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早在1920年8月,陈独秀就主持成立“中国的第一个共产党组织”,
并被推举为书记,当时只有5名党员。1921年7月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时,陈独秀在没有到会的情况下仍被推选为党中央书记,可见当时他的威望之高。接着,他担任一至五届党中央总书记达6年之久。到1927年5月中共“五大”召开时,党员人数从“一大”的50多名发展到57000多人。陈独秀为建党和党初期的发展立下了历史性的丰功伟绩。
大革命失败后,莫斯科共产国际诿过于人,将失败的责任完全归罪于中共中央及其总书记陈独秀,并决定开除他的党籍。
1937年8月,在日本飞机的轰炸声中,由于各界人士的四处奔走和鼎力帮助,陈独秀在南京度过近五年的牢狱生活后提前获释。8月23日,在晚年伴侣潘兰珍、三子陈松年等的搀扶下,历尽沧桑、饱经磨难、年已58岁的陈独秀终于走出国民党南京老虎桥监狱的铁门,重新获得自由。
陈独秀走出牢门,可以享受灿烂的阳光,呼吸清新的空气了。但是,他的心情并不轻松。因为,来自各个方面的人将一条条完全不同的道路摆在他的面前,必须要他作出抉择。社会各界也都在密切地关注着:陈独秀向何处去?
陈独秀拒绝了国民党中统局要员丁默村奉命来接他先到国民党中央党部招待所住下的建议,而是到原北大学生、时任中央研究院总干事的傅斯年家暂住,后又到原北大学生、时任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的陈钟凡家居住;拒绝了周佛海、陶希圣等人请他参加他们的所谓“低调座谈会”;拒绝了一家美国图书公司要他去美国写自传的邀请;拒绝了胡适、张伯苓、周佛海等人请他参加国防参政会的提议;拒绝了蒋介石派朱家骅以提供10万元经费和国民参政会5个名额的条件,要他“组织一个新共党”的设想;拒绝了蒋介石派人劝诱陈独秀当劳动部长的收买。托派则要陈独秀回上海重整托派组织,也被他断然拒绝。陈独秀认为“宗派的做法没有出路”,表示要与他们“各奔前程。”(王凡西:《双山回忆录》第130页)有人要他去香港,他也不作考虑,他认为既然“拥护与参加抗战,就无论如何得留在抗战区。”(《托洛茨基档案中致中国同志的信》第74页)
由此可见,陈独秀出狱后,依然铁骨铮铮,拒绝到国民党政府做官;拒绝当政客,拒绝做国民党当局的摆设;拒绝成立什么“新共党”;拒绝离开抗战区,远走香港;拒绝离开祖国,到美国“象牙塔”里写自传;拒绝到上海滩,重整托派组织……。所有这些道路都被陈独秀拒绝了。
陈独秀本意想到延安,但延安方面要他承认错误,公开检讨,陈独秀不能接受。在武汉时,董必武曾去拜访,并对他说:“鄙人受中央之托,专程而来,欢迎你回党工作。”唯一的要求是要他写个书面检讨。陈独秀说:“回党工作是我所愿,惟书面检讨,碍难从命。”这样,陈独秀到延安的设想就化为泡影了。
几经辗转,陈独秀带着潘兰珍来到当时属于四川省的江津县(今重庆市江津区)五举乡石墙村过上农家生活。1942年5月27日,蒙冤负屈、贫病交加、艰难窘迫的陈独秀戴着一大摞莫须有的罪名,在江津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鹤山坪含冤辞世,当时他还不足63岁。
长期以来,反动当局对陈独秀的污蔑、通缉、逮捕、审判、关押姑且不谈,单就他亲手创建的组织秉承莫斯科的旨意,执行共产国际的决定,对陈独秀的诬陷和处置也是非常严酷的。毛泽东对陈独秀功过是非的评价很多,跨度很大,既有大褒,也有大贬。其中曾多次谈到在处理陈独秀问题上的三点教训。
一、“结论作得严重,因此未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1944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过去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除反张国焘错误路线的斗争外,有两次大的斗争,即反陈独秀错误路线与反李立三错误路线的斗争。那时在思想上没有进行很彻底的讨论,但结论作得严重,因此未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1927年7月8日,共产国际来电,指责中国革命近期的失败,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所犯的一连串的最严重的错误”,要求“纠正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机会主义错误,在政治上健全党的领导机构。”
陈独秀在中共“五大”作政治报告并被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仅过两个月,1927年7月12日就被共产国际代表宣布停职,从此“不再视事”。在其后召开的“八七会议”上,共产国际新任代表罗明纳兹对他进行了“缺席审判”。1929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又执行共产国际的决定,作出将陈独秀等人开除党籍的决议案。
陈独秀研究专家任建树先生说:“关于共产国际对大革命失败负不负责任的问题,斯大林说得最绝:中国革命在广州时期和在蒋介石叛变革命以后,共产国际的领导都‘完全是正确的’,到了武汉时期,‘反对派说革命的暂时失败是由于共产国际的政策。可是只有背弃马克思主义的人才会这样说’。谁说共产国际的政策有错误,谁就是背弃了马克思主义。斯大林把板子全部打向中共中央,而连任中央五届书记的陈独秀自然是首当其冲了。”(《陈独秀大传》第437页)
既然上面为了逃避责任,那么,他们必然要找“替罪羊”,必然要罗织罪状,必然要定性很重,直至耸人听闻的程度。因为,只有把“替罪羊”整倒,一棍子打死,才能推卸掉本来应当由他们自己承担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没有“治病救人”可言的。纵观古往今来,制造冤假错案、把莫须有的罪名和结论强加于人者,无一不是“拉大旗作为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鲁迅语)这是规律。
二、“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未能团结更多的人共同工作”
1944年4月12日,毛泽东在《学习和时局》中说:“我党历史上,曾经有过反对陈独秀错误路线李立三错误路线大斗争,这些斗争是完全应该的。但其方法有缺点:一方面,没有使干部在思想上彻底了解当时错误的原因、环境和改正此种错误的详细办法,以致后来又可能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另一方面,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未能团结更多的人共同工作。这两个缺点,我们应引为鉴戒。”
194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引证和强调了毛泽东的观点,指出:“在党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反对陈独秀主义和李立三主义的斗争,这些斗争,是完全必要的。这些斗争的缺点,是没有自觉地作为改造在党内严重存在着的小资产阶级思想的严重步骤,因而没有在思想上彻底弄清错误的实质及其根源,也没有恰当地指出改正的方法,以致易于重犯错误;同时,又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以为对于犯错误的人们一经给以简单的打击,问题就解决了。党在检讨了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的错误以后,认为今后进行一切党内思想斗争时,应该避免这种缺点,而坚决执行毛泽东同志的方针。”
中国大革命的失败,责任在谁身上?斯大林一直以“一贯正确”自居,当然不会主动承担责任。布哈林也不承认自己指导中国革命中的错误。那么,共产国际为了推卸责任,只有把责任推给中国共产党,而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陈独秀又是一个不会绝对顺从、经常提不同意见的人,他当然成为共产国际整肃的首选人物。
个人是承担责任的载体,整人必然要把 “重得可怕”的罪名强加在被整者的头上,必然要格外着重追究“个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推卸掉责任,才能显示自己的“一贯正确”。
三、“图简单、爱方便,不愿意和有不同意见的人合作共事”
1945年5月24日,毛泽东针对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方针谈到党的“六大”不选举陈独秀到中央时说:“现在看不选他是不对的。我们党是不是因为六次大会不选陈独秀,从此就不出乱子,天下太平,解决了问题呢?六次大会选举出的中央纯洁得很,没有陈独秀,可是我们党还有缺点,还是闹了纠纷,出了岔子,翻了筋斗,并没有因为不选他,我们就不闹纠纷,不出岔子,不翻筋斗。不选陈独秀,这里面有一条原因,就是为了图简便省事。在预备会上我曾讲过,过去我们图简单、爱方便,不愿意和有不同意见的人合作共事,这种情绪在我们党内还是相当严重地存在着的……这两次的经验,都值得我们注意和研究。”毛泽东还强调:“所以我们要下决心不怕麻烦,下决心和犯过错误的同志合作。”
意欲整人,直奔主题,不需要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不需要全面分析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功绩与错误等诸多因素,不需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分是非曲直、青红皂白,以把处置对象尽快一棍子打死为目的,这样既简单易行,又方便省事,下一份处分决定就解决了问题。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面对出现的问题,找一个替罪羊,把所有的罪过统统强加在他的头上。这样可以马上消弭危机,转嫁责任,翦除异己,此类事例,古今中外都是屡见不鲜的。在政治生态不健康的环境之中,这种现象必然更加突出。
陈独秀与共产国际的分歧和决裂
设在莫斯科的共产国际之所以决定抛弃陈独秀,根本原因在于陈独秀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对共产国际说不,敢于批评在华发号施令、坐镇指挥中国革命的共产国际代表,于是便把大革命失败的责任全部强加在陈独秀的头上。
陈独秀从创建中国共产党之初就希望创建一个独立自主的党,这是陈独秀创建党的初衷。中共“一大”闭幕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多次提出要陈独秀回上海主持党中央的工作。8月17日,陈独秀向陈炯明提出辞去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陈炯明极力挽留。陈独秀只好借口身体有病离粤。9月9日,陈独秀接受了广东当局为他的饯行后即乘船回上海。
陈独秀回到上海后,不顾长途的舟船劳顿,第二天就与马林见面商谈党的工作。然而,陈独秀上任第一次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见面的会谈就产生分歧。据包惠僧回忆:“接连谈了两次,对于中共与第三国际的关系问题还有分歧。马林按照第三国际当时的体制,认为第三国际是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总部,各国共产党都是第三国际的支部,中共的工作方针、计划应在第三国际的统一领导之下进行。陈独秀认为中国共产党尚在幼年时期,一切工作尚未展开,似无必要戴上第三国际的帽子,中国的革命有中国的国情,特别提出中共目前不必要第三国际的经济支援,暂时保持中苏两党的兄弟关系,俟我们的工作发展起来后,必要时再请第三国际援助,也免得中国的无政府党及其他方面的流言蜚语,对我们无事生非的攻击。此时,张太雷已到上海,他奔走于马林与陈独秀之间。有一天我去陈独秀处,张太雷正在以马林的口气对陈独秀说:‘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都是在第三国际领导之下,……中国不能例外。’陈独秀把桌子一拍说:‘各国革命有各国国情,我们中国是个生产事业落后的国家,我们要保留独立自主的权力,要有独立自主的作法,我们有多大的能力干多大的事,决不能让任何人牵着鼻子走,我可以不干,决不能戴第三国际的帽子。’说完了拿起皮包出门要走,张太雷仍然笑嘻嘻地请他坐下来谈,陈独秀不理,很气愤地走了。”
1921年12月,马林由翻译张太雷陪同到中国南方考察。次年2月7日回到上海后即建议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实行国共两党的党内合作。这个建议当即受到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党人的反对。4月6日,陈独秀致信吴廷康(维经斯基在中国的化名),申述了反对加入国民党的六条理由,并要求维经斯基向共产国际转达中共党人的反对意见。
4月24日马林离开上海返回莫斯科。7月11日,他在向共产国际执委会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中指责中共党人反对加入国民党的“错误”。马林的报告得到斯大林和季诺维也夫的同意和支持,共产国际执委会于18日作出决定,指令中共中央“所有的工作必须在菲力浦(斯内夫利特,即马林)同志紧密联系下进行”。
马林带着共产国际执委会的尚方宝剑再次来到上海后,立即建议中共中央召开会议,贯彻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指示,专门讨论国共两党的合作问题。于是,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召开了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张太雷和马林参加的会议。马林首先传达了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指示,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等一致反对加入国民党。
1924年8月20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讨论“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作出了一个《关于在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的决议案》,规定“共产主义者之接受本党党纲,而加入本党,即当视为本党党员以管理之。”同时决定设立“国际联络委员会,其任务之一,是尽力弄清共产党对国民党之态度,以达到相互了解,消除误会之目的。”
一直坚持维护中共独立自主地位的陈独秀当然不能接受这个严重损害中共的决议案,他于9月7日再次致信维经斯基,明确指出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的决议案“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目的在于把中国共产党置于国民党的领导之下,或至少使中国共产党对它开放。我们必须反对这种行为。可是鲍罗廷同志不是站出来反对,而是建议他们成立所谓的国际联络委员会,……并且拥有解决(国共)两党问题的全权。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绝对不同意这个建议”,并给鲍罗廷发出电报,提醒他“必须十分谨慎”,对这样的大事“要同我们党协商。”
10月8日,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决议,认为“鲍罗廷同志犯了许多错误”,批评他“作为共产国际代表同党的执委会联系很少”,“
鲍罗廷同志从不同我们协商,好象中国不存在共产党。……我们希望给他提出警告。”
然而,不管是陈独秀的信件,还是中共中央的决议,都没有引起共产国际的重视。数月之后,维经斯基才给中共中央“同时送鲍罗廷同志”发出一封信。此信对陈独秀和中共中央决议提出的关键问题避而不谈,对鲍罗廷不与中共中央协商就决定中共重大问题的错误只字不提,反而责令中共中央“必须同鲍罗廷同志协调自己的工作。”
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完全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对国民党当局充满幻想,寄予信任。联共喉舌《真理报》不断发表文章,把有关国民党当局即将反苏反共的消息都斥之为“帝国主义的挑衅和阴谋”。1927年4月6日,斯大林在莫斯科党的积极分子大会上称赞“蒋介石是服从纪律的”。
仅过6天,蒋介石就发动了对共产党人的“4·12”屠杀!谁是造成大革命失败的主要责任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莫斯科对中国革命事无巨细,全面掌控,仅1923至1927年,苏共中央政治局为中共专门召开122次会议,作出738个决议,几乎每二三天就有一个决议。迫于共产国际的压力,中共“三大”上,陈独秀作了自我批评,违心地说自己“由于对时局的看法不清楚,犯了很多错误……”。他接受了共产国际执委会的“决议”,同意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但是,他仍倔强地表示:如果国民党不取消打手模以及宣誓等入党办法,即使是共产国际的命令,他也要反对。然而,他毕竟还是无奈地屈从了。正如任建树先生所说:“这大概是陈独秀有生以来第一次做他所不愿意——至少是当时不愿意做的事。一位个性倔强、脾气暴躁的人被降服了。”
陈独秀的屈从只能是暂时性的和有限度的,因为,他那“我们有多大的能力干多大的事”的初衷并没有消除,他骨子里“决不能让任何人牵着鼻子走”的牛脾气并没有改变,对共产国际及其代表不了解中国国情的错误决定和盲目指挥并不心服,所以,陈独秀与共产国际的决裂在所难免。
1927年7月10日,布哈林在《真理报》上发表文章,说“最近一段时期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顽固地抵制共产国际的决议”,定性陈独秀是中共党内“机会主义倾向最严重的领袖”。随之,共产国际作出决议,对中共中央进行了改组。
7月12日,中共中央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进行了改组。“正遭受失子之痛的陈独秀被停职,‘不再视事’。鲍罗廷提建议陈独秀到莫斯科与共产国际讨论中国革命问题,被他拒绝。他说:‘我所受国际机会主义的训练已经受够了,以前因为接受国际意见而做了许多错误’
。”颇有大彻大悟之感。
8月7日,在共产国际新任代表罗明纳兹的指导下,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八七会议”。当时,陈独秀就住在武昌纸庄,作为党的创始人和中央委员,竟被排斥在会议之外。会后,当中共中央负责人瞿秋白、李维汉来到纸庄把“把会议的情况告诉他,并劝他接受国际指示到莫斯科去。他坚持不去,并表示他的错误共产国际有责任”。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中说:“八七会议的决议对他批评如此严厉,足证明国际早有牺牲他的决心”。对此,敏感的陈独秀自然是了然于心的。
八七会议对陈独秀进行缺席审判后,9月10日,陈独秀装扮成病人离开武汉到上海。不久,中共中央机关也由武汉迁到上海。11月9日至10日,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在上海召开扩大会议,各主要省份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仍然不让陈独秀参加,王若飞反对也没有用。
会议期间,政治局又要陈独秀去莫斯科,仍被陈独秀拒绝。他对秘书黄文容说:“中国的问题是中国人了解还是外国人了解?我是中国人,我要研究中国问题,为什么不能在中国研究而要到莫斯科去研究?”
陈独秀还说:“他们让我写悔过书,过从何来?如何悔之?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叫斯大林悔过呢?我是执行他的训令的,他悔过我就悔过。叫我做替罪人,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1928年共产国际又让陈独秀到莫斯科去,并许以‘东方部长’的职位。陈独秀严词拒绝,并说:你们骂我是右倾机会主义,还有人骂我是叛变革命。在这种情况下,叫我到莫斯科去当什么东方部长,岂非揶揄。我不愿当官,也不能当一个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牛。对你们的好意,敬谢不敏。”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会议之前,共产国际指定陈独秀、彭述之、张国焘等人参加会议。当中央向陈独秀转达共产国际的意见时,又被陈独秀拒绝。
1929年10月26日,共产国际来信指示中共中央:“党应当实行无情的斗争,来反对陈独秀底取消主义的主张”。
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党籍的决议案。陈独秀据理力争,于12月10日发出了《告全党同志书》,针对中央开除他的《决议案》的八条进行了逐条抗辩。
鉴于陈独秀在党內的特殊身份,开除他的党籍需要报请共产国际审核。共产国际要中共中央通知陈独秀去莫斯科。2月17日,陈独秀发出《答国际的信》,表示“现在你们又突然来电给我,要我到莫斯科参加你们的会议,专门讨论我们的开除党籍问题,你们这种思想,我很不容易了解!”又说:你们把托洛茨基放逐到苏联以外,和你们政治意见不同的大批同志都被监禁和流放,“现在又要从中国调我到莫斯科,说是专门解决我的问题,我实不知你们又打算干什么。”并说“我和你们实有不可调和的不同意见……这些根本问题决不是调我个人到莫斯科便可解决的,而且这是官僚的办法。”
陈独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宁可接受政治上最为沉重的打击也不降志辱身,改变自己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他决绝地放弃了这个最后的、有望改变自己厄运的机会,表明他对共产国际的彻底失望,再次宣告与共产国际的彻底决裂!
对于大革命的失败,斯大林早就定了调子,说共产国际、联共(布)中央对中国大革命的领导是“唯一正确的”,强调“我将努力证明,我们的政策,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唯一正确的政策。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深信,我们对中国和中国土地革命的政策的正确性。”
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在江津山村走完了历经风雨、饱受磨难的人生之路。一年之后的1943年5月15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作出《关于提议解散共产国际的决定》称:共产国际执委会为适应反法西斯战争发展的需要,并考虑到国际形势和国际工人运动所发生的变化,各国共产党及其领导者的成长与政治上的成熟,若干支部提出解散共产国际的要求。22日,共产国际向全世界公布这个决定。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国际执委主席团提议解散共产国际的决定》,完全同意共产国际提议,表明了欢迎的态度。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曾经获得共产国际的帮助。但是,很久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即已能够完全独立的根据自己民族的具体情况和特殊条件决定自己的政治方针、政策和行动”。宣布“自即日起,中国共产党解除对于共产国际的章程和历次大会决议所规定的各种义务。”当晚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延安干部大会上作报告,肯定共产国际在帮助中国革命事业所做的功绩,并解释了共产国际解散的原因。指出共产国际解散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号召全党同志应提高责任心,发挥创造力。
三点教训始终没有认真吸取,更没有落实到位
在党的历史中,自1927年八七会议解除陈独秀的党中央总书记职务以及开除党籍之后,他的名字便很少公开出现,即使在有关会议、文件、书刊中出现也都是负面的评价或严厉的批判。党的有关文件和领导人的文章、讲话,给陈独秀扣了九顶帽子: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投降主义路线、托陈取消派、反共产国际、反党、反革命、汉奸、叛徒。陈独秀曾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在散发传单时被当局逮捕后,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创刊号上发表声援陈独秀的文章,称誉陈独秀是“思想界的明星”,高呼:“我祝陈君万岁!我祝陈君至坚至高的精神万岁!”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连任一至五届党中央总书记、把党员队伍从一大时的50多名发展到下台时达57000多名党员的陈独秀,竟然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多年以来,一些党史、文史学者从事陈独秀研究,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术界遵照党的实事求是原则,以严谨的治学态度,深入考察、研究陈独秀一生的思想和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一致认为强加在陈独秀头上的一系列罪名均不能成立。中国大革命失败的主要责任应由共产国际承担。一些有良知的共产国际代表也认为把大革命失败的责任完全推到陈独秀身上是不公允的,他们分别在不同的场合公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如1930年1月29日,鲍罗廷在苏联中国问题研究院学术讨论会上说:
“我们在中国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我,也犯过严重的错误……”;维经斯基在1930年的一个会议上也公开承认“对这一切负责任的不光是陈独秀。还有我……。”
当然,陈独秀不是完人,他身上也有不少缺点,在领导党从事中国革命中也犯了不少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纵观陈独秀的一生,特别是自建党以来的功过是非,平心而论,应该说,他的贡献和功劳的第一位的,缺点和错误是第二位的。致他于死地的大革命失败的责任,首先应该承担这个责任的是不了解中国国情却遥控指挥中国革命的共产国际,陈独秀的错误是执行共产国际错误指挥的错误,是执行性、 从属性的错误,共产国际和斯大林把这个责任全部强加在陈独秀的头上,造成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连续担任一至五届党中央总书记的陈独秀终生性悲剧是极不公正的。
在抗战期间,陈独秀在江津山村鹤山坪病逝后不足二年的1944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回顾党的斗争历史时指出:“结论作得严重,因此未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仅过一个多月,1944年4月12日,毛泽东又在《学习和时局》中指出:“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未能团结更多的人共同工作。”要求“我们应引为鉴戒。”194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强调了毛泽东的意见,指出:“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以为对于犯错误的人们一经给以简单的打击,问题就解决了。党在检讨了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的错误以后,认为今后进行一切党内思想斗争时,应该避免这种缺点,而坚决执行毛泽东同志的方针。”1945年5月24日,毛泽东针对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方针谈到党的“六大”不选举陈独秀到中央时说:“现在看不选他是不对的。……不选陈独秀,这里面有一条原因,就是为了图简便省事。在预备会上我曾讲过,过去我们图简单、爱方便,不愿意和有不同意见的人合作共事,这种情绪在我们党内还是相当严重地存在着的”并说
“值得我们注意和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1945年5月24日,毛泽东在针对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方针谈到党的“六大”不选举陈独秀到中央时说:“现在看不选他是不对的”。毛泽东在这里指出党的“六大”不选陈独秀进中央委员会是不对的,也就是说,应当选陈独秀进中央委员会。将这一点与“结论作得严重”、“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联系在一起,这就形成了对陈独秀处理的总体评价。
屈指算来,从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病逝,到1945年5月24日,在不足三年的时间内,毛泽东回顾党史,连续三次总结对陈独秀处理的三条教训,是非常客观、公正和深刻的。但是,令人困惑和遗憾的是,这三条教训都没有认真吸取,更没有落实到位。在历史的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的情况下,对陈独秀虽然不再提“叛徒、汉奸、反党、反革命”等罪名了,但他仍然被压在“结论作得严重”和“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的巨石之下。而且,作为党主要创始人的陈独秀至今连个“同志”的称谓都享受不到。其政治待遇、人身形象之灰暗和尴尬不言自明。这不仅有违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而且在情理上也是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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