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两个观点,就教于各位专家。 第一个观点:陈独秀提出的“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思想,是陈独秀在对社会主义的论述中第一个具有独创性的理论思想,标志着陈独秀对中国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在认识上有了质的飞跃。 陈独秀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有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早年,他是个忧国忧民的民主主义者。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特别是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才使陈独秀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发生了迅速而巨大的变化,很快从一个“社会进化论”者转变为一个“社会革命论”者,从一个激进民主主义者转变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但是,由于这个过程是这样之短,因此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里明显还是受到马列“正统思想”的影响,还不是经过他自己深思熟虑的。陈独秀对社会主义有过很多表述,但基本上都是继承了马克思和列宁的思想。只有“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这个概念是完全属于陈独秀自己的,是他结合中国实际,在经历长期的矛盾和思考之后的独创性的思想成果,体现了陈独秀作为一个革命导师非凡的政治智慧和超人的理论勇气。
1927年4月6日,陈独秀在答沈滨祈、朱近赤的信中说:“中国国民革命之性质,是世界资本主义将近崩溃时代,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反资本帝国主义之各压迫阶级的民族、民权、民生革命,而不是世界资本主义初兴时代之纯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因为革命的世界环境不同,革命的国内社会势力又不同,所以革命时革命后之政治的构造和经济的建设,便自然和前两世纪纯资产阶级的革命不同。在国际资本帝国主义之政治的经济的统治下之殖民地半殖民地……只有工农及其它被压迫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才能够真正脱离帝国主义之统治,才能够力图非资本主义的经济建设,才能够不一定经过再度革命方式而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陈独秀指出,在这个过渡的“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内,不是采取单一所有制,而是保持“家庭的手工业与农业、小生产制、私人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制、国家资本主义等,四种并行。”陈独秀认为“中国国民革命成功后的经济建设,在主观上在客观上,都不必采用私人资本主义为全社会主要的生产制度,而可以采用国家资本主义以过渡到非资本主义的国家工业,即是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由此可知,“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实质是行向“社会主义”,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激进派的“空想社会主义”,是要经过一个过渡时期以“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
有的学者认为,陈独秀提出“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概念,是争取汪精卫的一时策略,而在这之后,也没有再提这个概念。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其实,主张搞社会主义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着重于发展生产力,要有一个过渡阶段,这些都是陈独秀一贯的思想,而不是他为了照顾汪精卫情绪的权宜之言。委曲求全、迎合别人实际上也不符合陈独秀的性格。他曾说:“真正的革命主义者,对于实际许可的固然不肯轻让一步,同时对于实际所不许可的也不愿意乱进一步,民众若有时超过实际可能的幻想,领导民众的革命党便应该努力向民众解释,领导他们从幻想的迷途与危险阵地到能够实际争斗的战场。”他还说:“我们想把中国现在不好的社会改造过来,一定不可忽视了客观境界。不然,必至弄到主张社会革命简直和张勋复辟是同样的价值。”因此,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是主要的标准。陈独秀曾指出,一个社会的性质并不在于它贴的是“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标签,而要看它实际的经济关系。因此,关键是如何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只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资本主义并不可怕。而生产力发展不够,就是贴上“社会主义”标签也没用。出于这一认识,陈独秀又把“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直接称为“国家资本主义”或“民族的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我认为,陈独秀晚年主张的“民族的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与他提出的“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是一脉相承的,所谓“民族的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更加通俗、更加明确的表述,是既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又不同于纯粹社会主义的过渡形态的社会,是经过民族革命、民主革命和国民革命洗礼,但仍不能完全摆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是“改良过的资本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第二个观点:陈独秀“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思想的最大贡献,在于为中国指明了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 陈独秀所处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空前激化的时代,世界范围内的革命高潮迭起。在许多人中间,产生了为政治斗争而政治斗争的偏向,把阶级斗争当成了目的,而不是解放生产力、并为生产力发展服务的一种手段;而另一些人则主张回避阶级斗争,以教育或文化救国。陈独秀力排这两个方面的错误,把“脱离帝国主义之统治”和“力图经济建设”作为“行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两个标志,体现了他一贯认为阶级斗争应该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发展需要的主张。陈独秀认为,发展经济实质上是各种社会争斗的动因,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他说,“民国必须建设在最大多数人民的幸福上面,人民的幸福又以经济的生活最切要。经济的生活不进步,所谓人民的幸福,仍只是一句空话。”这在当时的中国是很有针对性的。 历史表明,从列宁到毛泽东,始终困扰着革命领袖的最大难题是:怎样在经济落后国家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怎样在“发展经济”和坚守“社会主义纯洁性”之间取得平衡?由于理论家们总是追求“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下意识地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社会截然分开,完全对立,非此即彼,水火不容,因此也就不可能解决马克思所未曾涉及的这一课题。虽然列宁曾通过“新经济政策”作过一些探索,终因他逝世过早而半途而废。陈独秀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真正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揭示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不过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历史过程”、其间并没有绝对界限的真象。陈独秀认为,“我们改造社会,并不是将原有的社会完全不要,白地里另创造一个崭新的社会来给我们居住。我们改造社会,绝对没有这么一回事。仍然是在旧社会里造出一新社会来。”他说:“在科学的社会主义者看来,资本主义无论为功为罪,而毕竟是人类社会进化所必经的过程。没有它,小有产者的社会便没有发展生产力和生产集中之可能。” “只有工业发展,才能够清除旧社会的落后性,才能开辟新社会的道路。”“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思想,鲜明地表现了陈独秀善于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善于将革命的“原则性”和“策略性”、社会主义的“长远目标”和“近期可能”相结合的创造性水平。
八十年过去,“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这个拗口的概念作为名词早已被湮没在历史的烟云之中;但作为思想,却在不知不觉中为党的十三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供了丰富的营养,仍不失其真理的光芒。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陈独秀所描绘的“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雏形。当我们客观和冷静地回顾这段历史,回顾我们党八十多年来对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历程,回顾陈独秀当年的这些论述时,不能不感概万千。也许,作为先知者的陈独秀并不遗憾,因为历史可能注定要走这样曲折的路,注定要经过这样的挫折和牺牲才能给人以教育。也许正因为如此,才使我们更加感受到陈独秀的伟大,感受到邓小平的伟大,也才更加理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从而激励我们更加自觉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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