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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给陈独秀的一封信对我思想的影响

2019-11-26 08:28| 发布者: 多声| 查看:10403| 评论: 0|原作者: 贾司迁

摘要: 胡适,对于新生代的人来说几乎是陌生的人,在大陆的“土壤里”他的名字是那么的怪异和不被理解,几乎没多少人知道他曾经在中国文化上所做过的贡献。 记得在西安上学时期有次送同学过年回家,在火车站附近看到一本“ ...

胡适,对于新生代的人来说几乎是陌生的人,在大陆的“土壤里”他的名字是那么的怪异和不被理解,几乎没多少人知道他曾经在中国文化上所做过的贡献。

记得在西安上学时期有次送同学过年回家,在火车站附近看到一本“胡适文集选编”,毫不犹豫就买下了,在西安凄冷的寒夜里我不知道读了多少遍,在那个特别的年代里我仿佛感觉到了火热的夏天,在出租屋里冻得发抖的我倍感温暖,也像个开悟的和尚理解了大道 的含义(虽然那时的我只是一知半解)。

今摘录这封信,希望对喜欢的特别是有思想的人共勉。虽然现在的语境也不是那时的天空了,他的预言一直都是对的。

胡适致陈独秀的信(稿)(约写于1925年)

独秀兄:

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

五六天以来,这一句话常常来往于我脑中。我们做了十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而见解主张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你说几句话。

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同发表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制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讨论自由,也许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至少我可以说,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认别人有尝试的自由。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你说是吗?

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和污蔑。我这回出京两个多月,一路上饱读你的同党少年丑诋我的言论,真开了不少的眼界。我是不会怕惧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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