有接到回信的情况下,单向地连给胡适三封信,说明陈独秀虽然是一个硬汉子,又是很重感情的,如初交时那样的确对胡适的才华特别欣赏,而且与他在新文化运动中与保守势力激烈斗争与创新亢奋中结成的情谊,难以忘怀。 胡适终于被打动,立即回了“快信”,并在6月14日追加一信,担心经费问题,劝其不要独立招股办“新青年社”。 三、陈独秀在19日,回信胡适,全文如下: 快信收到已复。十四日的信也收到了。条复如左: (1)“新青年社”简直是一个报社的名子(实际上后来建党后,还是叫“新青年社”,并用它印销《新青年》,还出版了大量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图书和小册子——引者),不便招股。 (2)《新青年》越短期,越没有办法。单是八卷一号也非有发行所不可,垫付印刷纸张费,也怕有八百元不可,试问此数从那(哪)里来? (3)若作者只能出稿子,不招股集资本,印刷费从何处来?著作者协济办法,只好将稿费算入股东;此事我誓必一意执行,成败听之。 (4)若招不着股本,最大的失败,不过我花费了印章程的九角小洋。其初若不招点股开创起来,全靠我们穷书生协力,恐怕是望梅止渴。 我对于群益不满意不是一天了。最近是因为六号报定价,他主张非六角不可,经我争持,才定了五角;同时因为怕风潮又要撤销广告,我自然大发穷气。冲突后他便表示不能接办的态度,我如何能再将就他,那么万万做不到的。群益欺负我们的事,十张纸也写不完。 可见,陈独秀自己办一个书局出版《新青年》的决心,已经铁定。但是,经费问题如何解决,还有稿源问题,若北京同人继续怠工,这个问题也不好解决。因为这个时候与维经斯基合作建党问题,还没有最终决定。 四、胡适等北京诸人由于陈“一意孤行”,也只好静观待变,既不入股,也不供稿。陈独秀又焦急起来。 群益不许我们将《新青年》给别人出版,势非独立不可。我打算兴文社即成立,也和《新青年》社分立,惟发行所合租一处(初一二号只好不租发行所,就在弟寓发行),较为节省。如此八卷一号的稿子,请吾兄通知同人从速寄下,以便付印。此时打算少印一点(若印五千,只需四百余元,不知北京方面能筹得否;倘不足此数,能有一半,我在此再设法),好在有纸版随时可以重印。吾兄及孟和兄虽都有一篇文章在此,但都是演说稿,能再做一篇否?因为初独立自办,材料只当加好万不可减坏。 (1) (2)守常兄做的《李卜克奈西传》 (3)申甫兄译的罗素心理学 (4)启明兄弟的小说 以上四种请你分别催来。 就这样,以6期为一卷的《新青年》,自5月1日出满七卷后,由于改为自办和胡适等北京同人不供稿,作为月刊的它,停了三期。而恰恰这三个月中,陈独秀完成了由文化救亡到政治救亡的转变,由民主主义者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转变,并由酝酿建立革命政党到正式成立“社会党”(约在11月,改名为“共产党”)上海发起组。因此办刊的经费和稿源的问题也总算解决了。因为,自8卷1号开始,《新青年》成了发起组的理论机关报,经费自然由带着经费来的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支付了,而撰稿和编辑的基本力量也逐渐被发起组的成员李达、李汉俊等所取代。对胡适等北京同人的继续怠工,满怀希望和热情的陈独秀也渐渐失望了。这可以从下一封信中看出。 五、 你回国时及北京来信都收到了。 《互助论》听说 西南大学早已宣告死刑了。 你想做的《社会主义史》很好,我以为名称可用《社会主义学说史》,似乎才可以和《社会主义运动史》分别开来。听说 《新青年》八卷一号,到下月一号非出版不可,请告适之、洛声二兄,速将存款及文稿寄来。 兴文社已收到的股款只有一千元,投股的事,请你特别出点力才好。 适之兄曾极力反对招外股,至今《新青年》编辑同人无一文寄来,可见我招股的办法,未曾想错。 文稿除 有意思的是,这封信用的信纸,上有“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印刷体口号,下有“劳工神圣社制”的标记。这与文中提到的“兴文社”一起,似乎是一种人为的动作,在于掩饰俄国人维经斯基出资办杂志的真相。因为,若让胡适等人知道《新青年》现在在拿卢布“自办”,那陈独秀还有何脸面做人。鸦片战争以后,任何人与外国人发生关系,尤其是拿外国人的钱做事,都会被国人骂为“卖国”。 直到此时,陈独秀还想最后争取胡适等人。 当时在思想上,无政府主义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对手。鉴于胡适反对空谈的“主义”中,包括无政府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陈独秀想引导胡只反无政府主义而保护马克思主义,使胡成为反无政府主义的同盟军。可谓用心良苦,但却是对牛弹琴。胡适不予理睬,继续怠工。陶孟和则写信给陈独秀和胡适,提议办一日报,以《新青年》的“重要分子”为主体,多请外间专门家撰稿。主张以“稳健”为妥。初拟办法为:(一)专门问题请专门家担任。(二)终年不停刊。(三)社论等皆署名。 (四)无“法律编辑”,由同人中之一人立案负责。(五)扩张通信一栏,取为舆论之参考。(六)同人除必不得已外,暂不支薪。[4] 此议显然有取代《新青年》之意,无论就私(陈独秀个人)还是就公(上海发起组),陈独秀都不可能答应,故而未见陈独秀有何答复。而由于北京同人的继续怠工,陈独秀不得不正式吸收上海发起组成员加入编辑部。 但这时陈独秀还想维持与北京同人的联系,甚至不惜迁就他们的意见。12月16日在他赴广州工作前再次致函胡适、高一涵,说:“《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弟近亦不以为然。 这一下如捅了马蜂窝,在北京同人中引起强烈反应。胡适接到1日的信后就要大家传阅,并提示《新青年》已不准邮寄;接到16日信后,他更是火冒三丈,回信答辩与研究系首领梁启超等近年思想见解一直相左,责怪陈独秀竟然相信谣传。 但是,陈独秀还不知北京以上的反应,于是就出现了下一封与北京情绪上出现很大反差的信 六、 17日从上海动身,昨天到广州,今天休息一天,一切朋友都尚未见面。 此间倘能办事,需人才极多,请二兄早为留意,一涵兄能南来否?弟颇希望孟和兄能来此办师范,孟余兄能来此办工科大学,请适之兄向顾、 显然,这时的陈独秀认为《新青年》的事,对胡适等北京同人已经没有什么可说了,而由于到广州来办教育,就专力思考广东的教育建设了。殊不知,北京同人对此根本不感兴趣,反而对办《新青年》事,如上述的陈独秀那样,十分热心起来。所以,陈独秀的这封信,有点“对牛弹琴”。 与此同时,北京同人开会讨论《新青年》办法,陶孟和以英文名“Turexy”给胡适一纸条,赞成第三种办法“停办”《新青年》,并劝胡不要为陈独秀说的他俩与研究系接近的话而生气。 七、这就是这“13封信扎”中的陶孟和致胡适的信。笔者说它是“纸条”,而不是信。因为不是书信格式,而且没有日期,用纸也不是正规的信纸,而是信手拈来的小纸片,其主要内容如下:
示悉。 那第三个办法,照你所说的做去,我也很赞成。 仲甫本是一个卤莽的人,他所说那什么研究系底话,我以为可以不必介意。我很希望你们两人别为了这误会而伤了几年来朋友底感情。你以为然否? 广东、上海,本来是一班浮浪浅薄的滑头底世界。国民党和研究系是‘一丘之貉’。我想,仲父(应为‘甫’,原文如此——引者)本是老同盟会出身,自然容易和国民党人接近,一和他们接近,则冤枉别人为研究系的论调,就不知不觉地出来了。
这里说陈独秀是“老同盟会出身”有误。同盟会时期,陈独秀是与章太炎、刘师培等同盟会成员关系密切,但陈对同盟会成员复杂、狭隘的“反满”革命纲领、对帝国主义有幻想(不反帝)、联甲(军阀)倒乙(军阀)的革命策略(不是依靠群众),不能苟同,所以始终没有加入同盟会。 很显然,这是对陈独秀的最后通牒。前两种都是意味着分裂,第三种是瓦解,而陈独秀当然要维持已经成为共产党(发起组)的机关报的《新青年》。所以,他接信后很生气,立即回复,这就是下面一封信。 八、 适之先生来信所说关于《新青年》办法,兹答复如左: 第三条办法
孟和先生言之甚易,此次《新青年》续出弟为之甚难;且官厅禁寄,吾辈仍有他法寄出与之奋斗,销数并不减少。自己停刊,不知孟和先生主张如此办法的理由何在?阅适之先生的信,北京同人主张停刊的并没有多少人,此层可不成问题。 第二条办法
弟虽离沪,却不是死了,弟在世一日,绝对不赞成第二条办法,因为我们不是无政府党人,便没有理由可以宣言不谈政治。 第一条办法
诸君尽可为之,此事于《新青年》无关,更不必商之于弟。若以为别办一杂志更无力再为《新青年》做文章,此层亦请诸君自决。弟甚希望诸君中仍有几位能继续为《新青年》做点文章,因为反对弟本人,便牵连到《新青年》杂志,似乎不大好。 但陈独秀还是想维持北京同人,所以在信上署名后又附言: 再启者,前拟用同人名义发起新青年社,此时官厅对新青年社颇忌恶, 胡见信后颇感委屈,认为“独秀答书颇多误解”,“我并不反对他个人,亦不反对《新青年》”。因陈生气,他出于多年来对陈的真诚情谊和尊敬,以及他的宽宏胸怀,表示很愿意取消“宣言不谈政治之说”,取消“另办一杂志”的主张,单提出“移北京编辑”一法,并以趋重哲学文学为是。他并抱怨《新青年》“此时在素不相识的人手里”,“差不多成了《Soviet Russia》(即苏维埃俄罗斯——引者)的汉译本”。 这里,胡适再次表明他之所以仍坚持《新青年》的文化运动方向,坚持哲学文学的内容,主要矛头还是指向马克思主义和苏维埃俄国,反对《新青年》落到陈望道等上海共产党人手中而成为共产党的机关报。于是,北京同人最后开会表决。 赞成移北京编辑者:慰慈、一涵、守常; 赞成北京编辑,但不必强求,可任它分裂成两个杂志,也不必争《新青年》这个名目:豫才、启明、玄同; 赞成移北京,如实不能则停办,万不可分为两个杂志,致破坏《新青年》之团结:抚和、孟和。[7] 当时钱玄同比较厚道,力挽新文化阵营分裂,他在 三天后,钱玄同又乘机发泄了1918年与刘半农在《新青年》演“王敬轩”双簧戏事件[9]后受到胡适、陈独秀的气。这就是这批“13封信”中的又一封信,所述钱“两年来未撰一文”之事,也是前所未闻的。钱玄同在《新青年》移北大初期是陈独秀最得力的助手。是他奉陈之命,去绍兴会馆把在里面抄古碑贴度日企图把自己关在铁笼子里“闷死”的鲁迅唤醒、并在后来被鲁迅称为“在寂寞中奔驰的猛士”,想不到他会有这么一段隐衷。钱的这种情绪,直到这年8月,陈独秀才察觉到。他在致鲁迅信中说:“玄同兄总是无信来,他何以如此无兴致?无兴致是我们不应该取的态度,我们无论如何挫折,总觉得很有兴致。”[10]——这里就显示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与干将信的区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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