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 作为近代中国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陈独秀一生的思想经历和革命实践极为曲折复杂,在多变的社会历史环境下,历尽坎坷而发生过多次深刻的变迁。但一以贯之的,是他对国家社会的关心和热爱,对民主自由的向往和争取。终其一生,陈独秀始终秉持清正廉洁的品格,对各种社会和政治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强调国家、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人民的福祉和权利服务的,无论身处何境始终坚持与各种腐败现象斗争。 百年前辛亥革命爆发,千年帝制轰然崩塌,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共和、民主、人权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陈独秀热情呼唤各种新思想的兴起,明确表达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官员只是人民公仆的思想。他在抨击袁世凯北洋政府专制独裁统治时就说到,“古时专制国,皇帝就是家长,百姓就是弟子。此时共和国,总统算是公仆,国民算是主人。”1915年10月陈独秀又发表《今日之教育方针》一文,就民主国家和民奴国家的区别,进一步阐述了他的公仆思想,提出“近世国家主义,乃民主的国家,非民奴的国家。民主国家,真国家也,国民之公产也,以人民为主人,以执政为公仆者也。民奴国家,伪国家也,执政之私产也,以执政为主人,以国民为奴隶者也。”然而民国初期的政治现实使优秀的革命知识分子们没有也不可能有施展他们的政治抱负的机会。很快,民国政府即陷入党争,许多革命党人也迷失了革命宗旨,袁世凯阴谋复辟帝制,国政日益腐败混乱,社会动荡不安,人民生活困苦,种种政治乱象频出。各政党为了一己之私,竞相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各种政治内讧、贿选丑闻频出。资产阶级欲以政党政治保证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保障其自身利益的有效实现,结果却未能达到其目的,反而走向反面。 陈独秀不是空头的理论家,而是积极的行动派,始终关注和参与推动着中国社会现实政治的发展。为追求革命的理想,实现中国社会的根本改造,他抛弃了本可拥有的富裕、舒适的生活,献出了自己的一切,与革命战友们共同创建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完全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它的诞生为中国人民的革命指明了方向,也为将来彻底消灭腐败现象滋生的社会温床创造了条件。 1921年7月,陈独秀发表著名文章《政治改造与政党改造》,对现代政治与政党的关系进行了深刻阐述。他提出:“政党是政治底母亲,政治是政党的产儿;我们与其大声疾呼:‘改造政治’,不如大声疾呼:‘改造政党’!”在他看来,“有产阶级各政党底过去的成绩,造谣、倾陷、贿卖、假共肥私、争权夺利、颠倒是非、排斥异己,不分东方西方都在百步五十步之间。以这班狐群狗党担负政治的责任,政治岂有不腐败之理。”“我以为共产党底基础建筑在无产阶级上面,在理论上,自然好过基础建筑在有产阶级上面用金力造成的政党;但是天下事‘无征不信,不信民弗从’,旧政党底腐败诚然是信而有征,新的共产党究竟如何,全靠自己做出证据来才能使人相信啊!”陈独秀从政党政治的角度,深刻揭露了旧式有产阶级政党与政治腐败的必然性,从理论上肯定了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的先进本质,强调其本身即具有反腐倡廉的优良基础,而且同时强调必须要从实践上来检验和证明这一点。1922年5月,陈独秀又在《广东群报》上发表《共产党在目前劳动运动中应取的态度》,强调共产党要“比他党更要首先挺身出来为劳动阶级的利益而奋斗而牺牲”,“共产党党员自身若有利用劳动运动而做官而发财的行为,或当劳动运动危急时畏缩不前,共产党便应该立刻驱逐这种的败类的党员而毫不顾恤。必如此才算是真的共产党,不然便是假共产党。”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中共一大到五大党的最高领导人,陈独秀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心为公,从不以权谋私,带头过着清苦的生活。成为职业革命家后,陈独秀就没有了职业和固定的经济收入,主要靠写作赚取稿费和做兼职编辑的聘金维持生计。他经常给党刊写文章,而这些文章大都是没有稿费的。缺钱的时候,陈独秀经常来到亚东图书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向老朋友汪孟邹直接要钱。于是汪孟邹“见他坐的时候多了总要问他一句:‘拿一点钱吧?’他点点头,拿了一元、二元,再坐一回,再去了”。亚东图书馆的职员还经常议论说:“他家里有钱哩!他不管怎么样,再也不要用家里一个钱。他真是一个硬汉子。”陈独秀对自己的子女要求也极为严格。在沪工作期间,为锻炼子女的独立生存能力,他不许两个儿子陈延年、陈乔年在家里吃住。兄弟俩经常寄宿在亚东图书馆,白天在外做短工,晚上到法语班补习,饿了就买块大饼吃,渴了就喝自来水。经过磨练,他们也都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和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重要领导人,并为伟大的中国革命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 在担任党的领导人期间,陈独秀始终高度重视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反对腐化堕落。从中共一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纲,到1925年中共四大通过的历次党的章程,我们党都对党的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还包含了许多开展党内监督的内容。当时中国共产党虽然还不是执政党,没有多少现实利益可言,但为了防止党内腐败现象抬头,1926年8月,陈独秀亲自签发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份反腐文件:《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正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实践起点,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建党初期坚决惩治党内腐败的决心,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文件指出:五卅运动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的党乘着革命的高潮,有突飞的发展,这自然是一件可喜的现象。但同时投机腐败分子之混入,也恐是一件难免的事,尤其在比较接近政权的地方或政治、军事工作较发展的地方,更易有此现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容留这些分子在内,必定会使他的党陷于腐化,不特不能执行革命的工作,且将为群众所厌弃。所以应该很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才能坚固我们的营垒,才能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因此中共中央特别训令各级党部:“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使党腐化,且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威望。望各级党部于接此信后,立即执行,并将结果具报中央局”。为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陈独秀同腐败现象进行了坚决斗争。1926年12月,陈独秀又签发了《中央局给江西地方信》,对党内出现的机会主义作官热的倾向进行了严厉批评,强调要“当立即限期命令他辞职,如果过期不理立即登报公开开除。还有不服从党的命令而自由猎官猎高位的人,亦须严重警告,不听即断然公开开除。” 1927年4月由陈独秀主持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大会正式确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并对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作了新的规定。此后党的六大、七大党章都正式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并逐步扩大对民主集中制民主内容的相关规定,为党内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前提条件。中共五大还选举产生了第一个执行党的纪律和进行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还特别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章,对党内监察机构的产生、设置、职权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的初步建立,在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和反腐败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陈独秀一生颠沛流离、曲折坎坷,但不论身处何种困境,他也绝不向黑恶势力低头,对各种腐败现象仍是深恶痛绝。而且面对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他并没有悲观失望走向消沉,而是始终采取积极抗争的态度,声讨一切不合理的社会腐败现象。1938年陈独秀应暹罗《华侨日报》所邀写下《敬告侨胞》一文,可视为他晚年的一篇反腐宣言,即使现在看来仍是振聋发聩的。他慷慨激昂地写到:“我们国里的贪官污吏对于人民欺压敲诈,是世界各国中最可怕的地方,回国侨胞吃过他们苦的事实,大概十本书也写不尽;然而侨胞断不应该因此对于祖国失望灰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国家的公仆,公仆不良,主人有权利起来赶走他们! 不起来赶走他们,是人民自暴自弃;失望灰心,更是自杀!”陈独秀继续说:“我奔走社会运动,奔走革命运动,三十余年,竟未能给贪官污吏的政治以致命的打击,说起来实在惭愧而又忿怒;然而我过去不曾自暴自弃和自杀,将来也不会自暴自弃和自杀,但愿与海内外志同道合的人们携着手共同奋斗到底!” 陈独秀那些振聋发聩的思想言论和反腐实践,即使今天看来仍具有浓郁的时代气息和现实价值,是激励和支持我们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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