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败犹荣——《新青年》“招股”办刊的有益尝试(1)

2019-1-21 09:27| 发布者: 多声| 查看:10976| 评论: 0|原作者: 石钟扬|来自: :《江上几峰青:寻找手迹中的陈独秀》

摘要: 《新青年》的历史流程《新青年》1915年9月15日创刊,1926年7月25日终刊,历时十年十个月零十天,经历四个阶段。从第一卷至第三卷,由陈独秀“主撰”(1915年9月15日到1917年8月1日),作者主要是皖籍学人。第四、五 ...

《新青年》的历史流程

《新青年》1915年9月15日创刊,1926年7月25日终刊,历时十年十个月零十天,经历四个阶段。从第一卷至第三卷,由陈独秀“主撰”(1915年9月15日到1917年8月1日),作者主要是皖籍学人。第四、五、六卷(1918年1月15日到1919年11月1日),由同人轮流编缉,作者主要为北大教员和学生。第七、八、九卷,是过渡阶段,从第七卷(1919年12月1日)重新由陈独秀主编,到第八卷(1920年9月1日)开始为中共上海发起组所主控,逐步从同人刊物向党刊过渡,作者则是原北京同人和上海编辑部同人并存。1923年6月复刊后的《新青年》(季刊),是中共中央的纯理论机关刊物,作者主要为中共党内年轻的理论家。

欧阳哲生这样勾勒了《新青年》生命流程。此前我有《天下第一刊:〈新青年〉研究》出版,以此对其略作说明:其一,“五四”新文化运动是近代中国最为壮丽的精神日出,而《新青年》创刊的1915年9月则为新文化运动的光辉起点;其二,作为天下第一刊的《新青年》的主旋律是科学与民主;其三,《新青年》尽管有四个历史阶段,其精彩处在第一、二阶段,尤其是第二阶段(第四、五、六卷同人刊物);其四,不管《新青年》有着怎样的变迁,陈独秀始终是其灵魂人物(从主撰到主编)。

诚如欧阳哲生所云,《新青年》四个阶段中第一、二、四阶段编辑变更时并无波澜,唯第三阶段。南北同人内部产生了分歧和争议。现存陈独秀、胡适等人手迹相关内容最为丰富:《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中陈独秀致胡适二十封信多为此事,北大档案馆所藏关于《新青年》的一组信件,2009年5月中国嘉德拍卖公司拍卖“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也如此。这些信札从未集中发表过,值得细说。

第一次问计北京同人

1920年2月19日,陈独秀离京到沪。《新青年》编辑部即由北京东安门内箭竿胡同9号,迁到上海法租界环龙路渔阳里2号(南北皆在陈宅),《新青年》七卷前四号稿件当在北京编定,五、六两号移上海编辑。1920年4月26日陈独秀致信李大钊、胡适、张申府、钱玄同、顾孟馀、陶孟和、陈大齐、沈尹默、张慰慈、王星拱、朱希祖、周作人12人:“《新青年》七卷六号稿已齐(计四百面),上海方面五月一日可以出版,到京须在五日以后。本卷已有结束,以后拟如何办法,尚请公同讨论赐复:(1)是否接续出版?(2)倘续出,对发行部初次所定合同已满期,有无应与交涉的事?(3)编辑人问题:(一)由在京诸人轮流担任;(二)由在京一人担任;(三)由弟在沪担任。为时已迫,以上各条,请速赐复。”这是陈独秀南下后,第一次致信北京同人讨论《新青年》编辑方略。

陈独秀致信北京同人(1920年4月26日)

新发现陈独秀致胡适的一组书信

北京同人对于陈4月26日的信,并未及时作答。5月7日陈又致信胡适、李大钊,促其表态:

适之、守常二兄:

日前因《新青年》事有一公信寄京,现在还没有接到回信,不知大家意见如何?

现在因为《新青年》六号定价及登告白的事,一日之间我和群益两次冲突。这种商人既想发横财,又怕风波,实在难与共事,《新青年》或停刊,或独立改归京办,或在沪由我设法接办(我打算招股办一书局),兄等意见如何,请速速赐知。

罗素全集事,望告申甫、志希二兄仍接续进行,西南大学编译处印不成,我也必须设法自行出版。

守常兄前和陈博生君所拟的社会问题丛书,不知道曾在进行中否?

我因为以上种种原因,非自己发起一个书局不可,章程我已拟好付印,印好即寄上,请兄等切力助其成。免得我们读书人日后受资本家的压制。此书局成立时,拟请洛声兄南来任发行部经理,不知他的意见如何?请适之兄问他一声。

弟仲白 五月七日

回信必直寄弟寓,不可再由群益或亚东转交。又白。

陈独秀致信胡适、李大钊(1920年5月7日)

5月11日,陈有信致胡适:

适之兄:

群益对于《新青年》的态度,我们自己不能办,他便冷淡倨傲令人难堪;我们认真自己要办,他又不肯放手,究竟应如何处置,请速速告我以方针。

附上《正报》骂你的文章,看了只有发笑;上海学生会受这种人的唆使,干毫无意识的事,牺牲了数百万学生宝贵时间,实在可惜之至。倘数处教会学校果然因此停办,那更是可惜了。你可邀同教职员请蔡先生主持北大单独开课,不上课的学生大可请他走路!因为这种无意识的学生,留校也没有好结果。政府的强权我们固然应当反抗,社会群众的无意识举动,我们也应当反抗。

弟仲白 五月十一日

5月19日,陈致信胡适:

适之兄:

快信收到已复。十四日的信也收到了。条复如左:

(1)“新青年社”简直是一个报社的名子,不便招股。

(2)《新青年》越短期越没有办法。单是八卷一号也非有发行所不可,垫付印刷纸张费,也非有八百元不可,试问此款从哪里来?

(3)著作者只能出稿子,不招股集资本,印刷费从何处来?著作者协济办法,只好将稿费算入股本;此事我誓必一意孤行,成败听之。

(4)若招不着股本,最大的失败,不过我花费了印章程的九角小洋。其初若不招点股本开创起来,全靠我们穷书生协力,恐怕是望梅止渴。

我对于群益不满意不是一天了。最近是因为六号报定价,他主张至少非六角不可,经我争持,才定了五角;同时因为怕风潮又要撤销广告,我自然大发穷气。冲突后他便表示不能接办的态度,我如何能去将就他,那是万万做不到的。群益欺负我们的事,十张纸也写不尽。

弟仲白 五月十九日

陈独秀致信胡适(1920年5月19日)

5月25日,陈致信胡适:

适之兄:

群益不许我们将《新青年》给别人出版,势非独立不可。我打算兴文社即成立,也和《新青年》社分立;惟发行所合租一处(初一二号,只好不租发行所,就在弟寓发行),较为节省。如此八卷一号的稿子,请吾兄通知同人从速寄下,以便付印。此时打算少印一点(若印五千,只需四百馀元,不知北京方面能筹得否?倘不足此数,能有一半,我在此再设法)。好在有纸版,随时可以重印。

吾兄及孟和兄虽都有一篇文章在此,但都是演说稿,能再专做一篇否?因为初独立自办,材料只当加好,万不可减坏。

(1)孟和兄的夫人续译的《新闻记者》。

(2)守常兄做的《李卜克奈西特与“五一”节》。

(3)申甫兄译的罗素《心理学》。

(4)启明兄弟的小说。

以上四种,请你分别催来。

弟独秀白 五月廿五日

陈独秀致信胡适(1920年5月25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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