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宣称,古典哲学已经终结了,并建立起自己的新哲学。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这种新哲学好像也被人们抛弃,对哲学的不屑一顾成了一种时髦。80年代对探讨哲学的热潮只不过昙花一现,哲学的地位一落千丈。哲学系的学生分配困难,招生困难,年青人读马克思的已很罕见,更不用说研究和信仰了。有人向CALL台小姐报姓马,问哪个马,答马克思的马。又问:马克思是哪个马?!马克思为冷落到何种程度由此中见一斑。目前,有的高校哲学课可由邓小平理论课替代。这种现象似乎也不奇怪:其一,一切都转向市场经济,转向应用,纯理论研究、基础研究不可避免受到冲击。尽管它是短视的。其二,我们所讲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目中无人,最终就必然被人所抛弃。 出路何在?许多人也知道哲学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们必须加强主体、实践、价值、意义的研究,加强应用研究?但在体系上很难有突破,很难达成共识。形成不了气候。我以为,有的人可能走偏了,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正如人们曾经将中国伟大的成功归根于马克思主义一样,也将后来中国的灾难算到马克思的头上。这一切都是真的吗?它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还是一种内在本质?如果马克思错的,我们当然会远离马克思,而如果马克思是对的,我们难道不会在不知不觉中走近马克思吗?或者说,我们是否只是远离曾经被我们错误地理解了的马克思,而正在接近一个真实的马克思呢?我们正在重新理解马克思呢? 如果这样的话,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们为什么没有正确地理解马克思。这就需要考察如下三个问题,第一,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第二,这样的前提和基础有什么变化?第三,历史和现实为我们理解马克思提供了什么样的前提和基础? 其实,马克思晚年已开始探索“第三条道路”。 对第一个问题,我们不妨回顾一下马克思创立他的理论时的历史条件和时代特征。 马克思的时代,英、法不但完成了政治革命,而且相继完成了产业革命。当时德国较落后,但到1834年关税同盟之后,大工业也较快地发展起来了。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不仅大大提高了人们发现自然的能力,而且创造了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开拓了世界市场,打破了自然形成的地方的、民族的和国家之间的孤立局面和闭塞状况,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使人们有可能把各国、各民族联系起来加以比较研究,从而发现社会发展的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社会经济前提。 其实,进化论的思想已经从隐隐约约的涓涓细流汇集成大潮流,成了那个时代的特征。如宇宙学中的星云学说,地质学中的赖尔,社会学者斯宾塞。生物学中的达尔文则是一个杰出代表。马克思也应看作这种思想的一个成就。 产业革命的另一个重要结果就是促成了工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产生以及它们之间的对立、冲突和斗争。资产阶级剥夺了工人的一切,使工人阶级处于极为悲惨的境地,但它却不能剥夺工人阶级的思考能力。生活贫困化促使工人阶级去思考,去学习,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利益与资产阶级利益的对立,激起他们对资产阶级的仇恨,推动他们去反抗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经历了一个从经济斗争到政治斗争,由自发分散的斗争到自觉的有组织的联合行动的过程。1831年和1834年,法国里昂工人发动了两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揭开了工人运动史的新篇章。 1836年英国工人阶级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宪章运动,矛头直指资产阶级的政权。这些说明,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巨大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随着工人运动的新发展,无产阶级迫切需要有一个科学的世界观去指导自己的行动。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阶级基础和政治前提。 产业革命所造成的经济、政治条件,使阶级关系简单化,使阶级斗争、政治斗争与经济关系、物质生产的联系更清楚地表现出来,使历史发展的动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更清楚地表观出来,这就为正确认识历史提供了可能。所以恩格斯说:“在以前的各个时期,对历史的这些动因的探究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和自己的结果的联系是混乱而隐蔽的,在我们今天这个时期,这种联系已经非常简单化了,因而人们有可能揭开这个谜了。”[1]总之,产业革命所造成的政治经济条件既提出了认识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又提供了认识历史发展规律的可能性,它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以产生的最基本的,也是最为重要的条件。 从以上简单分析不难发现,第一,社会发展本身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它将内在的联系和结构充分地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人们才有可能认识它。这也自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的原理(理论的自洽性)。第二,将这一原理再具体化一点,则会发现,当时的社会存在的主要特征是一种“革命性”的社会存在,而由此决定的社会意识自然也就主要是“革命性”的社会意识。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特征必然是“革命性”的马克思!第三,将这一原理贯彻到底,再推论下去,则新的发现是:如果工人的生存生活条件发生了变化,如果 议会斗争取得合法地位,工人阶级能够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则应该有“议会斗争的”社会存在决定“议会斗争的”社会意识!如果进入到建设的时代,如工人阶级夺取了政权以后,则应该有“建设性”的社会存在决定“建设性”的社会意识! 对第二个问题,我们可以考察一下马克思和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走议会斗争的道路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晚年思考和实践,也就是既非自然演进的资本主义道路,也不是暴力革命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第三条道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到马克思晚年的时候,迫于武装斗争和工人运动的压力,资产阶级作出了让步,十小时工作制度和八小时工作制度先后在各国议会通过,并且在以后陆续得到实现。英国宪章运动中工人提出来的关于议会选举的各项条件也先后在欧洲各国议会得到通过,工人的选举权利得到保证。此外在欧洲大陆经过一系列的斗争和战争,民主政治在许多国家不同程度地实现,民族统一的国家先后建立,社会走向安定,经济步入一个持续繁荣的时期。随着工人生活的改善,工人的武装斗争随之结束了,在巴黎公社为反对法国资产阶级的投降而举行的武装起义之后,再没有发生过其他的工人武装起义。总的来看,由于不同的利益和观点可以在没有强制的条件下通过协调和合作的方式不断得到某种解决,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更好地相互适应,诉诸暴力和阶级战争的可能性下降了。当然,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又发生了一次经济大危机,此后,罗斯福实行了新政,“不断按照马克思提出的办法来管理国家”,以政府的干预来消除危机所带来的严重失衡,这标志着人类对经济发展进行自觉调节的开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种自觉调节的水平和能力大大提高,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快,此后半个多世纪,就再也没有产生像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那样的大危机了。 1874年恩格斯在《英国选举》一文中写道:“暴力革命在许多年内是不可能了,……因此只剩下开展合法运动的道路。”[2]从此以后,马克思已经全力以赴去写他的巨大著作《资本论》,恩格斯则把他的活动全部转入合法斗争,号召工人积极投入普选权的斗争。“普选权赋予我们一种卓越的行动手段。”[3] 其实,早在1850年代,马克思在评论“伦敦工人协会”发起的争取普选权的“人民宪章”运动时就指出:“普选权就等于英国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因为在英国,无产阶级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在这里,实行普选权的必然结果就是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 [4]恩格斯认识到1848年以前的暴力斗争方式已经陈旧,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在起义者方面,一切条件都变坏了。人民各阶层都在同情起义,恐怕不会再有了;在阶级斗争中,中等阶层大概永远不会这样毫无例外地统统团结在无产阶级的周围,致使那纠集在资产阶级周围的反动党派几乎完全消失。这样,‘人民’将总是分裂的,因而也就不会有一个在1848年那样非常有效的强大杠杆了。”[5]在资产阶级代议制度日趋完善和军事机器超常发展的情况下,无产阶级的斗争条件也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如果说在国家之间进行战争的条件已经起了变化,那么阶级斗争的条件也同样起了变化。实行突然袭击的时代,由自觉的少数人带领着不自觉的群众实现革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6]从80年代起,工人运动在议会合法斗争中确实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成就,特别是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由于进行合法斗争已经发展成德国议会中的第二大政党。恩格斯在1890年2月底写的《德国1890年的选举》中说:“目前的选举使德国各党派的地位发生了真正的革命,他真正开创了德国历史上的新时代。”[7]恩格斯在晚年从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德意志帝国国会选举中所取得的进展中看到了无产阶级通过议会选举取得政权的前景,已经意识到“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 在《1893五一节致德国工人》中,恩格斯说:“工人群众越来越清楚他们的出路,与其说在于靠同个别企业作斗争以争取得到较高的工资和较短的工作日,不如说,首先在于组织成独立政党的工人阶级争得政治权利,争得议会。”“我们采用合法手段却比采用不合法手段或采用变革办法获得多得多的成就。”“现在遵守法律是对社会民主党的变革有利的。”[8] 实践的发展验证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自二十世纪初以来,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等西方许多国家都出现了共产党组织,它们不仅参与全国竞选,而且有的进入政府参与执政。如法共从1944年起连续参加5届联合政府,8位领导人出任部长副总理,其中1946年大选获票500多万张,为法国第一大党,1997年又有三人进入若斯潘政府。英国布莱尔是工党领袖。在意大利,共产党(1992年改名为左翼民主党)是最大的反对党。1944年4月到1947年5月,意共先后共参加7届政府。尽管1947年以来意共被排挤出政府一直处于在野地位,但它在选举中一直得票第二,仅次于天民党。不仅如此,意共还掌握了数量可观的地方政权,掌握了一大批群众组织和一批企业,成为意大利政坛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总之,在西方社会,体制外的政党不是遭到“残酷打击”,“无情镇压”,而是被有效地纳入体制内,与资产阶级一起竞争政权,这不能不说是资本主义民主的一大特色。 此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探讨了“和平过渡”设想的经济根源。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里还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股份公司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的可能性:“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须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的财产。”股份公司制度“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9]恩格斯认为,在社会化的生产力面前,“资本家不得不部分地承认生产力的社会性。大规模的生产机构起初由股份公司占有,后来由托拉斯占有,然后又由国家占有,资产阶级证明自己是多余的阶级;它的全部社会职能现在由雇佣的职员来执行了”。[10]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在生产领域占有优势可以先成为生产过程的主人,进而通过议会斗争取得政权。 但是, 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完全放弃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思想。马克思在1871年谈当时的各国革命形势时曾指出:“凡是利用和平宣传能更快更可靠达到这一目的的地方,举行起义就是不明智的——用什么方式来达到结局,应当由这个国家的工人阶级自己选择”。在1871年国际工人协会伦敦代表会议上,马克思说到:“我们应当向各国政府声明:我们知道,你们是对付无产者的武装力量,在我们有可能用和平方式的地方,我们将用和平方式反对你们,在必须用武器的时候则用武器。”第二年在《关于海牙代表大会》的演说中又说到:“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推翻维护旧制度的旧政权。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利益、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象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11]马克思在晚年转而研究东方的社会,这是一个迷,很可能与他希望从那里找到革命的机会有关。马克思特别重视俄国的农村村社所有制,并且学了俄文以便直接阅读俄国的资料。他对俄国的农村村社内部土地集体所有制发生了兴趣,投入很大的注意力。1877年,俄国《祖国纪事》杂志发表米海洛夫斯基的文章,认为马克思断定一切民族都必须经过资本主义才能进入社会主义. 马克思对此十分气愤,当即写了《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其中指出,他在《资本论》中阐述原始积累那一章“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绝没有断言一切民族都必然或必须经过资本主义才能进入社会主义,而“他(指米海洛夫斯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既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至于俄国究竟会走什么道路,究竟是“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呢,还是与此相反,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就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的回答是:“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灾难性的波折”。[12]也就是说,俄国实际上面临着两种选择:或者破坏农村公社,经过资本主义的苦难后再进入社会主义;或者保存和改造农村公社,不经过资本主义而进入社会主义。究竟哪条道路会变成现实呢?实际上最终只能由参与俄国道路选择的各个社会阶级力量较量的结果来作出回答,而不是根据某种抽象的历史必然性观点或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来回答。“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的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13]他开始设想,是不是可以把俄国这种村社集体所有制直接变成“共产主义的起点”,[14]而且相信这种转变的可能性,“在俄国由于各种情况的特殊凑合,到今天还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农村公社(即村社),能够逐渐摆脱其原始特征,并直接作为集体生产的因素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15]他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的信中也说:“俄国发展它特有的历史条件,就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我表示赞成。”他指出,由于俄国公社“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就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16] 1882年,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写的序中,再次表达了这一观点。其中说道:“……在俄国,我们看见,除了迅速盛行起来的资本主义狂热和刚开始发展的资产阶级土地所有制外,大半土地仍归农民公共占有。那么试问:俄国公社,这个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共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17]恩格斯在1890年为《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写的序中又重申了这一观点。[18]把这些论述综合起来,可以看到,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或历史阶段是可以跨越的,但跨越是有条件的。是否能够跨越,取决于一系列的主客观条件。具备了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就能够跨越;否则就不可能跨越。“俄国农村公社”转变为共产主义的“历史环境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村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的国家。它不像东印度那样,是外国征服的猎获物,同时,它也不是脱离现代世界孤立生存的。一方面,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土地个体耕作变为集体耕作。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大规模地使用机器。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有助于他们从事土地经济向合作经济过渡;最后,长久以来靠农民维持生存的俄国社会也有义务给予农民必要的垫款来实现这一过渡。另一方面,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来。”[19]在1882年与恩格斯为《共产党宣言》所合写的《序言》中还说:“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的起点。” [20]这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机械地看待他们建立在以欧洲为主要经验基础的科学结论,而是根据历史和现实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历史也再一次证明马克思的分析,俄国在列宁的领导下进行了十月革命,推翻了沙俄的封建统治,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二战以后,在相对落后的国家又新生了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 因此,与时俱进,一切以历史发展提供的现实条件为转移,我们的认识也就要随之转移,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质,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本义。 对第三个问题,不妨回到中国来看一看。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带来了革命胜利的信息和信心。所以,我们自然也就更多地接受了“革命性”本已突出的“革命的”马克思。果然,经过几十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取得了成功,这就进一步强化对“革命的”马克思的意识。总之,时代需要革命的理论,我们也主要是从革命的视角和框架去理解、认识、宣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的需要造就了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由于历史的惯性,在转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时候,我们仍然沿袭了这种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用曾经成功的、熟悉的革命的办来解决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这包括“一大二公”、“割资本主义尾巴”以及其他这样那样的“运动”。当然,惯性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而不是科学的说明。也就是说,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模式之所以能够保持下去是有其现实原因的。 简单地讲,就是因为封建结构的存在。长期的、也可以说是过度发育的中国封建社会,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附关系和义先利后的观念,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很大程度上被以国家为核心的政治关系、以家庭为核心的伦理关系所掩盖。中国人办事也好,做官也好,往往先问的是“有没有关系”而不是有没有可能。这容易使人认为,是某些伟大人物,他们的思想在左右着社会的发展,是人们的思想和道德推动着社会的变化。所以,平时作报告也好,写文章也好,总结经验也好,提出措施也好,往往第一条不是要领导重视,就是要提高认识,而第二条不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就是要领导重视。我们被反复无常的人为性和人的思想搞得晕头转向,又有多少可能感受到社会现象背后的规律呢?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也就不可能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封建残余,则仍然不足以解释我们为何不能正确地理解马克思。因为,“残余”是完全可能用“革命”的办法把它铲除的,但“不断革命”后却仍然没有能够铲除。实际上,如果铲除“残除”的同时又重新播上封建结构的种子,那就难免封建主义更加“繁荣昌盛”了,在这种社会现实的基础上,能够出现的最多也就是打着马克思主义牌子的封建主义了。 历史的情况正是如此。首先是一统天下的国有制,这样的国有制实际上是国家资本主义,它成为封建专制发展的经济基础。但我们对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解不是这样的,对我们来说,国家资本主义只是外国的国家资本主义,而没有本国的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可能变成一种适应工业化的要求而建立起的封建结构的经济,是更加高级的、现代的封建主义,实际上还一度登峰造极!我国著名学者孙治方先生就曾认为这种国有制会畸变为一种封建的“特权所有制”。这样的经济基础,这样的社会存在,由其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只能是封建意识,尽管它穿着马克思主义外衣。从这里,我们不难深刻地领悟到为什么未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根本原因。 但对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列宁当时就明确地意识到了,他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中讲了这样一段话:“我们计划……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为了作好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准备……,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些过渡阶段。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导到共产主义。”[21]列宁是在俄国刚开始由战时共产主义转向新经济政策的背景下讲这一番话的。他在这里阐述了一个自1921年3月以来多次阐述的思想:在俄国这样的小农为主的国家,不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需要先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然后再由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很显然,过去我们的国有制主体地位的阶段本质上是国家资本主义阶段,必须进一步过渡到建立以社会所有(非国有形式)的公有制形式阶段。这就是说,国有制除一部分继续保留国有制形式之外,其他大多数国有企业应该通过改革和社会化,进一步转化为社会化的公有制形式,这种社会化的公有制形式中,“不能直接凭热情”,而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紧密、内在的结合,因此,这种公有财产能得到追求个人利益的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自觉维护,能从个人利益的活动中内生出来。国有制可以通过暴力和法律直接建立起来,它是向基本的公有制形式或社会化公有制形式的过渡形式,但社会化的公有制形式的建立是武力和法律无法解决的,它需要内在的经济过程的变化。只有这种生产关系的内生变化成为一种稳定状态,建立在它的基础上的国家才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 国家资本主义基础上滋生的封建意识有很多突出的表现。如对民主和制度等观念的理解。在我们看来,民主不是人民作主,而是为民作主,不是一个作为决策权的基本制度问题,而是领导的个人工作作风问题。 与此内在联系的则是矛盾观。一方面,我们肯定矛盾无时无处不在,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另一方面,我们又害怕它、回避它、不能宽容它;不是真正充分地利用它,更谈不上发展它,而是力求一劳永逸地解决它、消灭它。既然这样,也就不存在由矛盾所构成的均衡机制决定下的事物的稳定的、协调的发展形式了,而只有矛盾的激化、动荡、过度损失和再激发新的矛盾的恶性循环。 记得黄炎培在首次全国政协会议中与毛泽东会谈时问:共产党如何避免中国历史上的周期律。答:有民主。中国政治看起来一统天下,但缺乏各个集团的利益平衡机制,很难避免矛盾的积累和恶性膨胀,最终是暴发破坏生产力的武装革命或政变。资产阶级的多党制尽管不适合中国国情,但对于他们来说,这种多党制又确实是一条将政变公开化、合法化、程序化、正常化的形式,从而也避免了矛盾的过度激化,消解了它的破坏性,减轻了革命和政变的破坏作用所产生的过高的社会代价。我们不学多党制,但建立党内党外的均衡制约机制却是必不可少的和至关重要的。 另一个相关的概念就是制度。对于中国人来说,制度是治人的,更多地具有消极意义,很难作出积极的理解,如制度兴国兴邦。实际上,制度就是对矛盾均衡运行机制和运行秩序的规范,它具有建设性。1996年,我的一篇强调制度建设的文章得以发表,(论加强制度建设,新疆社科论坛,1996年第1期)后又提出与“科技兴国”并列的“制度兴国”。(“制度兴国”的观念不可忽视,山西发展导报,1999年11月5日)邓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问题。民主制度就是民主的操作系统。短期看,民主效果往往不是最好的,但它能避免最坏的结果,因此长期看它的效果是最好的。在某些情况下,专制有可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资源创造人间的奇迹,但它也可能造成最坏的结果,长期来看,它往往不是最好的。 邓小平同志还说,制度好坏人干不成坏事,使坏人变好,制度不好,坏人充凶,好人干不成好事,好人也变坏。这就是说,人的发展,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建立在健全的制度的基础上的。舍此,没有更根本的发展战略。 不管怎样,中国不可遏制地进步了。首先是不断“革命的”灾难教训了我们,其次是世界性的“和平与发展”主题转变了人们的观念。发展生产力和经济建设将我们推向市场体制。市场体制是什么?从根本上来说,它就是一种矛盾均衡机制。所有的人,不仅首先被肯定为具有平等权利的人,而且被承认是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爱好和需要的人,都应该从这种市场机制中得到满足,他们的满足加起来,也就最充分地满足了社会的需要。 由于社会存在的这种变化,它的辩证结构的显露,人们的意识也就自然转向了反映这种结构的马克思主义。我们真正走近马克思了,回到马克思了。这种转变,有老百姓的观念,也有《七一讲话》这样的高级文件,有“和谐社会”的呼声,当然更有学术上的转变。尽管这种转变有时还是在批判马克思的名义下发生的,尽管很多年轻人不愿再去看马克思,但他们的思想却在不知不觉中走近马克思。过去,人们都爱标榜自己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却往往变成了一位非马克思主义者;今天,很多人不愿做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却又走向了马克思。真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种柳柳成荫”。这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奇妙逻辑的力量,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真正说起来一点也不神秘。
注释: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5页; 2恩格斯:《马恩全集》第18卷第547页; 3恩格斯:《马恩全集》第17卷第304页; 4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390页; 5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2卷,605-606页; 6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2卷,607页; 7恩格斯《马恩全集》第22卷第4页; 8恩格斯《马恩全集》第22卷第604-610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4-496页; 10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609页; 1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179页; 12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0~341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2页; 14马克思:《马恩全集》第19卷第326页; 15马克思:《马恩全集》第19页第431页; 16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5,770,773等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1页; 18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1页; 19马克思:《马恩全集》第19卷第435-436页; 20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31页; 21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第57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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