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开创者,大力倡导白话文,反对文言文,推倒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几千年来的旧文化,建立起和人类主流文明接轨的新文化,有人称他是"三千年来第一人",这一评价一点也不过分。他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领导了包括"五卅运动"在内的一系列工人运动,实现了和孙中山的国民党合作,为幼年共产党的发展赢得了空间。他的一生反对清王朝、反对袁世凯、反对北洋军阀、反对国民党、反对帝国主义,被自己手创的革命党所开除,甚至被奉他为精神领袖的中国托派所不容,他自称终身反对派",中国历史上能够当得起这个称号的恐怕只有他一人。 "以其一生遍历卢骚到马克思的全部思想的变迁,只有陈独秀,他是这个过程一个最完整的代表人物",他的一生经历了康梁的改良主义、法国式的民主主义、俄国式的马克思主义、托落斯基主义,最后从国民党的监狱里出来宣称抛弃一切主义,在贫病交加之中回到了五四的立场上。 他说:"我半生所做的事业,似乎大半失败了,然而我并不承认失败,只有自己承认失败而屈服,这才是真正的最后失败",如果在中国人惯有的以成败论英雄的观念之外看,陈独秀才是最大的成功者,他开辟的启蒙事业不仅直接影响了一代人,培养了一代人,而且继续影响着中国的未来,他奠基的五四传统才是中国的希望所在。 1914年11月反袁失败,他再次东渡日本,和章士钊一起办《甲寅》杂志,第一次用"独秀"的笔名发表了《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开宗明义提出:"人民何故必建设国家?其目的在保障权利,共谋幸福,斯为成立国家之精神?为什么要爱国?"爱其为保障吾人权利谋吾人幸福之团也。"他提出要有爱国心,也要有自觉心。"恶国家甚于无国家",如果是一个人民没有权利、幸福可言的国家,"瓜分之局,何法可逃,亡国之奴,何事可怖",引起舆论一片大哗,不少人指责他不爱国。 后来他在《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中说得更清楚: "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 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每周评论》第25号) 在万马齐喑的1915年9月,也就是"筹安会"出笼、袁世凯即将称帝的时候,陈独秀却喊出了民主和科学,他斩钉截铁地说出: "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 1919年以后,陈独秀全面接受阶级斗争学说、无产阶级专政和建党理论,向五四的旗帜再见,踏上另一条曲折、漫长、痛苦的革命道路。1919年11月他还说过"我们现在要实现民治主义(Democracy),到1920年他的思想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大转弯,他说德谟克拉西是资产阶级的护身符、专有物,民主主义是资产阶级"拿来欺骗世人把持政权的计","若是妄想民主政治才合乎民意,才真是平等自由,那便大错而特错","民主主义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意"。(《民主党与共产党》)五四的民主启蒙就此告终,他的倡导者和送葬者都是陈独秀。 但他也不是为举国所弃,他在《甲寅》时的同伴章士钊出庭为他辩护,他在北大、《新青年》的同伴和学生胡适、傅斯年等纷纷站出来为他说话,罗家伦、段锡朋等都曾到狱中看望他,给予了他人性的温暖。1933年4月公开开庭审判,他自己在法庭上也是慷慨陈词,不失五四当年的丰采。他的自辩词是我所读到的自辩词中最精彩的一篇。 针对指控他"叛国"、"危害民国"的罪名,陈独秀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家是土地、人民、主权的总和,"若认为政府与国家无分,掌握政权者即国家,则法王路易十四'朕即国家'之说,即不必为近代国法学者所摒弃矣。若认为在野党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害民权之政府党,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叛国',则古今中外的革命政党,无不曾经'叛国',即国民党亦曾'叛国'矣。袁世凯曾称孙、黄为'国贼',岂笃论乎?!"他在法庭上抨击国民党政府"以党部代替议会;以训政代替民权......以刺刀削去了人民的自由权利,高居人民之上"。他说民国就是共和国,"若认为力争人民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信仰等自由权利,力争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以裁判军阀官僚是'危害民国',则不知所谓民国者,应作何解释?" 章士钊是当时名动全国的大律师,他为陈独秀作无罪辩护,其中有"现政府致力于讨共,而独秀已与中共分扬,余意已成犄角之势,乃欢迎之不暇,焉用治罪为?"用意无非是为他开脱,但陈独秀当庭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为准"。这才是陈独秀的人格风范,当时即赢得旁听席上的赞誉声。结果他"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他的自辩和章士钊的辩护词在天津《益世报》全文登载,其他报纸也纷纷报道,一时轰动全国。曾出版过《独秀文存》的亚东书局公开出版了陈案的资料汇编,还被上海沪江大学、东吴大学选为法学系的教材,这些事都发生在1933年陈独秀被判刑的当年。 在南京狱中,他雄心不减,利用国民党的优待条件,大量阅读古今中外的书籍,潜心研究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孔子、道家学说等等,完成了不少有价值的学术论著,尤其是他对民主的思考与反省,逐步回到了五四的轨道上。他真正把监狱当作了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 1937年8月23日,因为抗日战争爆发,他才提前获释。 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之后,陈独秀否定了他高举的 在经历了风云变幻的大革命失败和激烈、紧张的党内斗争以后,他开始又一次冷静下来思考一些更深刻的问题,就如当年他在辛亥革命失败后的悲凉之中,找到了德先生 "德谟克拉西,是各阶级为求多数意见之致以发展其整个的阶级力所必需之工具;他是无产阶级民主集权制之一原素,没有了他,在党内党外都只是集权而非民主,即是变成了民主集权制之反面官僚集权制。在官僚集权制之下,蒙蔽,庇护,腐败,堕落,营私舞弊,粉饰太平,萎靡不振,都是相应而至的必然现象。 现在中央政策,竟在反对'极端民主化'的名义之下,把党内必需的最小限度德谟克拉西也根本取消了,并不是什么'相当缩小'......" 他批评委派制、不准不同意见的人开口,指责这样做毁坏了党的组织与力量。在上海他和托派的青年为民主问题有过长期争论,在托派的刊物《火花》上发表过《我们要什么样的民主政治》,他把民主区分为"真"的和"假"的,称欧美的民主政治都是遮掩资产阶级少数人专政的形式,苏维埃政制才是民主在历史上发展到今天的最新最高阶段、最后的形式,他的《上诉状》中对民主定义的阐述也是如此,与五四时期对民主的见解距离还是很大。 1932年10月入狱以后,他没有停止思考,1936年3月在《火花》发表了《无产阶级与民主主义》,指出"最浅薄的见解,莫如把民主主义看作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品。"他把民主称为"人类进步之唯一的伟大指标","民主主义乃是人类社会进步之一种动力"。"史大林不懂得这一点,抛弃了民主主义,代之于官僚主义,才至把党,把各级苏维埃,把职工会,把整个无产阶级政权,糟蹋得简直比考茨基所语言的还要丑陋"。 在《孔子与中国》一文中,他说"科学与民主,是人类进步之两大主要动力","人类社会之进步,虽不幸而有一时的曲折,甚至于一时的倒退,然而只要不是过于近视的人,便不能否认历史的大流,终于是沿着人权民主运动的总方向前进 他曾对人说过他在《新青年》上提出民主和科学,是经过深思熟虑,针对中国的情况才提出来的。他认为"民主制度是人类政治的极则,无论资产阶级革命或无产阶级革命,都不能鄙视他,厌弃他,把它当作可有可无,或说他是过时的东西",逐渐回到了五四时期的民主轨道上。 1937年出狱以后,他拒绝出任劳动部长,拒绝蒋介石出钱让他组织"新共党",拒绝胡适的邀请去美国,拒绝谭平山要他出面组织第三党的建议,同时他也拒绝去延安,他深情地说李大钊死了,他的儿子延年也死了,党里没有他信任的人。 1938年,他选择了入川,1942年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但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还在继续狱中开始的研究,从文字学到民主发展史,都结出了沉甸甸的果实。他对斯大林时代的反思深度,在中国恐怕至今还没有人超过他当年的认识。我想千言万语都不如他自己的文字来得更直接。 他对民主的最后见解主要集中在《我的根本意见》一文和给西流的信里。他说: "民主是自古代希腊罗马以至今天、明天、后天,每个时代被压迫的大众反抗少数特权阶层的旗帜,并非仅仅是某一特殊时代的历史现象,......如果说民主只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无产阶级的政权形式只有独裁,不应该民主,则史大林所做一切罪恶都是应该的了,列宁所谓'民主是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乃成了一句废话。......史大林的一切罪恶乃是无级独裁制之逻辑的发达,试问史大林一切罪恶,那一样不是凭着苏联自十月以来秘密的政治警察大权,党外无党,党内无派,不容许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这一大串反民主的独裁制而发生的呢? ......在十月后的苏联,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史大林,而不是史大林才产生独裁制,如果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已至其社会动力已经耗竭之时,不必为民主而斗争,即等于说无产阶级政权不需要民主,这一观点将误尽天下后世!" "而没有民主制做官僚制之消毒素,也只是世界上出现了一些史大林式的官僚政权,残暴、贪污、虚伪、欺骗、腐化、堕落,决不能创造甚么社会主义; "独裁制如一把利刃,今天用之杀别人,明天便会用之杀自己,列宁当时也曾经警觉到'民主是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而亦未曾认真采用民主制,如取消秘密政治警察,容许反对党派公开存在,思想、出版、罢工、选举自由等。" 所以他十分明确地提出"'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 这些闪耀着人类政治智慧的思想也成为雷震在台湾倡导民主的精神源头,他说"陈独秀晚年对于民主政治制度下了很精确而扼要的定义"(《反对党之自由及如何保护》)。胡适在《陈独秀最后见解》一书的序文中特别指出:"在这十三个字--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的短短一句话里,独秀抓住了近代民主政治生死关头。 陈独秀痛定思痛,最终回到了德先生,回到了"五四"的理想,经过漫长的革命、牢狱生涯之后,他对德先生的认识更加深刻、也更加成熟了。这是他最后留下的弥足珍贵的精神遗产,是他以一生惨痛的代价换来的结论,永远不该被抹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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